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253篇 |
免费 | 5篇 |
专业分类
管理学 | 10篇 |
民族学 | 10篇 |
人才学 | 3篇 |
丛书文集 | 73篇 |
理论方法论 | 13篇 |
综合类 | 135篇 |
社会学 | 13篇 |
统计学 | 1篇 |
出版年
2023年 | 7篇 |
2022年 | 6篇 |
2021年 | 13篇 |
2020年 | 10篇 |
2019年 | 3篇 |
2018年 | 4篇 |
2017年 | 9篇 |
2016年 | 4篇 |
2015年 | 9篇 |
2014年 | 14篇 |
2013年 | 6篇 |
2012年 | 16篇 |
2011年 | 9篇 |
2010年 | 18篇 |
2009年 | 14篇 |
2008年 | 25篇 |
2007年 | 15篇 |
2006年 | 16篇 |
2005年 | 8篇 |
2004年 | 8篇 |
2003年 | 14篇 |
2002年 | 10篇 |
2001年 | 4篇 |
2000年 | 6篇 |
1999年 | 1篇 |
1998年 | 4篇 |
1995年 | 3篇 |
1994年 | 1篇 |
1993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25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21.
丁庆刚 《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21,(4):96-101
中古律部汉译佛经中记录和保存大量的方俗口语词。本文运用排比归纳、审音辨形、钩沉古注、比勘异文、印证方言、参证习俗等训释方法,选取中古律部汉译佛经中较有代表性的、字书辞书未加关注或关注不够的方俗口语词加以例释,以期通过大量的语言材料展示中古律部汉译佛经的语言面貌。 相似文献
122.
李无未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44(6):124-140
清末,中日学者编写了一些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文言语法著作,称为《汉文典》。这些著作的“谱系”类型主要有三种:中国虚词训解和泰西“文法”系;传统“小学”与“文法”结合系;字法、词法、句法、章法综合系。确认清末中日《汉文典》“谱系”,可有效厘清清末中日《汉文典》之间的复杂关系,凸显清末中日《汉文典》的学术脉络主线,认识清末中日《汉文典》的学术创造意义,也可以意识到汉语文言语法教学在汉语国际教育发展史中具有制度上的“正统性”。 从东亚汉语学史视野来看,清末中日《汉文典》“谱系”存在不对称性。希冀在《汉文典》学史的回顾中,找到研究东亚汉语史交错与分离的符号性特征。 相似文献
123.
124.
合作共赢、共建共享是数字化时代博物馆行业发展潮流。图文典拓作为博物馆的重要资源,理应加入共建共享队伍。关于博物馆图文典拓资源共建共享,围绕图文典拓资源管理现状、共建共享的意义、平台构建原则和实施保障几个问题进行思考。 相似文献
125.
126.
明清以来,礼学著作汗牛充栋,探讨神主祧迁的专著与论断不在少数,《茗洲吴氏家典》虽然只是明清之际安徽休宁吴姓宗族的一份普通的家乘,但在此著作中,它系统的论述了神主祧迁与昭穆制度的关系。更为难能的是,因为昭穆制在神主祧迁这一方面历代学者众说纷纭,《家典》的解说虽然也只是一家之言,但是《家典》引入了明清以来礼学家关于"于心有安"的治礼观点,认为祧迁之制,庶几神人两无相怨即可,这种论断,可以视为昭穆制度在明清的递嬗。 相似文献
127.
128.
129.
在蒙古族法制传统的影响下,以及考虑到元代建立之初的特殊政治形势,元廷废弃了律令法典,同时编集条格和断例,将宋代以来各种法律形式按其内容整合为刑事和非刑事两大类,整体表现为"弃律用格例"的倾向。随着律令法典被废弃,判例在元代的地位和作用达到顶峰,元代法律出现了强烈的"例化"的特点,这既是蒙古民族法制传统的延续,也是唐代后期以来古代中国法律体系整体发展趋势之结果。明清王朝恢复了法典传统,但其法律体系不再是"律令法律体系"的简单重复,而是一种典为纲、例为目,成文法与判例相混合、互为补充、相互转化的"典例法律体系",这一法律体系的形成及特点,与元代"弃律用格例"之下法律体系的变迁及特点有着密切联系。由此,元代成为明清"典例法律体系"形成之前夜,元代法律体系在中国法律史上据有承前启后的承接和中转地位,再次佐证了中华法律文化之整体性和连续性。 相似文献
130.
清代江西土地买卖形式多样,土地所有权复杂化,借贷频繁,土地债务关系深入生活从而日常化。清中叶江西租佃制流行,主佃关系却不甚融洽。江西的押租制较为典型,租地需要向出租者交纳押租钱,出租者转佃还可向新的承佃者收顶佃价银。出租者收回出租地自种、转佃或出卖,租地者因租地期间投入资金或多余劳动,要求出租者应还工本,出租者不允,则引起纠纷争讼。生活中财产关系日常化,人们因经济困难,为救急常把田地、山场典出,以获得典价钱财,待经济好转再将田地、山场赎回,但是由于回赎无力,或是典进者反悔,或是双方的找价,或是改为绝卖,引起纠纷。民食不足而借谷、借钱的行为时常发生,而不能偿还或者偿还不当,也会引起纠纷。日常生活中的清中叶江西土地债务关系,不仅充满博弈、纷争,也处于通融、互惠与共有的状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