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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1.
对死刑的追问——死刑为什么应当存在?(下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死刑存在与否应当也只能是一种价值论上的根本判断,必须清楚死刑存废论争对死刑的意义所在。自刑法之外进行的追问表明,无视或有意忽视性恶论的人道主义不能作为刑事政策考量的根基,死刑的价值判断与文化、国家权力运作密切相关,同时也必须考虑整体的公平正义。从刑法的规范角度理解,刑法的任务决定了死刑存在的必要性和正义性,死刑本质上是犯罪人在刑法上基于自我决定而实现的永久性、完全性排除,是生命防卫权的实现方式。国家处死犯罪人实际上是国家在执行社会共同体的任务,是社会共同体行使生命防卫权和共同体防卫权的必然结果。死刑应当存在,但却是不得已的选择,那种基于“敌人”概念所建立的刑法或许更应理解为一种特定状况下特定时期的刑事政策。我国的死刑制度应当重构。 相似文献
772.
在赋予法官证明责任分配的自由裁量权的同时,完善规范说,以之为主导形成统一的证明责任分配标准,并合理吸收消极事实说、外界事实说、危险领域说和盖然性说的合理价值,作为规范说的补充制度,以平衡当事人利益,既是制约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保障,也可以为将来构建我国证明责任分配体系积累经验。 相似文献
773.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悖论与规范理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实施行政自由裁量权,有助于提高行政主体工作效率,也可能导致行政主体权力寻租。本文认为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就是要细化行政裁量权力,建立合理合法科学的裁量基准体系,制定相配套的、针对性比较强的管理约束制度,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运行,使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正确运用自由裁量权,既能够高效率地处理行政事务,又能够避免通过自由裁量进行权力寻租。 相似文献
774.
针对公职人员的违法行为,《政务处分法》创造性地建立了政务处分与行政处罚双罚制度,主要集中于公职人员的道德操守领域。从条文的规范内涵来看,双罚制存在必要性规范和选择性规范两种模式。在具体实施中,首先要确立相应的裁量标准,其次是在程序层面需建立有效的协调规则。从制度的规范化建设而言,监察机关作为实施双罚制的关键力量,首先要形成有目的、有标准的自我约束立场。在此基础上,需从两个维度进行具体建设:一是在实体标准层面建立类别化的认定方法,按不同规范模式建立相应认定规则;二是在程序层面建立双向性的移送规则和工作机制。 相似文献
775.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6)
传统刑律在技术层面直接表现出对死刑适用的限制。作为立法语言的"至死"即出现于律典或法律规范中的直接表述,其基本含义沿袭了汉代之后正史文献中常见的"罪至死""法至死"等内容,但表述形式、用法与功能则与法典体例、刑罚结构及刑等累加计算标准直接相关。《唐律疏议》中"至死"的分布呈现出明显的特征,既表现出各篇内容的差异,又表现出唐律对魏晋律典中特定立法技术的沿袭;律内通过"以某罪论""以某罪罪之""与某罪同""反坐""依首从法"等技术性手段定罪量刑时,若出现死刑适用则通过"至死减一等""至死加役流"予以限制,但仍有极少"至死仍需处死"与"本条虽不至死并处死"的例外条款。律设"至死"表达着特定意图,立法者通过技术手段欲达到死刑限制的有效性与罪刑均衡相协调,而限制死刑的内在要求与统治者据以控制司法官员的技术策略相一致。 相似文献
776.
刘国利 《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4):31-35
彭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奠基人之一,在参与法制建设工作中一直坚持人道主义精神。彭真在刑法、刑诉法等法律的制定过程中,提出在减少死刑适用、死刑复核、缩短羁押期限、诉讼期限、对待罪犯不使用肉刑,以及办了错案就必须纠正,办案一定方便群众等主张,充分体现出了这一精神。这与我们今天所倡导的法治理念具有高度的契合性。 相似文献
777.
<正>依法行政落地基层,更需要利用"法治内需"。如能激发这些"内需",可能比自上而下"推动"的效果要好得多。沈福俊是华东政法大学行政法教授,在一个公务员培训班上,一位青年干部直接跟他提出要求,称"我不学怎么依法行政,我要学如何违法行政"。那名干部随后解释说:"有些领导只看效率和结果,程序合法不合法他不管。在工作中,往往那些不顾法律顾政绩、会打擦边球的人升得快。" 相似文献
778.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刑事案件受到社会舆论的关注,并时常被以网络为代表的大众媒体推向风口浪尖。相较于其他案件,刑事案件作为社会矛盾尖锐化的产物,在被舆论广泛关注的同时,往往更多地成为了各种社会群体和各个利益阶层表达利益诉求和意愿的对象。透过舆情,感受到的是公众对司法公信力的质疑和担心。 相似文献
779.
《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1)
法官裁量减轻处罚权对于缓解"法有限而情无限"的矛盾,调整"厉而不严"的刑罚结构,实现刑罚的个别化及个案正义具有重要作用。但其适用范围模糊、减轻处罚幅度不明和核准程序繁琐,在实践中陷入了虚置化困境,并存在审判程序时间持久和裁量减轻处罚幅度失范的问题。在当前司法体制下,应明确法官裁量减轻处罚权适用范围和减轻处罚幅度,并适当下放核准权,规范裁量减轻处罚权在实践中的运用,实现其应有的价值。 相似文献
780.
徐岱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4,(6)
美国死刑制度一直在宪法的框架下进行着司法控制性的适用,其目标是逐步迈向死刑的废除。虽然近几年来美国死刑废除的步伐一直在前行,节奏也在加快,却也举步维艰。究其原因,民意对政治决策的捆绑与政客影响公众对死刑问题的判断力、陪审团的设立及被害人家属的死刑诉求等因素影响或掣肘着美国死刑废除的进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