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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122.
严益州 《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9(3):72-75
随着计算机和信息网络的普及,人类的交流更加方便和快捷。与此同时,网络犯罪也呈现出复杂多样的形态,且危害性日益严重。令人忧虑的是,由于我国法律体系建设的滞后,对一些新型的网络犯罪行为的定罪还存在无法可依的现象。笔者试就几种主要的网络犯罪行为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网络立法问题提出一些初步的意见。 相似文献
123.
刘方可 《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29(3):82-92
以极端从属性、限制从属性、最小从属性为理论依据的共犯归责模式本质上遵循的是连带性共同归责思路。由于网络犯罪参与已经从单中心型转化为多中心型,异化现象明显,导致共犯在事实上无法从属于正犯,连带性共同归责已不现实。因此,应当提倡单独归责模式,承认网络帮助行为构成犯罪与受助者无关,将研究重心放在提供网络帮助行为本身的非法性、提供帮助者的有责性以及各正犯化罪名本身所保护的法益上。单独归责模式的提出具有刑事政策依据与实质依据,适用该模式不会造成本应以共犯处罚的行为人逃脱处罚,也不会间接扩展共犯的处罚限域,“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竞合条款也不会被架空。 相似文献
124.
125.
特大平台犯罪治理责任如何建构一直是具有争议的理论问题。当前的看门人理论和刑事合规理论难以解决这一问题。基于本土实践发展出来的特种行业监管理论,对前述问题更具解释力。特大平台并不等同于特种行业,但二者在经营业务层面和治理模式层面具有高度的同质性。可通过“特殊服务”这一衔接点,将特大平台犯罪治理责任与特种行业监管理论相连接,并在此基础上明确特大平台犯罪治理责任的建构路径:特大平台从事“特殊服务”需获得特殊行政许可,而获得许可的前提是要满足相应的申请条件,犯罪治理责任便是从事“特殊服务”的条件之一。若特大平台未能满足犯罪治理责任的要求,可采用注销许可和其他行政处罚的方式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126.
男性犯罪青少年人际信任与社会支持、应对方式的关系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单婷婷 《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7,17(2):11-13
通过对山东省少年管教所189名男性犯罪青少年人际信任的特点以及与其社会支持、应对方式的关系进行研究发现:(1)男性犯罪青少年人际信任水平比同龄男性中学生低,且差异显著;(2)其社会支持与人际信任水平呈正相关;(3)积极应对方式与人际信任水平呈正相关,消极应对方式与人际信任水平呈负相关;(4)人际信任、社会支持和应对方式之间存在复杂的因果关系;(5)各种客观变量对人际信任的影响甚微. 相似文献
127.
128.
引入公益诉讼完善外逃腐败资产追回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魏红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5(1):25-30
随着《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生效,人们开始更多地关注反腐败的国际合作问题,公约最大的贡献就是设置了一套较为完整的腐败犯罪资产的追回机制,但是,由于立法上的滞后以及公约在实施过程中的实际困难,使得中国尚未探索出一套有效追回流失于境外腐败犯罪资产的制度;由于公益诉讼的自身优越性,引入公益诉讼制度,以充实和完善外逃腐败资产追回机制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一条可行的道路。 相似文献
129.
130.
在刑法领域内,犯罪化是指将不是犯罪的行为在法律上作为犯罪,使其成为刑事制裁的对象。但是并非一切行为皆可成为刑罚介入的范围,一定的度仍然存在。有些领域的活动,刑法应当慎重干预甚至不应当干涉,这就是犯罪化的延伸边际界限问题。单纯的思想表达、行使宪法权利、身份与状态、复杂的市场经济行为以及没有罪过的行为应当在犯罪化时谨慎介入,刑法的触角在当前应当是收缩,而非扩张。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