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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
952.
检察机关监督死刑复核符合宪法和法律对检察机关的法律地位和职权的规定;检察官的"客观义务"和上级检察机关全面、独立参与死刑案件的审查,决定了检察机关监督死刑案件的庭审和复核都不是单纯的当事人和公诉机关:从死刑案件的审理和复核的关系、性质看,死刑复核不是法院内部的行政审批活动,检察机关不仅要参与死刑案件的一审、二审,而且应当监督死刑案件的复核;检察机关对死刑案件的监督必须是针对所有情形的、全过程的、上下独立的,不应当是区别情况的、断断续续的;检察机关参与死刑庭审和复核追求的司法价值,都是保证死刑案件依法、客观、公正地处理,防止发生冤假错案和案件的不公正处理。 相似文献
953.
孙天全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9(2):14-17
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是必要条件之一。新公司法出台后,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中仍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英美法系中的发起人含义与大陆法系不同,我国公司法应明确发起人的形式要件,即在公司章程上签章。关于发起人的资格,我国公司法应规定其任职的消极条件,同时课以信托义务。 相似文献
954.
赵秀梅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9(6):3-7
安全保障义务具有多重性质。不仅包括法定义务,也包括约定义务和合同的附随义务,安全保障义务的性质不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也不同。安全保障义务的主体不仅仅限于经营者和社会活动的组织者,开启公共交通的人、实施了先行危险行为的人、实施职业活动的人和在婚姻家庭中有密切关系的人都应当承担安全保障义务。这些开启或制造了危险的人,应该对他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955.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权和基本自由,是一个国家公民的宪法权利,国家是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实现的义务主体,这是国际法有关受教育权立法的基本精神。而我国现行宪法对受教育权性质的规定则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观,其表述存在着语义与逻辑上的固有缺陷,其立法精神也与国际法不符,不利于我国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实现,因而有必要对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的法律基础进行重新审视,以便对现行宪法和法律法规做进一步的修改,使公民的受教育权利能够得到更好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956.
贾锋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1):109-117
社会救助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生存权的核心内涵之一,在社会保障权体系中处于最基础的地位。保障公民社会救助权的顺利实现,是解除贫困群体的生存危机、维护社会底线公平、体现政府公共责任的有效路径。社会救助权的保障仰赖国家履行相应义务,国家义务是社会救助权实现的根本保障,具体涵摄国家尊重义务、保护义务和给付义务三个层次。对于社会救助权的保障,国家尊重义务是基础与前提,保护义务是后盾,给付义务是核心。 相似文献
957.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3):33-40
在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系证人向代表国家行使裁判权的法院所尽之公法上的义务,为因应证人作证义务之公法义务性质并求权利义务相一致,证人出庭作证费用理应由法院代表国家向证人给付。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最终须作为诉讼费用的一部分而由当事人负担,这是当事人请求国家依民事诉讼程序解决彼此间的私权纷争所应尽的公法上的负担,与证人出庭作证费用由法院给付分属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在我国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费用的应然给付路径为:证人在履行了出庭作证义务的合理期间内,请求受诉法院给付其支出的合理费用,并由受诉法院围绕证人的请求是否合法作出相应的处理。 相似文献
958.
中国向现代国家迈进,必须要倚重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对公务员内涵的界定,最核心最关键的因素就是其手中“握有”公权力,即“依法履行公职”。国外对于公务员范围的划分虽然方法不同,但适用公务员法的人员范围大致相同,即行政系统中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的公职人员,这部分人是公务员的主要范畴,也是公务员法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959.
诉讼当事人可以作为证据,但是不能把他们当作一般的证人对待。所以,在承认诉讼当事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以自己知悉的案件信息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前提下,在法律制度中建立较为完善的作为证据的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制度,是极为重要的。 相似文献
960.
信用缺失与权利义务的失衡 总被引:3,自引:3,他引:3
程秀波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36(5):31-34
权利与义务是社会关系的基本内容,也是信用关系的基本内容。信用虽然表现为对于人们交往活动的基本义务要求,但其实质却是对于权利的承认与尊重,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是信用秩序赖以建立和维持的基础。社会信用缺失的根源在于权利与义务的分裂和背离,因此,重建信用的核心在于为守信者提供利益保障,使背信之人受到应有的制裁,恢复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在信用秩序的重建过程中,制度具有关键的作用。只有道德的价值导向与制度的利益导向的有机结合,社会信用秩序的重建才有希望。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