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3721篇 |
免费 | 99篇 |
国内免费 | 19篇 |
专业分类
管理学 | 282篇 |
劳动科学 | 35篇 |
民族学 | 29篇 |
人才学 | 31篇 |
人口学 | 1篇 |
丛书文集 | 1064篇 |
理论方法论 | 166篇 |
综合类 | 2008篇 |
社会学 | 207篇 |
统计学 | 16篇 |
出版年
2024年 | 21篇 |
2023年 | 78篇 |
2022年 | 108篇 |
2021年 | 112篇 |
2020年 | 86篇 |
2019年 | 84篇 |
2018年 | 34篇 |
2017年 | 57篇 |
2016年 | 74篇 |
2015年 | 116篇 |
2014年 | 245篇 |
2013年 | 205篇 |
2012年 | 230篇 |
2011年 | 278篇 |
2010年 | 247篇 |
2009年 | 288篇 |
2008年 | 279篇 |
2007年 | 257篇 |
2006年 | 236篇 |
2005年 | 216篇 |
2004年 | 165篇 |
2003年 | 148篇 |
2002年 | 83篇 |
2001年 | 87篇 |
2000年 | 43篇 |
1999年 | 31篇 |
1998年 | 11篇 |
1997年 | 9篇 |
1996年 | 4篇 |
1995年 | 3篇 |
1994年 | 1篇 |
1993年 | 2篇 |
1992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3839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81.
从刑事诉讼的效率价值谈我国刑事诉讼简易程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金磊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6(1):39-41
诉讼效率是司法改革的重要价值取向之一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正是体现了这一价值取向。但反思我国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存在的一些问题 ,需要以最低公正标准予以完善 ,以促进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 相似文献
182.
陈开梓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5(5):130-135
按照民事诉讼法"原告必须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规定,环境侵权民事诉讼的适格原告包括行政机关、企业法人、农村集体组织及公民等类型,其中普通民众作为原告容易形成群体性共同诉讼,并对我国的代表人诉讼制度提出迫切需求,而一般民众的惧诉现实也急需环保机关及环保民间组织等单位予以支持起诉,现实更需要立法赋予更多的民事主体能成为环境侵权诉讼的适格原告。对环境侵权诉讼适格被告应根据不同的共同环境侵权类型及相应的责任承担方式予以认定,并对原告的选择被告处分权作出适当干预。 相似文献
183.
传统中国的“厌讼”现象及其对现代社会的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邢晓军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8,(2)
本文主要从解决纠纷的社会机制和诉讼效益两个方面对传统厌论现象予以分析,并以此为基础指出现今我国诉讼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是造成公民不愿打官司的原因之一,强调在现代社会除诉讼外,对于其他的解决纠纷的机制应给以充分重视。 相似文献
184.
论述了民事诉讼法中的诉讼证据制度的发展和完善的过程,比较了古今中外诉讼与证据制度的优缺点,指出现行民事诉讼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185.
唐曼丽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8(6):131-134
环境是人类生产和生活的根本,近年来的环境污染事故已经对人类敲响了警钟。我国的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制度是基于环境权和环境诉权两个基础理论的;而归责原则是公益诉讼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归责原则方面,应突破传统侵权法的局限,介入以无过错责任为主、过错责任与公平责任为辅的归责原则体系。 相似文献
186.
少数民族民间纠纷解决机制的现实困境及其破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少数民族民间纠纷解决机制的诸多缺陷是少数民族民间纠纷解决纠纷机制正常运行的主要障碍,现实困境主要表现于诉讼解决纠纷机制的弊端、非诉讼解决机制的制度设计缺陷以及二者衔接的不合理. 相似文献
187.
实行公平就业,反对就业歧视,保障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利,是就业促进工作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社会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就业促进法》对人们寄予厚望的反就业歧视也作出专章的规定,这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就业促进法》特别是反就业歧视怎样实施,怎样把纸上的 相似文献
188.
文章从检察机关参与民事公益诉讼,为车祸中身亡的无名流浪汉维权的真实案例入手,分别从法律、法理、实践经验和国际惯例四个方面论证了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依据,并探讨了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在弥补诉讼主体缺位、健全民事经济法律、完善法律监督机制、提高诉讼效率、鼓励法律参与方面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9.
刑事二审审判中诉讼主体间的关系已产生变化,作出一审判决的法院作为"程序意义上的被告"应当派员出席二审法庭,陈述其作出一审判决的根据和理由,出庭时的法律称谓可名之为"必要诉讼参加人"。二审法院不应在一审法院缺席的情况下作出二审判决。但刑事审判要解决的问题是刑事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有无及大小,即使一审判决错误,也只是一审承办法官对于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有无及大小作了错误评断,二审则旨在纠正这种评断错误,而不是把一审法院作为刑事追究的对象。传统理论关于刑事审判对象是"公诉事实"或"控方诉求"的观点显然不适合二审和再审。只有将"刑事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有无及大小"作为刑事审判对象才是恰当的。 相似文献
190.
近年来,学术规范和学术批评的蓬勃兴起,是中国学术界的一件大事。但是一直以来,学术批评似乎一直都只是“学术共同体”内部的事,与学术界之外的联系与相互影响并不多,尤其与法律特别是诉讼可以说是“参商不相见”。虽然以前也已经发生过学者之间因为发表批评文章而引起的名誉权侵权诉讼(影响较大的如余秋雨诉古远清案等),但由于当时学术批评尚未受到足够重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