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488篇 |
免费 | 17篇 |
国内免费 | 5篇 |
专业分类
管理学 | 12篇 |
劳动科学 | 2篇 |
民族学 | 3篇 |
人才学 | 7篇 |
丛书文集 | 185篇 |
理论方法论 | 29篇 |
综合类 | 258篇 |
社会学 | 13篇 |
统计学 | 1篇 |
出版年
2024年 | 5篇 |
2023年 | 21篇 |
2022年 | 21篇 |
2021年 | 23篇 |
2020年 | 27篇 |
2019年 | 12篇 |
2018年 | 4篇 |
2017年 | 5篇 |
2016年 | 14篇 |
2015年 | 14篇 |
2014年 | 27篇 |
2013年 | 17篇 |
2012年 | 35篇 |
2011年 | 25篇 |
2010年 | 32篇 |
2009年 | 23篇 |
2008年 | 49篇 |
2007年 | 28篇 |
2006年 | 23篇 |
2005年 | 22篇 |
2004年 | 24篇 |
2003年 | 23篇 |
2002年 | 17篇 |
2001年 | 9篇 |
2000年 | 1篇 |
1999年 | 4篇 |
1998年 | 3篇 |
1996年 | 1篇 |
1995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51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21.
论个人信息权在人格权法中的地位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王利明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3(6):68-75,199,200
尽管实践中对个人信息采用刑法、行政法等多重保护机制,但并不能影响或改变个人信息权为民事权利的基本属性。个人信息与个人人格密不可分,个人信息主要体现的是一个人的各种人格特征,故个人信息权是一种新型的具体人格权。个人信息权不属于一般人格权。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在内容上存在一定的重合,但整体而言,个人信息概念远远超出了隐私信息的范围,应当将个人信息权单独规定,而非附属于隐私权之下。我国未来"人格权法"应当对于个人信息权作出规定,明确个人信息权的范围、内容、收集原则、侵害责任,以及商品化使用问题。 相似文献
22.
冯元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1(1):19-25
人格权衍生出具体人格权, 一般人格权是具体人格权的补充.人格是以人的伦理价值为其理论基础的, 一般人格权存在的价值基础是实现和维护主体的独立人格--人的伦理价值.我国立法上应将一般人格权的制度作为人格权法篇中的独立一章而存在. 相似文献
23.
论人对其基因的民事权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因科技的研究发展有很多法律问题有待厘清,在法律上明确规范、保护自然人个人对其自身的基因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尤为必要。首先,人对其基因享有人格权,包括对尚在人体内的基因的身体权、对与人体脱离的基因的自己决定权及对基因信息的隐私权。其次,人对其基因享有财产权,包括对其基因物质的所有权及决定对基因的研究与商业化运用并获得财产利益的权利。相应的立法还没出台,建议早日制定相关法律,清晰、合理、严谨地规范人对于其基因的民事权利。 相似文献
24.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法制与公平,民法对人格权的保护,是实现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平衡的保证。完善的人格权保护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创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国长期以来对人格权的保护不够重视,当前的立法中还存在着许多缺陷。因此,在我国未来的民法典中应当将人格权部分独立成编,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人格权体系。在对一般人格权内容明确规定的同时,根据现实社会发展和人权保护的需要增加具体人格权的类型。 相似文献
25.
任愿达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2,(6):114-123
除《民法典》总则编有少量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外,《民法典》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主要集中于人格权编。在实践中载有个人信息之数据的利用价值日益显现,故针对个人信息的财产属性以及数据利用在《民法典》适用语境下的解释路径成为学界与业界关注的重点之一。人格权编下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自然是从保护私主体的人格尊严出发,相关规定不涉及亦不排斥载有个人信息之数据的市场化利用;《民法典》总则编第125条及第127条规定已为数据权利保护与数据利用规范的适用除外提供空间,《数据安全法》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可藉逐渐成形的数据资产治理观念实现与《民法典》规定的协调,表彰其所内含之个人信息的财产属性,亦可避免一些涉及《民法典》适用范围的理论争议。 相似文献
26.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国的出现和完善体现出了人类文明的进步,是社会经济发展和加强人权保护的必然结果,但是对于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基础概念“精神损害”,我国的法学界还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在本文中,笔者对有关精神损害的定义的不同观点进行了分析,指出了精神损害的应有之义。 相似文献
27.
论精神性政治资源的权威性分配——政治价值的伦理导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类社会广泛存在着两种政治资源的分配模式:一是物质性政治资源的分配模式,二是精神性政治资源的分配模式。物质性政治资源的分配体现了政治价值的现实关怀,而精神性政治资源的分配则体现着政治价值的伦理导向。该文在把政治行为和政治变迁看成是资源分配过程的前提下,论证了精神性政治资源的分配漏洞及其衍生后果,以此来丰富当代中国政治文化和政治社会学的研究。 相似文献
28.
人的尊严与人格尊严——兼论中国宪法第38条的解释方案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我国现行宪法文本上虽然仅有"人格尊严"这一用语及其保护条款,而缺落了可与诸多立宪国家宪法上的"人的尊严"又或"个人尊严"相提并论的基础性价值原理,但彼此之间在语义脉络上也存在着某种相通之处,尤其是与德国基本法中的那种以"人格主义"为哲学基础的"人的尊严"这一概念之间就存在着某种可互换的意义空间.正因如此,同时也基于对我国现行宪法第38条本身内部规范结构的规范分析,吾人可以对这一人格尊严条款作出一种新的、更为合理的解释,此即本文所提出的"人格尊严条款双重规范意义说". 相似文献
29.
在人格要素商业化利用的浪潮下,如何构建我国的人格要素商业化利用的规制模式成为当务之急。总体来讲,域外有四种规制模式。其中英国及其他英联邦国家的仿冒之诉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反不正当竞争保护模式都存在内在缺陷,难以克服;美国二元论模式下权利归属的正当性值得怀疑,也不利于人格要素中精神利益的保护,还可能给我国造成制度冲击。我国应该借鉴德国"一元论"模式,但德国法上的一般人格权概念应予废弃,以及死后人格要素的精神利益不应继续存在。与此同时,我国未来人格权立法还要明确人格要素商业化利用的实现方式、限制、义务、救济、保护期限等,应构建完整的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30.
在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中,赔偿范围的确定历来是法学理论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立法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在今后的立法中,应当规定对法人所受的精神损害予以赔偿,并逐渐完善有关人格权方面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