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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换平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0(6):38-41
由于种种原因,宋代有些县中缺乏县令,而由摄官代行县政。其中有一县中不设置县令处,县丞、主簿、县尉、监当官、馆阁及立朝知名人士兼摄县令;有广南难觅正官处吏人的权摄;有县令被按核,临时选官代行县政;有战争年代军人占据县阙;有从临县选差县佐官权摄。宋代士大夫对摄官多抱否定态度,尤其对吏人权摄。但由于现实的需要,摄官在宋代并未完全废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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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水涛 《社会观察(上海)》2006,(9):41-41
据《旧唐书·文本传》记载,唐人岑文本被皇上任命为中书令,回家后,却一脸忧色。他的母亲感到很奇怪,问他为什么如此不高兴,他说:“我并没有为国家做多少贡献,却受到如此重用,责任重大,怎么不忧惧呢?”亲朋好友前来恭贺他,并劝他可趁此机会多置些产业,他却叹息道:“我原本是南方的一介平民,以前仅当过一任县令,靠文墨官至中书,无汗马功劳,已使我感到很是危惧,且眼下俸禄已经很多了,还谈什么再营造产业呢?”言毕,所有人无不都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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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古代,一县之最高长官被称为县令、知县,民间还称之为父母官、县太爷等等.
古代统治者重视地方官
《资治通鉴》卷二十四记载,汉宣帝地节二年(前68年),汉宣帝开始亲政,而且治理朝政很勤奋,尤其是对于选拔地方官员“二千石”非常重视,他常对大臣们说:“庶民所以安其田里,而亡(无)叹息仇恨之心者,政平讼理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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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出土的金石、简牍文字,结合文献记载,可知汉代县域的监察制度既有郡监察县的上级监察部分,也有县令长仿效郡域督邮监察方式而进行的县域监控体制。由于汉代县一级官员是由中央任命,而乡、里一级官员都由乡里产生,二者代表的利益存在一定冲突;尤其是啬夫、亭长级官员被郡守用为督邮,转而监察本县时,会激起本县令长及其僚佐的极大反感。由于汉代县级长官的任命、去职都不如后世严格,其权力又无所不统,按理来说回旋的空间应该很大,但在当时的回避制、禁锢制等时代背景下,导致县域监察成为汉代地方监察体制中冲突最激烈的一环,任命的无序及擅自弃职等成为汉代县级长官的特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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