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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4):103-108
鱼鳞册是明清土地管理的地籍清册,遗留至今的数量很少,在南方少数民族地区的遗存尤为罕见。贵州清水江下游天柱县新发现的贵州清水江侗族鱼鳞册共4册,较为完整的记录了一个侗族村落在清代晚期的土地占有关系,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与民族特色,如以"稨""籽"为田地产量和面积的计量单位,丰富、生动而形象的田块形状描述词汇等,是研究侗族社会经济结构和赋税制度的重要史料。与徽州鱼鳞图册相比,侗族鱼鳞册在形式上较为简化,但在明晰土地产权、保证赋税征收方面,其功能与徽州鱼鳞图册是相同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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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水利户是指登记在同治鱼鳞册上的用来给水利设施纳税的户头。清代水利户可能在康熙至咸丰间已出现,但以水利设施本身作为征税客体的水利户,出现于同治金华地区的鱼鳞册上。晚清水利户多以祖宗、祠堂等来命名,有堰长户、堰子户、水利组织户等的区分,说明该户具有公共性、组织性。晚清水利户登记在册的主要原因,是官府急需恢复太平天国战后社会经济秩序,确定地方水权。其登记原则包括坚持顺庄法,重视宗族作用和税粮归户。这些原则保障了水利户在户内有户、不同户头在不同庄纳税的复杂情况下,在乡村社会切实运作。水利户在乡村社会的具体运作还体现在水权分配上,包括:水权先分配到宗族,再分配至族内;堰水使用顺序和时间呈现出高度组织性;堰水水期和堰福具有可交易性。这说明水利共同体的“地水夫钱”模式在晚清金华地区不仅存在,而且还得到强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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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会因为习惯或者个人喜好,把一些食材的某些部分当作废物扔掉,比如芹菜的叶子、苹果的果皮等。其实,人们扔掉的部分可能含有很高的营养价值,食物中一些重要的营养元素会因此而流失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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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于天柱县的春花鱼鳞册在新出的清水江文书中具有重要的价值,对鱼鳞册所载田主身份的考察,结合清水江地区典田、借贷文契的特点,显示永佃制在当地耕地经营中已普遍存在。尽管鱼鳞册登载的耕地面积、范围看来不大,但对于了解清水江山地背景下耕地地权分配的状况,仍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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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风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43(3):1-9
明朝万历四十年(1612),是黄册大造之期。万历四十一年,徽州府休宁县二十五都三啚洪方村监生汪继夔等人以"取水救苗"为由,上呈休宁县,提出将率水洪方口段的"大溪河税伍亩入文昌户内当差"。当时署理休宁县事的徽州府同知要求册里(黄册里长)朱大道查报此事。朱大道查报无误后,休宁县准许"升科"。而相邻的上游二十四都一啚孚潭村生员许顺治等人认为"祖遗孚潭河塘","向业取鱼",用来"供祀宦祖唐睢阳许远公、张巡公双忠节祠"。所以许顺治等人以"贿积里书、朦胧升科、势占祀业"为由,先后上告至休宁县、徽州府、应天巡抚,反对洪方汪氏的"升科"行为。此案经过休宁县丞及里书查证,并经乡约、亲族调解,通过互换通行权与捕鱼权的方式实现了和解。通过此案可以看出,大造黄册之年,也是乡村产权关系调整之年。特别是万历初年张居正改革之后,至少在徽州地区,黄册仍然在赋役征收、产权确认等事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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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3):22-32
明清之际,徽州经历了三次时隔较短的土地清丈,地方实践方式有较大的延续性。清丈人役的佥选依托图甲,具有多层的承充结构,每一差役名目背后的实际承担人员众多。为了协调整个清丈组织,钱款筹措、宴席和盟誓活动必不可少。清丈人员利用掌握土地税粮信息的优势,能够规避和解决田土纷争,亦可从中牟利。因而站在民间社会角度评估,清丈活动对于地方经济社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利用民间惯例的同时,也强化了地方势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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