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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法律文化的混合与变异——以"蔑视法庭罪"为分析路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平衡新闻自由与司法公正、司法权威之间的冲突,英美国家以"蔑视法庭罪"对妨碍和侵犯司法尊严的行为进行了规制.由于两国历史文化背景不同,因此"蔑视法庭罪"在两国的实践与制度产生的效果也不一样,说明在同一法系的不同国家法律制度既有融合也有变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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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正面声音不断扩大,成为"大V","官方舆论场"要回应"民间舆论场"的关切,而不是要求、等待"民间舆论场"与自己保持一致。何为微博中的大V?在微博中个人用户账号右侧出现"V"图标时,表明该用户身份已经通过微博平台验证为真实身份。当你的粉丝达到一定数量级,就会成为所谓的"公众人物",即微博大V。如李开复、潘石屹、邓飞等大V们,他们针对社会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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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喜欢隐身幕后搞生物研发的尹卫东,成为了公众人物。9月4日那天,全世界都记住了他和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科兴成为全球首家研制出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企业,尹卫东被称作甲流的终结者。这一天,距离他高调宣布研制甲流疫苗仅仅87天,他和北京科兴创造了一个疫苗快速研发的奇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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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博客中共同隐私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博客作为新兴的一种网络事物,引发了不少的法律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博客对共同隐私的侵权行为?尤其在牵涉到与公众人物有关的共同隐私时,公众的知情权又会与共同隐私产生冲突,本文对博客中共同隐私问题的探讨也分为公众人物的博客和普通人的博客这两部分来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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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裸官”是否一定和贪腐有关,是否一定是个狡兔三窟的设计,不好武断地确定,但如果我们正视腐败案件频发、“裸官”外逃事件时有发生的严峻现实,就可以理解公众的疑虑情有可原。就不能不重视我们现有制度和信息公开缺失的负面影响。在信息爆炸的今天,涉及公众人物、公权力事件的流言之所以大有市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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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是公众人物,他们的一举一动,自然会引起社会的较大反响。这完全是正常现象。在一个市场经济较成型的社会中,人们选择这个职业还是选择那个职业,有着充分的自由,职业不再从一而终,从业后是否再择业,去职还是留任,也都是很正常的事。但是,人们对官员转身当教员这件事,除了一般意义上的理解之外,还要作深层次的思考——这是不是从体制内传导出的某种信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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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跃亲 《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2(5):9-12
针对目前频繁出现的公众人物状告媒体的官司,笔者就媒体与明星隐私权的问题进行了浅析.分别从明星隐私权是否应该受到保护、明星与媒体之间的官司缘何不断以及如何避免官司出现三个方面加以分析,试图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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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人物隐私权的克减性似乎毋庸置疑,但对于在实践中如何操作以及适用的人群,却存在相当大的不确定性。欧洲人权法院的重要判例表明,公众人物理论对权利的评估过程并未有所助益。现有论点无法证成限制公众人物的隐私权是合理的。因此,法院应在某种意义上放弃公众人物理论,将注意力聚焦于利益的衡量以及对权利的侵犯程度上。据此,应该以社会关联性、认知必要性和比例相称性三个要素为过滤条件的指导原则,在不同的场景中对隐私应享有的保护强度做细致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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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视域中,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都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基于公众知情权应当受到一定的限制,但是绝不应当以牺牲其人格尊严为代价。因此,强调公众人物与普通民众的同质性,重视少数群体基本权利的保护,有利于纠正对公众人物隐私权的过分限制,推动宪政秩序的建构。目前国内对公众人物隐私权的理论观点大致可归纳为"特别限制说"和"一并保护说"两种。我们认为,对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可以采用法律方法和逻辑方法,应当正确理解公共利益原则、实质恶意原则,同时根据具体场合衡量限制的限度,从而对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问题作出合理的解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