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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师范学院学报》2019,(5):101-109
基于社会文化理论的视角,以湖南省某本科院校的三个年级共402名英语专业本科生为研究对象,笔者分析外语环境下同伴互动中异议表达模式和特征以及其成因和对语言实践的影响。研究结果发现:1)同伴异议存在四种模式:缓和型、直白型、加重型和混合型,且每一种模式又可以细分不同的异议特征。2)学习者的互动环境、个人经历、社会文化背景和语言能力等是影响异议分布的重要因素。3)缓和型、直白型和混合型异议模式更有助于学习者完善相关知识网络、维持社会关系和提升个人认知,而加重型异议模式虽在意见分歧时凸显了个人立场,但不利于知识的构建和互动关系的维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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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复杂型诉讼包括共同诉讼、第三人诉讼和群体诉讼,我国有必要建立复杂型诉讼的缺席处理程序。共同诉讼的缺席处理可以分为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缺席,法院有权对其作出缺席判决。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缺席处理可分为被告型第三人和辅助型第三人。在群体诉讼中,诉讼代表人的缺席具有不同于其他复杂型诉讼的自身特质,其处理程序可分为首次期日缺席和续行期日缺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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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斐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4(3):68-71
形式主义是以反叛者的面目出现在文论史上的,它们所要反对的是实证主义在文学研究中的中心地位,但客观地说形式主义仍然未能摆脱现代实证主义和技术主义的窠臼,只不过它们把实证主义和技术主义的落脚点放在了文学作品的形式之上.因而,不可避免地对历史和苦难则采取了回避的态度.本文拟从形式主义文论影响下的中国当代文学为出发点来探讨形式主义文论的缺憾之处,并针对中国文学提出价值重铸的问题. 相似文献
57.
罗朝楠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5(4):58-64
现代公司法作为调整公司组织和行为的规范,在追求效益的同时,也更加注重对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小股东的保护。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作为一项保护异议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基本法律制度,现已被多数国家所采用。我国在2005年新修订的《公司法》中也引入了该制度,但相比发达国家而言,显得并不成熟,仍存在诸多问题。对该制度的概念和理论基础进行深刻分析,并从比较法的视角对我国《公司法》中存在的不足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58.
公司实际业务中,常会发生一些质量异议方面的问题。这种问题不是都可以圆满解决的,有时处理起来比较棘手。本文就购货公司在已经支付了预付款的情况下,所收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购货公司应该如何处理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59.
我国刑事诉讼中管辖权异议制度建立设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是在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在司法机关管辖了其无权管辖的案件或者认为其他司法机关更适合管辖的情况下,在法定期限内向有审查权的法院提出要求该司法机关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或其他更适合管辖的司法机关管辖的主张。我国刑事诉讼中一直没有规定管辖权异议制度,并由此影响了刑事诉讼的公正、顺利进行。应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的现实,结合相关国家或地区合理、成熟的经验,建立起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管辖权异议制度,从而保证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 相似文献
60.
《民法典》新增的居住权制度旨在保障弱势群体的居住权利,但对于强制执行中居住权的处置缺少规定。判断案外人是否享有居住权,不仅应从形式标准判断其居住权是否设立,还应从房屋的使用状况、居住权的设立时间以及是否支付对价等方面对其真实性予以实质审查。根据物权的优先效力与顺位规则,案外人的居住权优先于执行申请人的债权与后设立的抵押权。居住权根据功能不同可分为人役性居住权和非人役性居住权。其中,人役性居住权以保障特定主体的基本生存居住为目的,其实现需要房屋所有人的配合,若案外人能够证明强制执行将妨害其人役性居住权实现,则可排除强制执行。在居住权不能排除强制执行时,设有居住权的房屋以“带居拍卖”为原则,仅在居住权影响在先抵押权实现时可“除居拍卖”。在“除居拍卖”时,居住权人有权要求相应补偿,或者可以向债权人代为履行并取得对房屋所有人的债权。无论采用何种拍卖方式,居住权人均应享有优先购买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