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692篇 |
免费 | 43篇 |
国内免费 | 12篇 |
专业分类
管理学 | 115篇 |
劳动科学 | 29篇 |
民族学 | 10篇 |
人才学 | 12篇 |
人口学 | 1篇 |
丛书文集 | 460篇 |
理论方法论 | 86篇 |
综合类 | 953篇 |
社会学 | 76篇 |
统计学 | 5篇 |
出版年
2024年 | 8篇 |
2023年 | 32篇 |
2022年 | 54篇 |
2021年 | 44篇 |
2020年 | 36篇 |
2019年 | 29篇 |
2018年 | 12篇 |
2017年 | 38篇 |
2016年 | 26篇 |
2015年 | 40篇 |
2014年 | 111篇 |
2013年 | 95篇 |
2012年 | 106篇 |
2011年 | 127篇 |
2010年 | 121篇 |
2009年 | 130篇 |
2008年 | 120篇 |
2007年 | 124篇 |
2006年 | 94篇 |
2005年 | 90篇 |
2004年 | 75篇 |
2003年 | 69篇 |
2002年 | 57篇 |
2001年 | 44篇 |
2000年 | 26篇 |
1999年 | 24篇 |
1998年 | 3篇 |
1997年 | 5篇 |
1996年 | 1篇 |
1995年 | 2篇 |
1994年 | 1篇 |
1993年 | 1篇 |
1992年 | 1篇 |
1991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74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566 毫秒
121.
法治之外,民事习惯在社会日常生活中扮演着"准法律"角色,并调整和维持特定的社会秩序。清末民初,黑龙江省房屋租赁市场较为活跃,业已形成一套约定俗成的民事习惯,诸如"租不拦典、典不拦卖"、"借地不拆屋"以及关于"中人"、"租期"、"零星修补费用"等习惯。就这些具体民事习惯而言,有些习惯与现代民法基本理念相吻合,属良善风俗。考察清末民初黑龙江省房屋租赁中的民事习惯,对研究近代民间社会的内在秩序及其运作机制无疑有推动作用,对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民法体系也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22.
民事主体制度在民法典中占有重要地位。通过对民事主体制度的哲学论证和实证解读,我们提出,民事立法应坚持对个体人伦理意义上的尊重和非自然人主体(主要是法人)功利主义意义上的技术性运用的做法。同时,这种立论视角对于我国未来民法典的体系和内容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相似文献
123.
2010年1月4日上午,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成功调解了3起大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24.
吴英旗 《河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2(5)
《民事诉讼法》课程在采用案例教学时应选取具有真实性和典型性、目的性和适中性、新颖性和趣味性的案例,此课程的课堂教学可以分为理论教学环节和实践教学环节。就案例教学法在这两个教学环节中的具体模式进行了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125.
张楠坤 《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4(2):115-117
从民事诉讼效率的角度考虑,既判力确实有其积极作用;从民事诉讼公正的角度考虑,再审制度也确实有其积极作用。协调二者存在的冲突,对推进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维护司法公正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26.
一般认为检察院抗诉与法院的依职权再审是阻碍我国民事诉讼向"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靠拢的主要障碍,现今民事抗诉不仅被保留且得到进一步发展,这不仅仅是出于司法现状的考量,更核心的是对民事检察监督宗旨的把握——并非旨在给当事人提供最后的公力救济。民事抗诉理由中"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是新增的内容,本文主要论述何为再审新证据,检察院能否及如何调查取证,对检察实务中已经存在及即将出现的问题的解决给出笔者的见解。 相似文献
127.
关于我国民事诉讼的证人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红亮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22(5):67-69
本文对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证人制度进行了一些探讨。在证人资格方面认为具有感知、记忆、表达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享有证人资格,并进一步分析了单位不适宜作证的若干原因。在证人出庭作证义务方面,针对司法实践中的困难,分析其原因,指出应加强宣传教育,并完善立法.促使证人出庭作证得以真正落实。最后,鉴于维护公序良俗的需要,鉴于各国的立法实践,我们认为在我国证人制度中应规定拒绝证言权。 相似文献
128.
张红侠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4(4)
2002~2012年十年间,人民调解与民事司法衔接无论在国家文本还是在地方实践中都有很大发展.这是党和政府构建和谐社会指导思想,村(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功能弱化,法院面临双重困境和国外法院附设调解影响共同促成的结果.人民调解与民事司法的衔接促进了人民调解自身发展,缓解了法院压力,节约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然而,人民调解与民事司法的衔接实践中也存在着诸如当事人诉权和诉讼权利保障不足、法院附设调解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不合理、诉前委托人民调解与启动诉讼的程序衔接不畅等问题.为更好发挥人民调解与民事司法衔接的作用,应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和诉讼权利,调整法院附设调解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理顺诉前委托人民调解与启动诉讼的程序衔接. 相似文献
129.
胡军辉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3(5):528-533
我国民事举证期限制度的发展经历了随时提出主义阶段、形式的适时提出主义阶段和适时提出主义阶段等三个时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确立了严格的证据期限制度,但该制度存在以下缺陷:对逾期举证的制裁过于严厉;没有健全的配套措施;确定举证期限的立法不够完善;法院不适当履行释明义务的救济措施缺失。因此,建议在借鉴国外相关立法并结合中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民事举证期限制度作出有针对性的修改。 相似文献
130.
检察机关都在积极探索民事执行监督工作,但步履维艰。立法的缺陷、检法的分歧;学界的争论、理论的困惑;监督方式的缺陷、监督效力的低下等,是困扰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发展的三大障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