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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记者采访发现,大量民间理财公司以"网络理财""P2P理财"为名,在线下广布网点,吸收公众理财资金,发放高息贷款,赚取可观利差。一些龙头公司员工上万,网点遍布全国,每年放贷金额达数百亿元。这些线下理财公司正通过一种名为"债权转让"的方式规避法律监管,金额庞大、操作极不透明,极易演变为"非法集资",值得警惕。 相似文献
22.
可转让信用证随着转口贸易及中间贸易的盛行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应用。由于第二受益人的法律地位受到限制,使得其在使用可转让信用证时面临诸多风险。本文通过相关案例,分析了第二受益人与转让行及开证行之间的法律关系,指出第二受益人在实际业务可能遇到的风险并提出相应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23.
陈恺 《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9(4):61-65
为了对我国营业转让的实践和立法有所帮助,文章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营业概念、营业转让的界定、营业转让中职工权益的保护以及营业转让平台的完善等问题进行了探讨.研究表明,由于我国法律未对营业转让进行明确规定,以致营业转让活动中存在着许多不规范、不合法的因素,阻碍了营业转让的顺利实现.指出我国立法机关应该借鉴国外法律,尽快制定全面、明确的营业转让制度,来规范、引导日益频繁的营业转让活动. 相似文献
24.
个体网络借贷发展迅速,但监管缺失导致了该行业的畸形发展,刑事风险攀升。《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对个体网络借贷做出规定,意义重大。个体网络借贷中债权转让和平台担保两种模式游走于罪与非罪的模糊地带,在相关立法和司法解释出台前,对这两种平台经营模式,刑法应该保持谦抑,谨慎介入。 相似文献
25.
黄锐 《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3):89-93
对于抵押物的转让,我国的民商事立法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法律规定.由于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核心用词为"不得转让",引起了学界对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擅自转让抵押物合同效力问题的争论.本文认为抵押人擅自转让抵押物的合同有效.司法裁判时应尽量注意相关法律适用上的体系性协调,对《物权法》中限制抵押物转让的条款应作符合整体价值目标的解释. 相似文献
26.
江钦辉 《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34(4):52-60
对于受让方不具有资质的矿业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司法实践中主要有合同成立未生效、合同无效两种不同的观点。究其原因,要么忽略了《矿产资源法》第3条以及《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7条有关"矿业权受让人资质条件"之规定的适用,要么对该法律、行政法规有关"矿业权受让人资质条件"之规定的规范性质认识不一。由于该法律、行政法规有关"矿业权受让人资质条件"之强制性规定的立法目的在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故应将该强制性规定识别为"效力性强制规定"。矿业权受让方不具有资质的,转让合同因违反该效力性强制规定,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五)项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 相似文献
27.
28.
为维护国家经济利益,打击避税活动,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一些西方国家纷纷制定出自己的反避税税制,使各种反避税的措施制度化和法律化.我国应借鉴西方国家的有效做法,进一步完善反避税措施. 相似文献
29.
我国在司法实践中逐渐确认了股权让与担保的效力,法学界也发表了数量可观的论著,但大多不是立足于公司法的组织法属性而展开,《公司法》框架下的法律适用方案明显不足。因此,充分认知股权让与担保的融资功能与股权转让功能,可对股权让与担保中未被司法解释涵盖的交易形式提供《公司法》框架下的解释论。股权让与担保往往具有结构性融资交易行为属性,因而和一般让与担保具有根本区别。在我国,不能将《民法典担保司法解释》的规定作为确定股权让与担保法律后果的唯一依据,而应立足于股权让与担保的实际交易结构,区分不同情况,在《公司法》框架下对股权让与担保中股东资格作具体认定。此外,反思《民法典担保司法解释》规定的股权让与担保中股东出资违约责任的裁判规则,可在《公司法》的组织法框架下,合理确定外部关系的处理规则。 相似文献
30.
有限责任公司在对外关系上是资合公司,在股东内部关系上则具有人合性。这种人合性不仅是合理区分公司组织特征、谋划商主体类型区分的标准,也是股东股权对外转让规则形成的重要根据。中国公司法一方面规定同意权来体现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另一方面又以其他股东的强制购买制度来保障转让股东财产权的实现。这种构造不仅导致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界限模糊,也使其他股东的同意权丧失意义。建议立法修正该款规定,在明确其他股东同意权的同时,以股东收买请求权制度替代其他股东的强制购买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