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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是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生存环境和生态系统维护的基础资源,是人类的生存之本。但地球淡水资源只占全球总水量的2.5%,能够有效利用的淡水资源仅占全球水总量的0.007%。因此,相对于人类无限的用水需求量来讲,水资源异常宝贵。早在1977年,联合国水资源会议已经预言,开发利用水资源如果超过水资源与水环境承载能力,将积累许多导致水资源供给长期不能满足人类生存、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需求或水生态系统被严重破坏的致灾因子,这些因子进一步演变将会引发供水严重不足,水生态系统崩溃等重大灾难,造成国家和人类根本利益的重大损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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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2):1-3
中西水伦理皆为相关学者从价值分析视角对解决水污染和水危机等水问题的系统思考,相同之处在于对人水和谐和水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等共同目标的追求,差异更多地体现在对实现目标的不同方法的思考上。我国水资源管理应该积极吸收当代国内外水伦理的研究成果,努力使各项水资源决策满足水伦理基本原则所提出的各项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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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3)
梳理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的中华水文化发展的脉络为我们厘清中国古代水生态哲学观的历史嬗变提供了广阔背景与全新视角。中华水文化从畏水文化到利水文化再到乐水文化的发展与进步,昭示着中国古代水生态哲学观由客体中心主义到主体中心主义再到主客合一生态哲学观的转向与升华。以主客合一、物我不二为特征的乐水文化表征着中国古代水生态哲学的最高智慧,对于破解当下由主客二分思维模式造成的严重生态危机,有着发人深省的启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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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社会科学》2013,(12):162-166
流域水空间管理立法立足于流域水生态系统整体性的特点,从生态系统保护和自然修复视角出发,探讨流域管理立法。生态学、生态伦理学和生态正义理论是流域水空间管理立法的理论基础。目前,我国流域水空间管理立法中,有关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的高位阶立法缺位,洪泛区湿地生态保护和流域土壤板结防治等立法内容缺失,使洪水资源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流域水空间功能恢复等相关制度缺乏;经济手段如生态补偿机制运用不足,补偿内容、方式和标准等规定缺乏明确性和科学性。因此,我国应制定高位阶流域水空间管理立法,完善缺失内容,建立相关制度,并充分运用经济手段,完善流域生态补偿制度,以及运用经济杠杆对违法行为人实施按期间制裁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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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九龙江流域上游水生态环境和水利建设基本情况调查基础上,分析其存在问题和污染源的主要构成,提出了治理和改善上游水环境的措施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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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跃西 《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15,(2):59-60
2014年12月20日至21日,由光明日报社、浙江省生态文化协会和浙江农林大学主办,浙江省生态文化研究中心、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和浙江农林大学文化学院承办的第四届"美丽中国·水生态研究"高峰学术论坛在浙江农林大学举行。浙江省政协原主席、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国富,浙江省政协副主席、浙江省生态文化协会会长陈艳华,浙江省环保厅厅长徐震,浙江省林业厅原厅长、浙江省生态文化协会常务副会长楼国华,浙江省社科联副主席陈先春,浙江省生态文化协会副秘书长许利群等领导出席开幕式,南京林业大学曹顺仙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余谋昌教授、浙江水利水电学院闫彦教授、浙江外国语学院张跃西教授、德国莱比锡大学和亥姆霍兹联合会环境研究中心(Helmholtz UFZ)沈百鑫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邱斌教授、井冈山大学姚声正教授等专家学者围绕论坛主题展开深入研讨。本刊将分两期刊发此次论坛部分专家的发言稿,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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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爱萍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2,(5):123-132
水生态系统的健康与稳定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与目标,也是制约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的刚性约束之一。因此,通过分析山东省黄河流域水生态系统现状,厘清水生态系统制约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主要问题,从水生态修复和治理的角度,提出分区治理、分策治理的对策。构建健康和稳定的水生态系统,对于促进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