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5593篇 |
免费 | 126篇 |
国内免费 | 33篇 |
专业分类
管理学 | 781篇 |
劳动科学 | 97篇 |
民族学 | 29篇 |
人才学 | 120篇 |
人口学 | 16篇 |
丛书文集 | 1399篇 |
理论方法论 | 260篇 |
综合类 | 2648篇 |
社会学 | 290篇 |
统计学 | 112篇 |
出版年
2024年 | 21篇 |
2023年 | 88篇 |
2022年 | 80篇 |
2021年 | 95篇 |
2020年 | 102篇 |
2019年 | 87篇 |
2018年 | 46篇 |
2017年 | 64篇 |
2016年 | 95篇 |
2015年 | 145篇 |
2014年 | 324篇 |
2013年 | 291篇 |
2012年 | 377篇 |
2011年 | 423篇 |
2010年 | 317篇 |
2009年 | 445篇 |
2008年 | 502篇 |
2007年 | 386篇 |
2006年 | 287篇 |
2005年 | 309篇 |
2004年 | 252篇 |
2003年 | 278篇 |
2002年 | 213篇 |
2001年 | 156篇 |
2000年 | 137篇 |
1999年 | 69篇 |
1998年 | 35篇 |
1997年 | 24篇 |
1996年 | 22篇 |
1995年 | 17篇 |
1994年 | 18篇 |
1993年 | 7篇 |
1992年 | 10篇 |
1991年 | 8篇 |
1990年 | 7篇 |
1989年 | 7篇 |
1988年 | 3篇 |
1987年 | 3篇 |
1986年 | 1篇 |
1985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575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41.
刑事司法程序正义探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马贵翔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100-106
刑事司法程序正义的功能在于纠正作为实体法的刑法本身存在的依靠自身无法克服的固有缺陷。作为刑事司法程序正义核心的程序公正的内在机制是以起诉、审判、辩护三权互动为背景形成的控辩平等对辩与法官中立的理想格局。刑事司法程序正义实践理性的精髓是寻找一种公正与效率的调和机制。 相似文献
42.
知识型企业螺旋加速推进模式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其自身的特点,知识型企业发展呈现出螺旋加速推进的模式,这一发展模式包括三个阶段:螺旋递增阶段、螺旋不变阶段和螺旋递减阶段.影响企业发展出现不同阶段的原因有三个,即知识、机遇、价值.知识型企业螺旋加速推进模式给我们的启示是,在企业内部实行知识管理. 相似文献
43.
李心淑 《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报》2002,1(2):84-88
长期以来 ,由于历史的影响和认识上的误区等原因导致我国普遍存在着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的现状 ,程序法自身的独立价值未受到应有的尊重。实际上 ,程序法除工具价值外 ,还具有程序正义等价值。重视程序法 ,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现已成为世界范围的一种司法趋势。对程序法的重视程度如何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程度的标尺 ,我们应充分意识到依程序法办事就是实践依法治国 相似文献
44.
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评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马芬 《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2,21(1):76-79
从世界贸易组织(WTO)成立后的实践来看,它的争端解决机制为各成员方解决贸易争端、为帮助世界贸易秩序的稳定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从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几个方面的具体的分析、评价中可以得知它也并非尽善尽美,还有待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相似文献
45.
哪些人可享受 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条例》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就业而制定的。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的一部分,它的保障对象为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但并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享受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 相似文献
46.
47.
PLC步进梯形指令的设计与应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以ZBS—18自动棒料送给机的控制系统改造为例,介绍可编程序控制器中步进梯形指令的设计与应用.主要包括Ⅰ/0端点的选定,流程框图的设计及自动、手动程序的编制. 相似文献
48.
提出了一个面向对象的分布式实时程序设计语言DRTC++。它是在C++语言的基础上进行了扩充,增加了分布功能和通信功能,引入了活跃对象、共享对象、活跃对象的时间封装机制、对象的访问权限等功能。DRTC++语言有简洁的文法和清晰的语义。 相似文献
50.
朱书龙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9(3):16-21
我国《反垄断法》设立了举报制度,但法律对举报人与其他相关主体的关系未作明确区分,这导致举报人是否享有及其如何享有《反垄断法》规定的其他权利难以确定,举报制度难以替代反垄断立案制度。《反垄断法》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有充分的行政执法权,却未赋予其他主体相应的权利,究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反垄断法》的调查程序和司法程序设计上存在缺陷,这是受到国家本位主义、重实体轻程序观念的影响所致。我们应借鉴国外反垄断调查和司法程序方面的立法经验,完善我国的反垄断调查和司法程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