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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睡虎地秦简《诘》篇是志怪小说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渊源性文献。作为巫术之书,其中志怪因素较多,不少条目已具有志怪故事的雏形。特别是其中的鬼怪形象、驱邪巫术及部分条目中体现出的叙事结构、人与鬼怪的交通模式等皆深刻影响了六朝志怪小说;其中的一个条目或片段在六朝志怪小说中已经形成一种类型化、规模化的书写。《诘》篇与志怪小说同属于巫文化,这是两者发生联系的重要原因;巫术的生活化特性和民间传播的特性也促进了巫术的故事化,促成了志怪因素向志怪故事的转化。  相似文献   
62.
秦简所见的"公田""官田"是不同时期秦政府所经营管理田地的称谓,后者确系由前者改称而来。派遣徒隶垦种公田除数量要满足所需外,垦田技能也是一种重要考量。这些徒隶几乎覆盖了当时所有的刑徒种类,其口粮表面上由田官供给,实质上仍可能是由其原监管部门发放。戍卒、百姓居赀赎债者等自由民被派遣垦种公田,其口粮多由田官禀给,在朔日或月初发放。里耶秦简所见禀食标准与睡虎地秦简规定有异,当是秦统一前后禀食制度变化的一种体现。在开垦荒田、种粮配置、禾稼生长、谷物收获等各个阶段,秦政府制定的指导原则和提供的制度保障都堪称科学严密,这些对公田生产的合理有效进行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3.
从“皆”“偕”二字出现的时代来看,“皆”在无名组甲骨卜辞及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已可作为全称量化副词使用,而“偕”直至战国后期才逐渐虚化为齐同副词。秦简中多借用字形“皆”记录“偕”。西汉早期简文中出现了使用“偕”来记录“皆”的用例。楚简中“皆”“偕”之间的字词对应关系更为复杂。“买”在岳麓书院藏秦简(壹—叁)中同时承担了记录“买”与“卖”的职能,至岳麓秦简(肆—伍)中“买”“卖”二字记录已经基本完成分化,里耶秦简中已完全不见二字混用之例。  相似文献   
64.
叙述了对岳麓书院藏秦简<数>的算题"秏程"和"粟为米"的编连和研究.这两例算题记载了舂米的损耗和粟米的换算,反映了秦代粮食加工、交换、仓储等事务中的一些细节,验证了在上古时代"石"这一单位具有特殊性的观点.  相似文献   
65.
对《岳麓书院藏秦简(壹)》中的虚词进行全面的研究,分析了《岳麓书院藏秦简(一)》中虚词的使用情况,出土文献有助于上古汉语虚词的研究,有助于探讨其使用情况及其演变规律.  相似文献   
66.
从"公室告"与"家罪"看秦律的立法精神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秦律中,当父家长的侵害对象是家庭中的卑幼时,这种行为属于"家罪"或"非公室告",禁止卑幼控告,但不禁止家庭成员以外的人控告;当父家长的侵害对象超出家庭卑幼的范围时,这种行为就属于"公室告",家庭卑幼也有义务和责任举报,甚至可以将其捉拿归案以免自己受到株连."公室告"与"家罪"的有关规定,源自法家之君权高于父权、官方利益高于家族利益的政治理念,明显带有限制父权的意图,是法家伦理观念和法律思想的体现,并不符合先秦儒家的家国观与忠孝观.  相似文献   
67.
北大藏秦简《制衣》记载了多种服装的尺寸和裁法,是一篇关于工艺、技艺的书,此类材料无论在传世文献还是出土文献中都极为罕见。《制衣》一书为我们理解和更正礼书以及与出土实物进行对比研究提供了最为直接,也最真实可靠的材料。不仅对上古服饰研究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而且也是秦代工艺技术书的一个珍贵样本,为我们研究和复原秦代服装提供了可能性,必将极大的推动服饰史的研究。  相似文献   
68.
69.
睡虎地秦简的出土向世人展示了秦国妇女婚姻状况的诸多方面,由此可知秦国妇女的婚姻选择相对自由且受官府保护,妇女的社会地位也相对较高。这样的婚姻状况与秦国的社会环境、民间风俗、国家政策是息息相关的。大体而言,秦国妇女虽然也生活在男权社会,但较之后世的妇女,其婚姻自主性与自由度相对较高。  相似文献   
70.
在《吕氏春秋.季夏纪.音律》篇中,记载了战国晚期的十二律生律法。由于历代以来对其中关键术语"上生"、"下生"和"为上"、"为下"的不同理解,造成了生律顺序上"先益后损"还是"先损后益"的争议。近年人们从学术史的清理入手,最终倾向于主张"先益后损"。同时,人们还引入了放马滩秦简《律书》作为微观技术旁证,引入了阴阳五行文化作为宏观文化背景,试图从总体上把握战国至汉的生律法总体变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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