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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犯罪的特点来看,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犯罪比一般公民和单位的行贿犯罪具有更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我国刑法中关于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犯罪的一些立法仍存在缺陷,应对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从重处罚,扩充行贿内容,并增设罚金刑、资格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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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终于将生意火爆的饭店转手了,我很吃惊:"你小子居然放着钱不赚啊!"朋友苦笑着说:"在商言利,有钱不赚我又不是脑子进了水。"原来,自经营这个店子以来,他每天疲于应付各路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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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御性行贿是指行为人给予特定权力人一定的钱财或者其他好处,以求接受人不对其施加某种不利行为。防御性行贿由来已久,在今天仍然有生存的土壤。防御性行贿产生的原因在于资源稀缺、法律边界模糊以及人们的心理需要。减少防御性行贿,社会发展是前提,法治进步是根本,人格独立是保障,社会风气好转是助推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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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贿赂犯罪立法始终以制度创新作为立法发展目标,这使得英国近代以来一直保持清廉国家的良好声誉.然而,自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新问题新情况的出现,特别是国际上一系列国际组织加大对贿赂犯罪惩治与预防的趋势,暴露出英国贿赂罪立法在犯罪规制能力上还存在不足.为扭转这种状况,英国启动了《贿赂法》的更新工作.英国2010年《贿赂法》(Bribery Act 2010)的出台集中反映了时代对立法的要求,其在立法体例上开创了一体化的贿赂犯罪治理法的立法模式,首创的商业组织预防行贿失职罪丰富了世界贿赂犯罪立法罪名体系,创新了贿赂犯罪罪过责任模式的类型.英国2010年《贿赂法》的制度创新为中国的贿赂犯罪立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有益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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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江苏省宝山县财政收入的来源和征收方式、支出方向,负责的部门以及与上级财政系统的关系,既延续了晚清时期的传统,也发生了一些重要变化。预备立宪阶段,中央政府虽然明文规定了中央财政与省府州县城镇乡地方财政的关系,但在省与州县、县与乡镇这些更细的层次的划分却是混淆不清。在推行自治清理收支的过程中,很多原属地方士绅自我管理的产业被纳入地方财政系统中,从而引发了很多纠纷,部分旧事业的功能和公用被取消或抑制,部分则继续发挥其原有的功能。在以上转变和博弈过程中,地方公营事业和财政系统都相应得以调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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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人生下来就会吃会喝.不吃不喝除非神仙。
以前大家都很穷.想吃想喝不容易。旧社会就不提了.五六十年代出身的人都记得.小时候饿着肚子上学是常有的事。现在好了.“想吃啥吃啥”,没吃没喝的年代总算过去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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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鑫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16(1):72-75
受贿罪与行贿罪是相互对应的罪名,互以对方的存在为前提;受贿罪包括索贿行为,但利用职务之便,强行勒索行为应确定为独立的罪名;贿赂罪侵害的客体为公务活动的廉洁性和正常的工作秩序,不应包括行贿人的财产所有权;行贿人所得利益合法与否并不影响贿赂罪的构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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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对于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提高党政能力建设,使得党具有更超前的先进性。党的各级组织及党员干部,需明确自身责任,主动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责任义务,履行并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企业能够快速发展,员工队伍具有较高稳定性,利于廉洁和谐社会环境的建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