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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责任事故类型分析硬件设计或设备安装隐患1999年,国家建设部和民政部共同制定了行业标准《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为老年人使用的居住建筑以及公共建筑设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与基准。如果养老机构没有按照政府和行业对建筑设施的要求建造,从而埋下了不安全隐患,造成老年人伤害事故。这类事故的责任要由养老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属于建设单位失误或失职的,养老机构有权在赔偿后,依法向原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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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生伤害事故中,体育课上发生的伤害事故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是与体育课自身所具有的运动性、激烈性、对抗性和开放性等特点分不开的。本文试从成因、法律责任以及预防及对策等几方面,对体育课伤害事故作一些简要分析。一、体育课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1.因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而导致的伤害。是指因学校的场地、设施、器械等不符合国家或有关部门的安全标准,存在安全隐患而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案例1某学校的体育课上,一男生在自由活动时跃起抓住足球门栏,但因该门栏固定不牢,导致门栏翻倒压在该男生的腹部,造成重伤。2.教学内容超过学生的正常承受能力。是指因为体育课的教学内容、难度、强度等明显超过了学生的正常身体承受能力而导致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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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习责任险的设立与推行论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学生实习责任险的设立缘于实习伤害事故处理的事实困难.这一险种的设立具有积极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工学结合"、有效维护受害实习生的合法权益和促进实习过程的安全管理等多元的价值意义.当前,学生实习责任险正在我国国家层面和部分省市积极启动.为了有效推进实习责任险的发展,应充分发挥行政推动和法律强制等非市场力量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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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兵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6(3):46-47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明确了高校在校生面临伤害事故需要获得司法救济时应当遵循的基本程序,也对法律适用的高校在校生的主体范围作了规定。因学校失职而出现的学生人身伤害和因学校违反相关程序规定而出现的人身伤害,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学生个人的原因而引起的人身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此时,学生不能够适用相应的司法救济。当学生和校方都不能预见并避免的重大伤害事故发生时,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不能归于校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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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法律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颁布实施适应了教育法律关系的发展 ,是依法治教的必然要求 ,其在教育法的框架内明确了学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性质 ,规范了相关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提出了事故责任社会化的新思路。然而 ,由于各方面的原因 ,《办法》也存在效力过低 ,赔偿资金难以真正落实的缺陷。本文通过对《办法》的作用和缺憾的分析 ,并结合实际 ,提出一些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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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高校学生伤害事故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校学生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力求保证学生群体的稳定和安全,而学生伤害事故则是高校学生工作中的防范重点。从这个角度出发,本文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定义、类型,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中主要涉及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并从制度、责任制、教育引导、和社会保险四方面提出做好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安全防范工作的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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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元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4):172-175
校园伤害事故的频频发生,对学生的人身权益以及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构成了双重威胁。责任认定是校园伤害事故的关键性问题,而校园伤害事故的内涵界定、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归责原则又是校园伤害事故责任认定的几个关键性问题。对这些关键性问题的法理论析有利于澄清认识、化解纷争,走出责任认定上的法律困境,最终有效遏制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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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岗实习作为"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对于提高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大意义。但职业院校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的法律地位并不明确,实习学生伤害事故经常发生,损害了学生的人身权益,阻碍了"工学结合"的顺利推进。当下,有关方面应该厘清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学生、职业院校、实习单位的法律地位,在此基础上,从法律修改、机制构建、制度建设、实习责任保险、岗前培训与安全教育、监督管理等方面入手,控制和防范学生顶岗实习中的伤害事故。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