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4315篇 |
免费 | 86篇 |
国内免费 | 17篇 |
专业分类
管理学 | 636篇 |
劳动科学 | 98篇 |
民族学 | 55篇 |
人才学 | 105篇 |
人口学 | 27篇 |
丛书文集 | 916篇 |
理论方法论 | 219篇 |
综合类 | 1815篇 |
社会学 | 324篇 |
统计学 | 223篇 |
出版年
2024年 | 10篇 |
2023年 | 30篇 |
2022年 | 30篇 |
2021年 | 37篇 |
2020年 | 55篇 |
2019年 | 38篇 |
2018年 | 21篇 |
2017年 | 37篇 |
2016年 | 58篇 |
2015年 | 106篇 |
2014年 | 291篇 |
2013年 | 216篇 |
2012年 | 264篇 |
2011年 | 310篇 |
2010年 | 277篇 |
2009年 | 281篇 |
2008年 | 591篇 |
2007年 | 342篇 |
2006年 | 220篇 |
2005年 | 291篇 |
2004年 | 166篇 |
2003年 | 187篇 |
2002年 | 140篇 |
2001年 | 154篇 |
2000年 | 113篇 |
1999年 | 49篇 |
1998年 | 31篇 |
1997年 | 19篇 |
1996年 | 12篇 |
1995年 | 11篇 |
1994年 | 8篇 |
1993年 | 4篇 |
1992年 | 9篇 |
1991年 | 1篇 |
1990年 | 3篇 |
1989年 | 2篇 |
1988年 | 2篇 |
1986年 | 2篇 |
排序方式: 共有441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1 毫秒
171.
为探讨地方立法公众参与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运用归纳分析法、实证分析、比较、价值分析等方法界定地方立法、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公众参与和公众主体,论证了地方立法公众参与的价值.认为地方立法公众参与是指作为公众的自然人、自然人体现的法人、社会团体直接参与地方立法的制度,其具有地方法规正当性、适应性、权威性的价值. 相似文献
172.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若干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行政诉讼理论与实务研究的重要问题。我国行政诉讼法有关受案范围的确立模式、抽象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及行政终局行为的可诉性等问题都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立法应取消肯定列举式的规定,而采用由肯定的概括、否定的列举及例外三个部分结合构成的立法模式;规章及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等抽象行政行为以及涉及公务员基本权利的内部行政行为都应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我国有必要取消行政最终裁决,以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173.
当代的生态危机在西方伦理学界引发了非人类中心主义对人类中心主义生态观的挑战。争论双方围绕道德主体的范围和自然的道德地位展开了激烈争辩。人类中心主义墨守传统伦理观念,认为道德主体只局限于人。非人类中心主义认为道德主体还应当包括自然,它试图通过强调种际平等,把道德关怀范围扩大至非人类存在物,以解决人类面临的环境危机。通过分析、比较生态伦理学各派的主张,可以对人与自然关系有清醒认识:首先,人类要尊重非人类生命的权利;其次,应恰当处理生态系统中整体与个体的关系;最后,人类还必须对自身的认识偏见时刻保持警醒。 相似文献
174.
论网络隐私权之隐私范围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刁胜先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25(2):90-94
保护隐私权已是众望所归 ,但是基于各种原因 ,人们对隐私的认识存在着极大的偏差 ,这不但影响着目前隐私权保护的国际化趋势 ,同时也会造成网络环境中隐私权保护的法律冲突 ,所以 ,隐私的范围界定是理论与实践的核心问题。本文在总结传统隐私范围的学说基础上 ,比较分析中外学说的区别 ,结合网络隐私权的特点 ,将网络隐私归纳为四种 :具有可识别性的个人信息 ,个人活动与私事 ,个人领域 ,其他涉及个人生活安宁与秩序的隐私 ,并提出详细的阐释与立法思考。 相似文献
175.
