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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根据现行法律规范,在“余金平交通肇事案”中,二审法院改判加重被告人刑罚并无错误。该案件之所以引发热烈讨论,其根源在于中国刑事二审程序中确立的上诉不加刑原则在立法上并不周延,其在适用上存在依主体确定、“刑”所指涉范围过窄、上诉后存在程序转换易滋生变相加刑的缺陷。着眼于化解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固有问题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所带来的新问题,在《刑事诉讼法》再修改时应当在二审程序中确立禁止不利变更原则,增加为被告人利益的上诉和抗诉,二审法院不得作出不利于被告人的裁判变更的规定,并可以设置例外情形。与此同时,需要强化对“不利”的判断,并将二审法院发回重审、主动启动再审程序纳入禁止不利变更的适用范围,从而消除“上诉不加刑”原则所面临的守正和创新之间的冲突。 相似文献
122.
司法领域内冤案错案的出现有时是难以避免和杜绝的,但如果并非是出自人类认识能力或案件复杂性的固有限制而出现则实在令人扼腕。湖北省京山县的佘祥林案件成为2005年中国法制建设的一个黑点。在高举法治大旗建设和谐社会的当下,正当程序的制定和遵守应成为司法改革的重要目标。 相似文献
123.
郑春燕 《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9(1):78-80
文章以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比较为视角,论述了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在人权保障方面的进步,同时指出了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与《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之间仍存在的差距。重点介绍了辩护制度和强制措施制度的改进。 相似文献
124.
独特的中华法系有着渊源久远的畸重实体、忽视程序的文化传统。新中国成立后,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意识和立法模式曾长期影响和制约我国的法制建设。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先后颁布与施行,这种畸重与畸轻的立法状况有了重大的改变。然而,在司法机关的执法和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是相对的遵守实体法而时常违反程序法;司法的实体公正不如人意,司法的程序公正问题很多。对此,公民尤其是诉讼当事人怨声载道,社会各界对司法不公的反响日趋强烈,就连政府和司法机关本身也早已意识到司… 相似文献
125.
一定范围刑事自诉案件的存在,能够充分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利益、弥补公诉权的不足、有效配置司法资源、实现诉讼效益。但我国刑事自诉案件范围的界定不合理、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界限模糊、范围过于宽泛,应该进行调整,即重新界定第一类自诉案件范围,具体规定第二类自诉案件范围,取消第三类自诉案件,建立被害人申请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26.
127.
我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立法工作已告完成,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界的首要议题已由探究合理的立法方案转为拟定细致的贯彻实施对策。从长远看,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得与失都将对我国刑事司法理念和实践产生深刻影响,理性剖析其间的制度创新和立法缺憾不仅是理解新法条文的必经过程,而且是推动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实现现代化转变的宝贵契机。 相似文献
128.
129.
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