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648篇 |
免费 | 14篇 |
国内免费 | 2篇 |
专业分类
管理学 | 80篇 |
劳动科学 | 9篇 |
人才学 | 3篇 |
人口学 | 3篇 |
丛书文集 | 203篇 |
理论方法论 | 32篇 |
综合类 | 309篇 |
社会学 | 22篇 |
统计学 | 3篇 |
出版年
2024年 | 4篇 |
2023年 | 6篇 |
2022年 | 19篇 |
2021年 | 6篇 |
2020年 | 4篇 |
2019年 | 5篇 |
2017年 | 6篇 |
2016年 | 9篇 |
2015年 | 17篇 |
2014年 | 23篇 |
2013年 | 30篇 |
2012年 | 32篇 |
2011年 | 35篇 |
2010年 | 33篇 |
2009年 | 43篇 |
2008年 | 52篇 |
2007年 | 49篇 |
2006年 | 62篇 |
2005年 | 46篇 |
2004年 | 43篇 |
2003年 | 25篇 |
2002年 | 26篇 |
2001年 | 35篇 |
2000年 | 21篇 |
1999年 | 12篇 |
1998年 | 8篇 |
1997年 | 2篇 |
1996年 | 5篇 |
1995年 | 2篇 |
1994年 | 3篇 |
1990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66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71.
我国企业集团在当前的发展中还面临着诸如相关法律法规缺乏系统性、没有充实的基本法、现行法律法规难以为企业集团的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等法律问题.为此,本文拟通过对我国企业集团发展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客观的分析,探求其根源,并借鉴德国的做法,指出解决这些问题在法律制度构建上的对策. 相似文献
72.
论公司法对若干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的认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市场经济的视角看,当今的世界是公司的世界,当今的时代也是公司的时代,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其市场地位亦为十分显著。基于高度的信赖利益建立起来的有限责任公司,因其自身的特性,决定了其除了可以参照适用股份公司的一些规定外,还需要有一套特有的规则体系予以规范。随着私权勃兴的口号兴起,人们亦更加关注其具体立法之外化,而我国2005年新修订的《公司法》其背后之蕴意价值指向,则再次生动地阐释了私权至上的理论真谛,并且以管制与自治的博弈及由此所采取的放宽公司自治的倾向尤为显烈。其中,映射至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的认定上,就集中体现在股权转让的特定规则上。鉴于此,本文主要是以新修订的公司法之条款为蓝本,沿着立法改进的路径,来展开讨论几种特定情形下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认定问题。 相似文献
73.
公司制度实现了社会资本的集中,为市场经济和生产力的发展创造了基础。然而,公司制度也为很多经济犯罪活动所利用。我国《刑法》规定了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其中的一些规定与现实需要之间出现了背离。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的缺陷缘于对公司制度的不成熟认识。随着我国《公司法》的修订和公司法理念日趋成熟,立法机关对相关刑事立法进行修订已是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74.
金晓燕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6)
近年来我国大量的法律法规被译成英文,为国外了解中国法律以及国人学习法律英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英译本的质量却不容乐观。文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英译本为例,分析了其中法律术语英译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 相似文献
75.
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主体,其对外担保对信贷资金和商品交易安全发挥着基本的安全保障作用,其担保的效力问题存有较大争议。股权转让是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中必然面对的现实问题,但我国《公司法》对上述问题只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常因法律规定的欠缺和理解的歧义,不能真正保护股东的权益及维护公司正常运行。结合《公司法司法解释(三)》,通过比较法可以研究判断瑕疵出资责任承担主体和责任的承担方式。股东瑕疵出资实际是对公司财产的侵犯,动摇了公司的物质基础,不利于维护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股权转让后,根据责任自负原则,瑕疵出资的原始股东即出让人应承担责任,根据商事外观主义,瑕疵股权的受让人亦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而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因为对股东出资负有内部监督的义务,故当出现股东瑕疵出资的情况时也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利益,可以通过补缴出资、宣告失权、赔偿损失三种方式来承担追究瑕疵出资股东及其瑕疵股权受让人对公司的瑕疵出资责任,以保持公司的资本充实。 相似文献
76.
李曙光 《武汉交通科技大学学报》2006,19(3):309-315
结合我国《公司法》的修订,论述了“公司僵局”的定义,破解了公司僵局的理论基础及各国的相关立法与制度,着重探讨了我国实践中公司僵局的类型、新《公司法》中解决“公司僵局”的制度安排,立法争议以及司法实践中解决公司僵局诉讼中存在的问题。指出“公司僵局”是一个描述公司政治与利益冲突的形象词汇。为保护股东利益,有效破解公司僵局状态,欧美国家都在有关立法与司法制度中作了相应的制度安排。我国新《公司法》虽然并未直接提出“公司僵局”的概念,但新《公司法》中的公司司法解散制度、股份回购制度等一系列具体制度,实际上确立了解决公司僵局问题的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77.
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基本组织形式。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应注意两个问题 :一是所营造的股份制企业必须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并真正体现现代公司的特点 ;二是所营造的股份制企业 ,从组建到运行 ,必须遵守社会通行的法律原则和规则。现有公司凡不符合此项要求的 ,均应加以改造。 相似文献
78.
<正>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设立了公司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制度。优先购买权是对公司股权出售人设置的法律责任,以牺牲第三方受让人的利益,来保护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做出特殊规定以外,优先购买权要求公司股权出售人在出售股权给公司外部投资者之前, 相似文献
79.
本文考察了英美公司法上“越权规则”从产生到终结的历程,从而揭示了世界公司立法发展的一个趋势,即由绝对保护股东的权益向保护善意第三人方向的发展,并结合我国在“越权规则”方面的立法发展现状提出了自己的希望。 相似文献
80.
资本制度是公司法中的一个核心问题。新公司法的实施,对我国公司制度以及我国整个市场经济发展产生重大的作用和影响。在理论上,重组的资本制度体现了由片面强调资本信用到兼顾资本信用和资产信用的立法理念的转变,其中,公司资本制度的设计以围绕着安全、效率的价值目标展开的,是基于对法定资本制和授权资本制等问题的重新理解,它将伴随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逐步完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