我国海洋资源产权界定问题探索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本文在对我国海洋资源产权制度现状分析的基础上 ,指出在实际经济运行中的产权主体虚化以及不同权利主体之间的权、责、利关系的界定模糊导致了海洋资源利用效率的低下 ;进而对海洋资源产权界定可以发挥的功能进行分析 ,从理论上阐释了海洋资源产权界定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 ,进一步分析了海洋资源不同于陆地资源的特性 ,明确了海洋资源产权界定的重点和难点 ;最后对我国海洋资源的产权界定提出相应建议。 相似文献
176.
王太高 《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3(6):72-76
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并未涉及行政指导行为是否具有可复议性,但由于行政诉讼制度将行政指导行为明确排除在受案范围之外,尤其是不适当地强调行政指导行为的非强制性以及行政复议制度与行政诉讼制度的衔接,行政指导行为一直被排斥在行政复议的大门之外。从严格依法行政的角度看,将行政指导行为纳入行政救济范围不仅具有现实必要性,而且与我国行政复议制度也具有高度的契合性。依托行政救济机制,国家可对行政指导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与合理性审查,并可实现包括信赖利益和期待利益在内的相对人的权益保护。 相似文献
177.
根据教育部第12号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高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范围做出了界定。高等学校与大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主要有3种:其一,两者之间因教育教学活动而缔结成的法律关系;其二,高等学校与大学生之间的外部行政法律关系;其三,我国行政法学上所讲的内部行政法律关系。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原则。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分析为:高校承担责任,他人承担责任,学生或家长承担责任,混合型责任。高校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及处置方法为:建立大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制度,建立高校教育设施管理责任制度,建立高校学生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制度。在加强防范的同时,高校还应该健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置机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要以全力抢救生命为第一原则,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尽量减少损失,形成快速反应的工作机制。 相似文献
178.
牛鸿恩 《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5):75-80
后世对汉人所说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间"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的具体所指,意见不一.此文在前人论证的基础上,做了进一步考证和落实.认为是汉代<左传>研究者通数<春秋><左传>二书的结果.同时是对姚曼波女士<再论孔子作〈左传〉蓝本>(载<聊城大学学报>2002年第6期)的答复.姚文说"惟独<左传>恰合‘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之数",是孔子作<左传>的"铁证".此文指出,姚文对"弑君"、"亡国"的论证没有界定,并且背离<左传>的相关论述,一再随意取舍,拼凑数据.论证又异常草率.姚女士是古今提出孔子作<左传>的第一人,她把问题看得太简单,低估了两千年来的学人,高估了自己.姚文的论证存在严重偏差.强烈的主观愿望,使她不顾事实,一再提供不实之证.她所谓孔子作传是"先秦以来全部典籍……证明的铁的事实",足以引发人们思考.这等于说,两千年来的学人对于"全部典籍"中无所不在、唾手可得的"铁的事实",竟然个个熟视无睹,只有她一人"敏锐地"出来揭"秘",这绝对背于情理.事实是,她至今没有提出任何可信的证据,她的"考证"不合于学术规范,她的选题不具有学术价值. 相似文献
179.
2007年10月1日起我国颁布施行的《物权法》被视为是私人财产保护的权利宣言,人们对其予以很高的期望。但《物权法》并没有界定公共利益的概念,各地国家机关特别是行政机关将公共利益作随意扩张,以公共利益名义侵犯私有财产权的行为时常发生,从而不能有效防止公共利益的无限扩张及公共利益的误用与滥用。对公共利益进行界定,不仅有助于《物权法》在实践中的应用,而且有助于建立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良性互动关系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180.
贺光辉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2011,(6):4-7
公共利益是国家权力的来源,现代政治生活的基石,也是启动国家征收征用的前提和基础.为了防止征收征用的滥用,保护权利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的和谐与发展,界定公共利益尤有必要.公共利益的界定标准,应坚持公益性原则、法定性原则、非营利性原则、效益性原则;公共利益的界定方法,应采用立法界定、行政认定、司法裁定的路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