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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刑事缺席审判程序与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功能目的同源决定了两者适用条件高度重合,但两种程序的制度设计异构又导致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呈现交叉竞合。围绕着两种程序的司法运作,在明确适用条件、程序性质和证明标准的基础上,可以从三个维度厘清两者适用关系:首先,程序启动的国家机关决定了两种程序选择有差异性,在非竞合状态下两种程序分别适用,呈现相互排斥关系;其次,当程序竞合时,在结合案件情况决定适用先后顺序的同时,应当充分考虑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在裁判稳定性和可执行性方面的优势并优先适用;最后,从程序效力的内在张力来看,同一犯罪事实先行适用违法所得程序后可再行适用缺席审判程序,而适用缺席审判后则不能再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相似文献
72.
中国现代文学史编撰中的一个盲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树勤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25(1):65-68
女性缺席现象构成了中国现代文学史编撰中的一个盲区,这种缺席呈现为显形缺席与隐形缺席两种形态,其产生具有多方面原因,是应该受到颠覆的文化的不公正。 相似文献
73.
职工持股和参与公司治理的理论依据是利益相关者理论。该理论强调人力资本对创造公司财富的重要性以及专用化人力资本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意义。职工持股和参与公司治理在实践中有多种形式.也存在一些的异议和问题。 相似文献
74.
潘志玉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103-108
仲裁裁决被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达成新的仲裁协议再次申请仲裁,也可以另行起诉。但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确有错误的,当事人应当有权申请执行异议或者通过执行监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司法实践中存在一种误区,即法院以《民事诉讼法》第237条的规定为由剥夺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5条之规定申请执行异议的权利,亟待立法规范。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制度有其存在的独立价值,但需要立法重造,一是将之与仲裁裁决的撤销制度进行明确界分,二是协调好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救济与执行异议制度的关系,三是对不予执行裁定的异议进行立法完善,四是加强对不予执行裁定的执行监督,赋予当事人对不予执行裁定的上诉权、申请再审权。 相似文献
75.
76.
为有效进行实践性教学,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本文首先对商务系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分析统计数据,得出研究成果。并以此为指导设计汽车营销实务中的顾客异议处理的实践性教学设计。 相似文献
77.
78.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9,(6)
自历史上第一例缺席审判实践肇始,关于缺席审判的合法性问题在各国立法上的肯定与否定就始终在争议中博弈前行。然而,随着近年来跨国犯罪的增长,不同国家和地区对缺席审判的启用对全球有效打击犯罪提出了一些新的课题。腐败与经济犯罪嫌疑人的出逃和资产转移以及对外国恐怖主义战斗员属地和属人管辖的障碍,再次引发法学界及社会各界对缺席审判的关注。缺席审判的立法发展与相关国家的司法实践,也暴露出作为缺席审判症结的送达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有待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在保障程序正义和适用补救措施的基础上同时借鉴其他国家适用的经验,恰当适用缺席审判应成为我国司法实践中的新尝试。 相似文献
79.
80.
编辑同志:近日,公司以我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为由,决定将我解聘。我表示同意,但因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的每月双倍工资。公司却说,我的书面劳动合同,已经由同我一同入职、与我关系密切的同事李某代签,应当视为彼此存在书面劳动合同。但我并没有授权或委托过任何人代签,因此我多次提出异议,无奈公司却一再置之不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