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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侦查程序中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机关首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时起,有权针对侦查机关的指控进行申诉、辩解,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由于我国律师在侦查程序中的地位模糊不清,因而犯罪嫌疑人进行自行辩护以及获得律师辩护困难重重,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改变侦查模式,废除"如实回答"义务,使犯罪嫌疑人享有辩护权、知意权,并明确律师的辩护人地位,界定其"会见权",确立其在场权,并赋予其取证权。  相似文献   
22.
徐志杰 《理论界》2005,(9):85-86
刑事辩护制度是衡量一国刑事法制进程与法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本文针对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立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完善对策。  相似文献   
23.
在刑事辩护中,当辩护律师与委托人的意见发生分歧时,一般以为律师不应违背委托人的意愿做出有损其合法利益的辩护。然而,当律师认为委托人的主观意愿违背了其本身的客观利益时,律师应当如何选择这一问题在法学界一直没有定论。文章首先指出:现实生活中对律师和委托人关系存在两种不同理解:完全委托模式和诉讼代行模式。在列举了美国法曹协会和日本律师联合会对上述问题的看法和有关规定后,针对日美两国对刑事辩护人职能和地位的认识差异开展了比较分析。最后,作者提出刑事辩护和律师应当开展有利于委托人的辩护活动,尊重委托人的选择和主观意愿,并通过主动的接触和沟通与委托人建立充分的信赖关系。在辩护律师与委托人在辩护方针和策略上出现矛盾时,辩护律师应当加强对委托人的理解,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委托人。当然,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如委托人的精神残疾、死刑案件等),允许辩护律师凭借自身的判断为委托人提供妥当的辩护服务。   相似文献   
24.
从制度层面来说,现行立法及司法解释在相关制度设计上存在一定缺陷,导致了刑事审判中的罪名变更问题上的检法冲突和辩审矛盾。文章从完善立法、司法实践与理论发展、与国际接轨三方面分析了制度建构的必要性,按照控审分离原则、维护被告人辩护权、兼顾公正与效率等诉讼理念,对罪名变更的制度建构进一步探讨,提出了包括条件和范围、方式和适用以及协商变更的程序等内容的具体构想。  相似文献   
25.
对律师以被告人“隐瞒事实”为由拒绝辩护的置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律师以被告人“隐瞒事实”为由拒绝辩护的置疑吕淮波(合肥高新律师事务所律师合肥230000)关键词隐瞒事实辩护权诉论角色错位律师拒绝为被告人(包括犯罪嫌疑人,下同)辩护,通常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律师因某种事由的出现,解除与被告人业已建立的辩护委托关...  相似文献   
26.
隋晶秋 《求是学刊》2002,29(6):84-88
辩护权是国家赋予被告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手段。指定辩护是人民法院对一些特定情况下的案件或者某些特殊被告人当他们自己没有委托辩护人时 ,而为他们指定辩护人 ,出庭辩护。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指定辩护的适用范围及承担指定辩护的人均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这一制度的贯彻执行仍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在法制不断健全的进程中 ,完善指定辩护制度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27.
《南都学坛》2016,(3):79-83
审辩关系改革是我国全面深化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刑事辩护作为程序性制度可以实现被追诉人的权利与司法权力的对等,具有信息沟通和权力制约等功能,维护被追诉人的实体性权利,其中辩护律师更是制约司法权力的政治制度设置。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审辩关系存在着制度设计的失重、辩护权的虚化和辩护律师的抗争及其职业弊病等问题,必须搭建审辩互动平台、重建刑事司法诉讼构造、明确辩护权的公权利属性和完善辩护律师的执业制度。  相似文献   
28.
基于诉讼职能区分理论,刑事诉讼中控辩双方应当保持一种"动态平衡",即辩护行为应着重防御、适度对抗、全程进行。符合这三项要求的辩护行为经法律确认后应上升为被指控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这些诉讼权利统称为辩护权,它们互相衔接、有机结合构成辩护权体系。  相似文献   
29.
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之间的人权观念的差异导致了侦查模式选择上的不同,英美法系国家采用弹劾式的侦查模式和我国采用的大陆法系国家的审问式的侦查模式虽然各有利弊,但是从人权保障角度来审视,英美法系国家的做法更具有可取性,因为针对弹劾式的侦查模式来说尽管可能放纵犯罪,但是从控制国家权力的膨胀和滥用,对确实无辜的公民来说,该模式更能保护其合法权利.文章从侦查程序中的保障措施和法律原则等方面进行进一步比较分析.  相似文献   
30.
英美法系当事人主义刑事庭审方式,在审判前、后需要一系列的配套制度和程序,否则,其维护程序正义、保障辩护权的基本功能就难以实现.我国1996年刑事诉讼法以及新律师法"断章取义"地吸纳了当事人主义刑事庭审方式的某些因素,而未能有全面的制度考察,致使其在保障辩护权上不能如愿以偿.在未来的刑事诉讼法修改时,我们应进一步吸收当事人主义刑事诉讼的令状原则,赋予辩护方各项诉讼权利,完善与对抗制庭审方式相配套的制度和程序,以切实保障辩护权的行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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