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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社会管理体制是为计划经济设计的,随着社会转型,面对社会阶层分化、流动人口增多、利益诉求多元、社会失范加剧的挑战,该体制已经暴露出诸多弊端,与市场经济和现代社会不相适应,急需改革和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必须按照轻重缓急,以社会保障、社会组织、应急管理、社会治安、公共服务等体制为重点领域,以管理主体、管理手段、工作重心、投入方向、考核指标等为关键环节,稳步推进,方能成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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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慧玲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30(2):63-68
中国的单位制就其为单位成员提供的身份感和归属感而言具有前现代的性质,中国城市社会从单位制向后单位制的变迁正是现代性作用的结果.现代性作用下的后单位制社会特点表现为从“单位人”到“社会人”、从封闭社会到流动社会、从政治整合到社会整合的三大转变.后单位制时期社会整合面临的困境主要表现在单位制惯习的消除、单位社会功能的承接、新的社会认同和社会团结的形成、文化价值共识的实现等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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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变迁:从单位制、街居制到社区制 总被引:45,自引:0,他引:45
本文详细分析了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变迁 ,即从单位制、街居制向社区制转变 ,就单位制形成的背景、发挥的功能、造成的后果、崩溃的原因 ,街居制演变的历程、面临的困境 ,社区制的主要特征、出现的原因、实践的模式等方面做了重点阐述 ,并对社区制的今后发展提出了几点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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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社区服务是伴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单位体制的改革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时至今日,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单位办社会”管理格局仍深深影响着城市社区服务的发展。本文以广州市D社区为个案,从文化、组织体系、社会资本等多个角度,深入分析了单位制给社区服务带来的影响,并指出,社区服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应以多元化参与为基础,在现阶段尤其应当重视非营利性社区服务组织的培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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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在现代化过程中呈现多元化倾向。单位制解体之后,从社区实践上看,中国居住社区也是一种多元社区。而继单位制之后,这种多元社区的社区整合缺乏制度和组织基础。社区参与和认同不足成为中国社区建设的瓶颈。弱关系理论提供了一条社区整合的路径。社区网的发展成为信息化和城市化过程中大力发展社区组织,促进社区弱关系的形成,进而促进社区认同的新的尝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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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社分工与合作:社区建设体制改革与创新研究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社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发展以及"单位制社会"的解体,社区建设开始逐步展开.现行的社区建设体制,是政府改革城市行政管理体制的结果,但它仅是政府内部行政权力与职能的重新分配,只有行政性没有社会性,并未改变"政社不分"这一传统社会体制的结构性缺陷.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阶段,该体制已难以承担社区的社会发展、社会民主、社会治理与社会服务的制度角色,必须通过社区建设体制的改革与创新,切实转变政府的社会职能,积极培育民间社会组织,建立现代公共财政体系,努力构建现代性的、政府与社会的分工合作体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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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美琴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1(6)
体制改革前,中国社会特有的单位体制塑造了以单位为基础的城市居住空间的分异,随着社会的转型,特别是住房商品化体制的确立,原有的"单位化"城市居住结构发生了极大的转变,中国城市居住空间被重塑为以阶层为导向的分异结构.本研究通过对一家具有典型意义的国有企业单位社区的田野考察发现,在中国城市空间结构的重构与再生产过程中,许多类似的传统单位制社区已从"单位化"城市居住空间中的基本单元逐渐演变为住房商品化体制下城市居住空间阶层化分异格局中的底层聚集区.如何实现这类社区的重建与新生,将是城市发展与治理中必须考虑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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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单位时代,传统单位制社区面临单位制解体和“社会入场”的双重挑战。在此背景下,山东省C社区基于城市新规划重建,其改造过程体现了单位制向社区制的转型。通过对传统单位制社区转型的分析,阐述成员何以通过诉求反映、利益整合、记忆反刍、协商博弈等方式在市场经济环境中锚定身份,激发单位时代的记忆,由被动因应转向主动创造;同时揭示单位制社区共同体如何应对社区认同重构,进行资源凝聚与利益博弈,进而在社区体制转换的实践历程中实现“单位”和“市场”的动态平衡、社区价值再造与社区治理创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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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单位时代传统单位制社区重建问题新解——基于山东济南某国有企业单位社区的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体制改革以来,我国城市社区发展开始了从单位制向社区制的转型,推动这一进程的重要工程便是"社区建设".这一工程的实施是建立在传统单位制社区业已解体且不具备城市社会职能的理论预设之上的.但实际上,部分单位制社区并没有随单位体制的瓦解而骤然消解,而是在发生了结构性变化之后仍然继续作为城市微观生活组织的社会空间基本单位,因此,单位制社区不应被简单地排除在社区建设的规划之外,而是应从其发展的现实和社区居民的生活需求出发,实现对这一社区的改造和重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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