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2333篇 |
免费 | 21篇 |
专业分类
管理学 | 88篇 |
劳动科学 | 10篇 |
民族学 | 7篇 |
人才学 | 14篇 |
人口学 | 20篇 |
丛书文集 | 223篇 |
理论方法论 | 106篇 |
综合类 | 803篇 |
社会学 | 1068篇 |
统计学 | 15篇 |
出版年
2024年 | 5篇 |
2023年 | 14篇 |
2022年 | 16篇 |
2021年 | 19篇 |
2020年 | 26篇 |
2019年 | 14篇 |
2018年 | 8篇 |
2017年 | 12篇 |
2016年 | 30篇 |
2015年 | 55篇 |
2014年 | 158篇 |
2013年 | 180篇 |
2012年 | 228篇 |
2011年 | 287篇 |
2010年 | 301篇 |
2009年 | 161篇 |
2008年 | 250篇 |
2007年 | 165篇 |
2006年 | 81篇 |
2005年 | 102篇 |
2004年 | 58篇 |
2003年 | 37篇 |
2002年 | 38篇 |
2001年 | 52篇 |
2000年 | 32篇 |
1999年 | 10篇 |
1998年 | 7篇 |
1997年 | 3篇 |
1995年 | 3篇 |
1993年 | 1篇 |
1992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235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46 毫秒
951.
对“感情破裂”的离婚条件的反思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梁继红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7(5):140-143,153
离婚标准是国内外婚姻法的重要内容,我国1950、1980和2001年婚姻法都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诉讼离婚标准。但感情破裂原则并非是科学的、客观的离婚标准,该规定忽视了婚姻的伦理性,也超越了我国现阶段的社会状况。因此,应用更科学合理的“婚姻关系不能维持”作为离婚标准,以保障公民婚姻自由,因为相比较而言,它具有更好的包容性和司法上的可操作性,也更符合现阶段真实的婚姻家庭状况。 相似文献
952.
我国《婚姻法修正案》(以下简称《婚姻法》)确立的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用法律的手段对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更进一步的保护,是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的进步和完善。准确地把握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的构成要件有助于我们加深对该制度的理解。不过,作为一种权利救济制度,该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953.
胡兰 《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1(1):194-196
就婚姻法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损害赔偿的权利和义务主体,以及赔偿的范围等进行分析与探讨,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954.
林碧冰 《湛江师范学院学报》2010,31(1):115-120
目前我国并未有专门就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全面规定的法律,过于分散、零乱的立法局面,不利于涉外离婚案件的处理。制定一部新的中国国际私法,将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问题纳入其中,单独作为一章来规定.是当前的立法趋势。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有利于离婚原则”作为确定涉外离婚准据法的立法原则,实现趋同化与民族化的结合,又能与各国国际私法相协调。 相似文献
955.
翁林颖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5):505-509
为了解决我国公民日趋复杂化的婚姻财产纠纷,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重新审视和重构当下夫妻财产制,从物权平等保护规则和所有权规则对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夫妻财产制进行探讨,指出司法解释(三)的夫妻财产制在农村离婚妇女的财产权益的保护和夫妻代表权限制方面存在立法不足,在此基础上建议要构筑明确的夫妻代表权限制制度和对宅基地制度进行改革引入法定租赁权,进而全面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956.
黄小舫 《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8(3):87-89
澳门法律制度是以葡萄牙法律为基础的,因而在澳门法律中忠实的保留了大陆法系的传统特点。因此.澳门采用的是诉讼协议离婚,而并非仅为行政登记程序。澳门和大陆两个不同法域虽然均采成文法.但在具体的法律制度方面仍存在很大差异。从二者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的异同分析认为:澳门的考虑期等制度非常先进,两法域有必要相互借鉴对方的立法之长处,提高两地协议离婚制度的立法技巧。 相似文献
957.
巫若枝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18(4):65-72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是我国新修订的婚姻法的一大进步 ,但该制度在理论、立法及司法上仍存在不少问题。文章在借鉴相关法制的基础上 ,针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中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行探讨 ,提出 :应承认婚姻的契约属性以及确认侵害夫妻关系构成侵权 ,以解决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基础问题 ;应在司法实践中进一步明确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 ;应明确第三者在特定情况下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应确立有针对性的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相似文献
958.
于东辉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5(5):7-10
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破坏婚姻关系行为是侵害配偶权的侵权行为。建立侵害配偶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婚姻义务的内在要求;是配偶身份权之民法属性的直接反映;是完善婚姻家庭法、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必要内容。离婚损害赔偿具有三方面的功能:填补损害;精神慰抚;制裁、预防违法行为。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须同时具备有法定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要件。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仅限于无过错配偶,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只能是实施法定违法行为并导致离婚的过错配偶。 相似文献
959.
詹涛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0(1):59-61
公开审判制度与隐私权保护存在冲突,尤其在离婚案件的审判中,更多涉及到当事人的隐私权。以公开审判制度为前提,在立法和法律适用中对离婚案件当事人的隐私权予以特别保护是必要和可行的,不妨碍知情权保护和审判监督。 相似文献
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