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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犯罪构成是刑法理论的核心,科学的犯罪构成理论是罪刑法定主义得以落实的保障。我国现行的犯罪构成理论存在重大缺陷。按照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犯罪构成并非判断罪与非罪的唯一标准,这样,犯罪构成就难以发挥其落实罪刑法定、实现人权保障的重大功能。因而,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必须加以重建。重建我国犯罪构成的指导思想,应是以形式合理性为特征、彻底贯彻罪刑法定主义的市民刑法观。 相似文献
142.
143.
144.
单红茹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30(6)
会计信息失真作为一种社会经济现象,对经济发展具有极大的危害性,不仅使当事人遭受巨大经济损失,而且严重干扰了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有会计制度的不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健全,审计监督不力,会计人员的管理体制及素质问题等。为了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应该加强法制建设严格执法,建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完善会计方法,优化用人制度,以确保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145.
关于缩减刑法分则"法定犯"罪名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分则过多规定"法定犯"不符合现代刑法"省刑"、"谦抑"思想,法治社会不是条文越多越好.刑法有自身的调整范围.不是所有的行政违法行为发展到严重程度就都构成犯罪.现行刑法中许多"法定犯"的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达不到犯罪程度,甚至不属于犯罪的性质.法定犯使空白罪状过多实际上把部分刑事立法权变相地交由行政机关行使.与立法法的精神相悖.基于以上考虑,建议大幅缩减刑法分则"法定犯"罪名. 相似文献
146.
《水浒传》中存在大量有关"造反有理"的描写,因而历代封建统治阶级都把它看作一本鼓动造反的小说。实际上,作为一部为"造反者"树碑立传的文学巨著,《水浒传》留给后人的警示是发人深省的。"造反有理"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在混淆人们的思想意识、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经济发展以及妨碍社会进步等四个方面。 相似文献
147.
试论新形势下个人主义的危害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全社会大力弘扬集体主义思想,加强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就必须摒弃个人主义价值观。为此,我们在划清个人正当利益与个人主义界限的前提下,必须充分认识个人主义的危害性,从而提高反对个人主义、坚持集体主义的高度自觉性。 相似文献
148.
马笋 《大江周刊.城市生活》2012,(7)
长期以来,社会危害性理论在我国刑法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并对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发挥着重大作用。新刑法颁布之后,随着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的刑事立法化,社会危害性的重要地位受到了许多学者的质疑和诘难.是否保留社会危害性概念这一问题直接关涉到我国刑事立法与刑法理论的发展方向,并牵涉到罪刑法定原则的贯彻与实施。 相似文献
149.
犯罪本质作为典型的刑法哲学问题是三大犯罪构成体系共通的命题。我国关于犯罪本质的大讨论集中体现在法益侵害说和社会危害性说的争议上,为限制国家刑罚权的发动,实现刑法的人权保护机能,必须厘清三大关系:犯罪本质与法益侵害说、社会危害性说的关系,犯罪本质与犯罪构成体系的关系,犯罪本质与刑法解释立场的关系。法益侵害说和社会危害性都是对犯罪本质的抽象概括,在退去社会危害性说的政治阶级外衣后,两者具有同质性;犯罪本质是犯罪构成体系的基石,犯罪构成体系是犯罪本质的具体化体现;对犯罪本质的实质违法性的判定直接影响到刑法解释立场的选择,在罪刑法定原则深入人心的当下,形式解释论和实质解释论不是对立而是可能调和的。 相似文献
150.
田小穹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8,(5):37-42
对犯罪者“人身危险性”的评价,属于刑罚裁量中对犯罪者个人情况评价的核心内容,国家应围绕以上因素设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和专家评价制度。在对犯罪者刑罚的裁量中,法官在主要根据犯罪者的行为责任决定刑罚的基础上必须考虑专家提供的对犯罪者“人身危险性”的评价结论并结合犯罪者的其他个人情况决定其刑罚。其中,对犯罪者“人身危险性”的评价应规定为法定情节以体现我国刑法的刑罚个别化原则和预防犯罪为主的刑罚目的,实现刑法立法现代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