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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陪审制度是我国审判制度组成 ,也是当前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鉴于陪审制度的目前现状 ,理论界存在着存废之争。英美法系的陪审制度和大陆法系的参审制度都有其不同的特征 ;我国陪审制与大陆法系国家的参审制极为相似 ,但存在着许多问题和认识上的分歧 ,其观点缺乏实践与理论的依据。在我国现阶段 ,陪审制度对于遏制司法界存在的腐败现象 ,具有积极的作用 ,但尚需完善。 相似文献
2.
死刑作为刑事诉讼中最严厉的处罚,它的正确适用关系到人的生命权以及司法的民主.从司法的民主化、被告人权利的保障、裁判的准确适用、裁判公信力的提高可得出我国死刑案件实行陪审团审判的必要性;从陪审团审判的成本承担、文化土壤、制度环境来看,我国死刑案件实行陪审团审判具有可行性;我国死刑案件陪审团审判制度可从陪审员的资格与遵选、陪审团评议和表决、陪审团审结案件的上诉程序等方面进行构建. 相似文献
3.
陪审团废法制度的历史是人民争取自由的历史.陪审团废法起源于英国人民反抗王室利用法院迫害批判者,在殖民地时期用于反对殖民者的暴政,在美国建国后它成为了民权运动的守护神.陪审团废法被滥用导致法官限制陪审团废法,法官限制陪审团废法侵犯了被告人事有陪审团审判的权利,也侵犯了陪审团废法倡导者的言论自由.陪审团废法是陪审制内在机制的产物,具有正当性.虽遭质疑和批判,陪审团废法在陪审制国家始终具有存在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4.
50多年前,美国导演悉尼·卢曼特执导过一部经典老片《十二怒汉》(TwelveAngryMen),它的情节相当简单:一少年作为杀父嫌疑犯被庭审,有两个对其非常不利的证人证言(一老翁、一妇人),以及一个证物(父亲胸口所插的那把刀恰好与少年自称遗失的刀一模一样)。由12名陪审员组成的陪审团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达成一致意见,否则就无法对少年作出裁决。 相似文献
5.
西方协商民主实践的内容主要体现为治理、参与和决策等三方面。西方协商民主实践的主要形式则表现为协商民意调查、协商日制度、公民陪审团制度、21世纪城镇会议等。由于协商民意调查和公民陪审团的运行成本相对不高,所以其在中国实践推广的可能性更大。协商日制度和21世纪城镇会议则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适用困难。前者在西方也主要存在于思想实验阶段,而后者在中国适用的困难则在于其对基础设施和技术平台的较高要求。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我国审判制度因不能充分体现司法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而受到社会的质疑。公平正义,是审判制度的生命,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建立符合当前社会需要的审判制度,是体现司法公平、公正的关键。陪审团制度在体现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建立有限陪审团制度,对破解我国当前的司法困境具有独特的功能,有利于我国总体司法目标的实现,应当是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方向。 相似文献
7.
大陪审团制度扎根于美国刑事司法已长达几个世纪之久,一方面因其具有保障公民免受政府不当指控之效用而为美国人民所褒扬;另一方面因其权力逐渐受限及对检察官的过分依赖而屡遭诟病。然时至今日,大陪审团仍如磐石般在美国司法中占据一席之地。相对独立的宪法地位、根深蒂固的司法传统、明确的权力配置等是大陪审团功能得以持续发挥的支撑性因素,这对我国意在防止检察权滥用而设置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完善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8.
牟绿叶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2(6):10-11,14
程序性辩护是一种"以攻代守"地对付政府检控方的辩护方式,也就是通过指控侦查人员的违法行为和侵权行为,将"政府置于被告的地位让他为自己的非法行为受审"。侦查阶段应赋予律师调查取证权。起诉阶段可以借鉴英美法系大小陪审团之经验,构建中国听证式检察审查会。审判阶段之程序性辩护以程序瑕疵和程序无效为两大类而展开。 相似文献
9.
《江西社会科学》2014,(11):124-129
淘宝推出了网上大众评审团,首次在我国采取众包式ODR解决电子商务纠纷,而ebay是在世界上采取众包式ODR解决电子商务纠纷的先驱。两个众包式ODR的共同处在于淘宝和ebay都采取了网络陪审团的形式。ebay网络陪审团有两个著名的例子,一个是ebay在印度的社区法院,另一个是ebay在荷兰的用户陪审团,前者已经消失,后者不断改进发展。淘宝应该吸取ebay的经验教训,避免对卖家不利的规定;在电子商务纠纷领域把恢复性正义运用于ODR,促使法律与科技的结合;借鉴ebay荷兰的市场陪审团所采取的"双层式"众包ODR,建立并完善协商调解和裁决程序。 相似文献
10.
试论英国刑事诉讼中的陪审团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牟军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7)
本文以英国刑事司法传统和现行法律为基础 ,结合英国的实际情况 ,对陪审团制度在英国刑事诉讼运作中的五个方面的基本问题 ,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介绍和评述。其中重点叙述和评论了陪审团在英国刑事诉讼中的适用范围 ;陪审员的任职资格 ;陪审团与法官的职能划分 ;法官在陪审团审判中的作用以及陪审团在英国刑事诉讼中的积极意义等。同时明确指出了英国陪审团制度所存在的缺陷及其局限性。通过本文的探讨 ,旨在对英国陪审团制度有一个客观、全面的了解 ,以期在吸收和借鉴英国的这项制度中采取更为务实和慎行的态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