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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有关宅基地退出影响因素的研究由于区域选择、模型方法、测量方式或具体研究内容的不同,研究结论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为厘清宅基地退出影响因素及其效应,推动宅基地有序退出,在纳入18篇实证文献、137个效应值、78 934个独立样本进行 Meta 分析的基础上,研究了农户宅基地退出的影响因素及影响因素强度随时间的变化,以及农户宅基地退出的影响因素是否存在异质性及异质性来源。结果表明:农户受教育程度、家庭年收入、非农收入占比、宅基地确权、所在地距县城距离及是否在城镇购房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均有显著正向影响;年龄、家庭年收入、宅基地面积及是否在城镇购买住房在影响农户宅基地退出方面存在明显的异质性。宅基地退出影响因素随时间变化作用强度也在变化,且不同区域影响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因素作用程度不同,应当根据地区差异对农村宅基地退出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引导。 相似文献
122.
在当前农村宅基地问题研究的制度规约框架下,从制度因素、经济因素、交通因素、家庭结构因素和思想观念因素等方面对农村宅基地困境根源进行探究,希图成为探寻解决城乡一体化背景下农村宅基地问题路径的理论铺垫,以寻求城市发展与农村建设两者共赢发展的空间。 相似文献
123.
谢奀国 《大江周刊.城市生活》2011,(3)
2011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前夕,江西弋阳县曹溪镇曹溪中心村村民向本刊投诉农民自建房的房屋有质量问题。随后,在本刊记者的深入调查之下,发现该中心村建设理事会多年来占用了80余亩土地搞所谓的农民房开发——而这一切都没有经过相关部门规划、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更没有交相关规费。当地一些人认为他因此实际获利高达千万元。该中心村建设理事会有位执行理事名叫汪有海,系原弋阳县公安局副局长,在公安局内部虽已退居二线,但其个人编 相似文献
124.
125.
江西省宅基地置换模式研究——以都昌县四乡镇为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旦 《江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8(4):33-37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针对村镇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应适时推进城市郊区宅基地置换工程。以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四乡镇为例,通过实地调查获取的资料,从农户的角度探讨影响宅基地置换的主要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促进宅基地置换的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126.
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高源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6(5):70-75
为扩大农村融资途径,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减少土地闲置浪费,应当在创新试点的基础上,有条件推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解禁后,有必要建立流转协调机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促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有序和规范. 相似文献
127.
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宅基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是判断宅基地制度改革质量的重要依据。土地征收制度的局限性和宅基地收益权能的显化,使得我们开始重新反思“土地发展权私有论”与“土地发展权国有论”的法律正当性。基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所有制形式,国家必然享有土地发展权并参与分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为土地所有权人及用益物权人的土地发展权奠定了充分的法律基础,从而形成“土地发展权共享论”。构建宅基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需要结合中国国情,以“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为基本原则。在初次分配中,以产权为分配基础,促进土地发展权人机会平等,探索土地要素收入;在二次分配中,以现有税收法律体系为基础,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调节过高收入;在三次分配中,确定“无偿原始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特殊情形,实现农民集体对集体成员的自愿性、自治性、公益性救助帮扶。三环节环环相扣、三层次层层递进,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相似文献
128.
129.
夏沁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22(4):52-59
新一轮宅基地有偿使用探索正处于改革的深水区,亟需规范层面的支撑。但《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无偿性的规定并未发生变化。试点地区通过有偿费用的形式,突破了宅基地使用权的无偿性。主要包括以区位优势推动集中利用、改变用途与商业经营相结合、增减挂钩与统一交易三种有偿模式。宅基地“三权分置”的背景下,统一规范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对于推进试点的有偿使用是必要且可行的。从现行法律规范来看,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统一规范的基础权利存在缺失。为此,物权法可创设一项宅基地经营权,从区分物权属性与债权属性的使用权展开立法,从而实现宅基地使用权无偿分配与宅基地经营权有偿使用的统一规范。 相似文献
130.
我国农村宅基地法律法规面临着城市化发展进入新阶段、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宅基地制度改革遇到新矛盾、宅基地管理政策失灵等系列挑战,因此,宅基地“三权分置”适时提出。学界对于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法律意蕴莫衷一是,研究发现,“宅基地所有权+成员权+用益物权”的观点更具科学性。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要明确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的权能构成并通过宅基地专门立法给予保障;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必须建立宅基地资格权的登记、置换和退出制度;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可通过扩大和转换宅基地使用权的权能来实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