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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金伟 《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11(6):116-120
汉唐之际"心丧礼"虽作为普遍存在的一种学礼制度,但未纳入国家正式礼典,且长期存有异议,其内容较为集中地反映出集权礼乐型国家政体是以"师"即教育作为重要纽带方得以成就的事实。"心丧礼"的实质是明确"师"介于君权与父权之间的特殊社会角色,并强调其对个人、社会及国家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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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锦花 《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0(1):107-110
周代是一个男尊女卑的社会,妇女的地位总体来说低于男子。这主要由她们在社会和家庭中所扮演的角色所决定,同时也反映在一些礼仪仪式中。在婚礼中周代的妇女在婚姻自主权、人格、财产等方面基本没有主动权。在丧祭仪式中女子往往处于配祭和从属的地位,所服丧服男女也有严格的等级区别,服丧期限也明显不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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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49(1):161
正《仪礼经传通解》是朱熹晚年组织门人编纂的礼经学基本资料汇编。朱熹直至弥留之际,仅成《家》、《乡》、《学》、《邦国礼》及《王朝礼》草稿,叮嘱高足黄榦继续完稿。黄榦不负师托,至晚年《丧礼》才完成,《祭礼》仅成草稿而去世。黄榦《丧礼》钻研深刻,胡培翚撰《仪礼正义》,《丧服》部份即以黄榦学说为重要参考。朱熹《正编》及黄榦《丧礼》、《祭礼》有宋版以下多种版本,《四库全书》也收录全书,在元、明、清三代,一直作为礼学、经学最重要的资料渊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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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旺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29(3)
北魏孝文帝的丧礼改革是汉化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包括恢复三年之丧,增加汉晋旧制,恢复古制中的三临之礼及为贵臣和藩国主举哀,还对迁洛之人和吏民为君、故主服丧等作出规定等等.丧礼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巩固了汉化的成果,使孝观念深入北魏的各个阶层,并促进了北魏社会性质的转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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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礼仪式是表达孝道的重要载体,但当前农村的大办丧礼之风,却使丧礼中孝道的表达方式偏离了传统丧礼意涵.本文通过对一个鲁中村庄丧礼改革实践的考察,发现村民在丧礼仪式场域中对孝道的表达与理解,作为彼此之间交往互动的重要依据,是丧礼改革的核心内容.村民对丧礼中孝道表达方式的共同理解以及基于此形成的社区舆论规范,构成了维系孝道的地方实践的"小传统".因此,孝道"避奢归戚"之关键,在于社区集体层次上重新定义丧礼中的孝道表达方式,并调整相关的舆论规范,以建立与现代社会相协调的丧礼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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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焕君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45-52,155,156
东晋初年,朝廷就是否允许举行招魂葬展开激烈争论。禁止派认为人死之后,魂魄、形神各自分离,形魄闭置棺中,埋于地下,魂神入于宗庙,享受祭祀,不可混杂。支持派则从人情与民俗出发,认为招魂葬有助于孝子发哀情,而民间本有招魂续魄的习俗,礼俗结合,更合乎人情。由于与儒家丧礼原则相违背,招魂葬最终被朝廷下令禁止。但是,长期战乱造成的人口迁徙、客死他乡乃至尸骨无存、祭祀无所的社会现实,以及唐代归葬、合葬观念的普及,使得招魂葬这一形式仍有其现实意义,并在隋唐时取得合法地位。在这一废兴过程中,儒家经典既有坚守,又有调适,从而保持了其对社会的影响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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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礼的普遍存在,根源于"个人之间牢固的相互依赖与死亡的现实——对人来说最使人烦恼的又是最具破坏性的——正是产生宗教信仰的主要来源."从笔者的调查结合既有资料来看,在墨江县孟弄乡半坡村的葬礼中,出现了不同于我们之前对礼物交换认知的交换方式,也难以用已知的人类学的既有礼物理论去解释的象征性交换,而且,象征性交换已经在当地出现日常性、连贯性的认知,且通过该交换还能更深层次地研究村寨中人际关系、祖先灵魂观念、伦理观念以及交换对文化传承模式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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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师重道是中国社会的传统美德,师长在其中扮演的角色重要而特殊。以丧师礼来说,由于师长既不在"五服"之内,又介于亲恩与君义之间,故而丧葬师长的"心丧礼"就显得独具一格。它是"无服之丧",是境界规格较高的一种丧制。对"心丧礼"进行研究不仅可以完善对中国丧葬制度的研究,而且对儒家的孝思想也是一个重要的补充,让人们体会到学生对师长的哀思与尊敬的同时,也是对古代文明得以传承的师道传统的致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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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慧 《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0(2):13-18
民间音乐中的一部分由民间社会进入寺院高墙成为了远离尘世、超凡脱俗的佛教音乐,完成了"民间音乐佛教化"的改造,而佛事音乐后期则通过民间丧礼走出寺院、回归民间,经历了"佛教音乐民间化"的再造历程。这一来一往、一进一出的两种转换互渗均以调整自我,满足不同环境、不同人群、不同时代的不同需求为动因。民间音乐因为寺院庙宇、僧侣信众服务而变得"非哀非乐,不怨不怒",佛教音乐则又因为民间市井、俗人百姓服务而去净去雅、逐渐俗化。因此,不论是"民间音乐的佛教化",还是"佛教音乐的民间化",皆是生存环境迭变和生存原则驱使所产生的必然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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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社会有"为国请罪"和"为己请罪"两种现象,两种请罪行为各有其不同的仪式,但不同的请罪仪式都蕴涵有浓厚的丧礼文化意味。由于先秦时人的请罪方式是符合"礼"的规范的,它在客观上起到了弘扬社会美德的作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