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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月18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林森浩故意杀人罪成立,一审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害人黄洋的家属对判决结果感到欣慰;林森浩的家属则表示不相信他是杀人凶手,将提起上诉。宣判前,林森浩接受记者采访,讲述了案件始末和内心的想法。这一案件自从去年4月以来,持续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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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告人韩磊是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性,还是以故意杀人罪定性,其关键应看被告人能否明知杀人对象是"女婴"。由于欠缺共同故意杀人犯罪成立的主观与客观要件,法院对摔婴案中两名被告人做出不认定共同故意杀人的判决。对被告人韩磊的数罪并罚主要是附加刑的并罚,而对被告人李明的数罪并罚则主要是主刑的并罚。由于被告人韩磊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主观恶性极深",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且未得到被害者家人的谅解,因而法院对被告人韩磊做出死刑判决,这是比较准确、恰当的刑罚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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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天祺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5(2):124-131
我国司法实务将参与亲属自杀的行为认定为故意杀人罪的理由有二:一是帮助自杀;二是不救助行为违反作为义务.但是,当自杀者对自杀有清晰认识和积极态度时,这种真意自杀应属于法外空间.根据共犯从属性原理,对此进行帮助的行为,没有一个规范上违法的实行行为可以依附,故不成立该罪共犯.同时,帮助者也没有对自杀行为有所支配,不构成间接正犯.真意自杀应当由自杀者自我负责,法律并不强制其他主体承担诸如先行行为和扶养义务产生的救助义务,所以也不成立不作为式的故意杀人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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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峰 《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2013,(10):4-6
<正>少年遭遇车祸后,被肇事者抛尸黄河;为了寻求真相,乡亲们成立了近百人的打捞大军……短短几天之内,少年的父母同时经历了人性的冷暖。多么愤怒!12岁少年遭车祸后被扔进黄河2013年5月4日晚11点多,河南省滑县高平镇三教堂村的韩淑霞还没有等回来儿子赵志洋。赵志洋今年12岁,是安阳市滑县第一实验小学五年级学生。5月4日晚上7点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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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中的被害人过错问题研究——兼论死刑限制的实然路径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潘庸鲁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8(5):64-69
故意杀人罪是死刑适用的重灾区,如何阻却故意杀人罪的认定或降低故意杀人罪中的死刑适用将关系到死刑判决数量的减少,被害人过错这一情节则是担当此重任的实然路径选择。对于家庭矛盾引起的被害人自杀这种特殊的故意杀人类型,司法实践仅将被害人过错局限在量刑意义上,事实上屏蔽了被害人意志自由在杀人事件中的支配作用;对于一般的故意杀人类型,司法实践中不规范适用又限制了其效力的完全发挥。因而客观、公正和规范的评价被害人过错是其发挥效力的前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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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永景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5(3):106-108,115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应当如何定罪。由于《刑法》规定过于概括,加之缺乏有权解释,学术观点和司法实践中的做法颇不一致,影响了司法适用的统一。文章运用刑法基本原则、犯罪构成、罪数及共同犯罪等刑法理论,在吸收和借鉴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其转化定罪的条件、形式和范围等问题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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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子 《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2007,(3):34-36
<正>原本她只是被一个醉酒的男子误认为自己的女友,可由于她的不冷静,竟给自己招来杀身之祸……陌生男子把她当成“女友”2006年2月9日,潜伏了5年之久的杀人犯徐春荣终于落入了法网。徐春荣在法庭上一再表示:“我对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但我还是要声明,我当时真的没有杀害她的主观故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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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死不救"的刑事责任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见死不救"的刑事责任问题,应从"见死不救"者所负的义务,"见死不救"与被害人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两方面来确定."见死不救"者如果负有法律、职务或业务上的义务,以及先行行为所产生的义务或由于受害人的求助并产生的信赖与期待,为维护社会内在秩序而形成的义务,当为而不为,应负刑事责任.但由于在不同情况下,不作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因果联系的差异性,应分别以杀人罪或不救助罪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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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义灭亲”规范论“大义灭亲”行为是一种社会现象和文化现象,但自规范法学的角度来看,其也是一种法律现象。而把一种法律现象加以规范的概括则有利于构建法律体系和深化理论研究。我国现行刑法典关于“大义灭亲”尚未付诸规范形式。刑法无明确规定,是否有必要予以研究呢?不同的法学流派有不同的认识。纯粹法学的代表人物凯尔森坚持纯粹的、摆脱所有宗教、自然科学、伦理学、社会和政治特征的法律学说。他认为法学研究的任务和立足点并不在于评价其价值、意义,而只是认识现存的实证法,即以法律规范形式存在的法方有研究的必要。那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