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925篇 |
免费 | 13篇 |
国内免费 | 5篇 |
专业分类
管理学 | 82篇 |
劳动科学 | 1篇 |
民族学 | 5篇 |
人才学 | 12篇 |
丛书文集 | 259篇 |
理论方法论 | 50篇 |
综合类 | 477篇 |
社会学 | 55篇 |
统计学 | 2篇 |
出版年
2024年 | 2篇 |
2023年 | 9篇 |
2022年 | 16篇 |
2021年 | 12篇 |
2020年 | 21篇 |
2019年 | 21篇 |
2018年 | 7篇 |
2017年 | 20篇 |
2016年 | 24篇 |
2015年 | 28篇 |
2014年 | 75篇 |
2013年 | 51篇 |
2012年 | 65篇 |
2011年 | 104篇 |
2010年 | 75篇 |
2009年 | 62篇 |
2008年 | 71篇 |
2007年 | 52篇 |
2006年 | 59篇 |
2005年 | 60篇 |
2004年 | 42篇 |
2003年 | 23篇 |
2002年 | 9篇 |
2001年 | 12篇 |
2000年 | 10篇 |
1999年 | 1篇 |
1998年 | 4篇 |
1997年 | 2篇 |
1996年 | 5篇 |
1992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94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841.
842.
蒋丽丽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5(6):20-21
死刑不引渡原则是现代引渡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中国在适用死刑不引渡原则的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第一,中国的《引渡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死刑不引渡原则。第二,同中国缔结引渡条约的国家数量少,明确规定适用死刑不引渡原则的条约更是寥寥无几。第三,适用死刑不引渡原则的引渡案例存在一事一议、诉辩交易的特点,并且办案成本较高。中国必须从立法的根本层面入手,在《引渡法》中明确死刑不引渡原则的法律地位,进一步限制和完善《刑法》中的死刑制度。这样才能有利于和世界其他国家开展引渡合作,更好地实现中国司法主权。 相似文献
843.
魏海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1(3)
在当今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刑法国际化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刑法政治化是一个不能回避的话题,刑法本位化是一个不可逾越的底线,这为深入思考和正确评价余振东贪污犯罪和拉萨3.14打砸抢烧犯罪等敏感案件提供了新视角和基本路径。本文以此为视角评判两起案件的裁判合理性的同时,对我国死刑制度、量刑制度等作了反思,并提出了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844.
法理学学者认为,如从监禁刑到非监禁刑,从枪决到注射死刑,这样的发展不仅是刑罚观念的简单变化,而是以此为基础,体现了中国社会法治文明的进步和日益增强的人权意识。 相似文献
845.
郑雅方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3(2):100-107
立足功能主义的立场,可以发现我国当下实践中存在着三类典型的行政裁量基准。创设性行政裁量基准的存在与上位法的空白授权条款过多有关,从法律保留原则的适用上看,应当尽量减少乃至取消这类裁量基准。为了体现对行政裁量的有效治理,应当大力发展解释性行政裁量基准,并以指导性行政裁量基准辅之。对解释原则和解释方法的实践关注和理论提炼,有助于解释性行政裁量基准科学性的提升。 相似文献
846.
药家鑫的杀人罪行无疑是严重的,但是他有自首情节.因此,依据刑法第67条、第48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依据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依据量刑平衡原则,参酌废除死刑的国际潮流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相关规定,药家鑫罪不当死.药家鑫死于司法工具化和民意审判的司法制度.我们对药家鑫案的审视,其意义不仅在于为一个有罪、但罪不当死的生命伸张正义,更重要的是在于提请政治界法律界当坚守减少死刑并逐步消灭死刑的文明目标.为此,当禁绝民意审判,确立权利优先的法哲学,优化司法生态,消解社会戾气. 相似文献
847.
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是行政执法主体对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裁量空间,根据裁量相当原则并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以及执法范围等情况,理性分割为若干裁量格次,每个格次规定一定的量罚标准,并依据行政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悔过态度,处以相对固定的裁量种类和幅度的必要条件的一种执法制度。目前中国在各地区都出现了基准制度,但这些基准制度存在着许多问题,且仍处于试行阶段。针对行政裁量基准制度进行研究,能有效遏止行政裁量权的滥用,将行政裁量权力控制在一定的程度和范围,为我国的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法律性提供更多的依据和法律保障。本文从研究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的概念入手,分析了实行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的必要性,并针对现有的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的不足,提出了完善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848.
849.
850.
栾明璐 《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0(6):15-16
自18世纪贝卡利亚提出废除死刑以来,死刑的存在与否就备受争议,其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人的生命权能否剥夺,死刑是否符合刑罚的目的等诸多方面。其实,从死刑的边际威慑力带来的收益和成本方面对死刑作经济学方面的分析更有利于对死刑的适用得出实证性结论。同时,我们可以将取得的收益和付出的成本相比较分析,以便从动态的角度来论证我国应保留死刑,但应谨慎适用死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