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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现行刑法有着大量的关于数额的规定,不仅关系着犯罪的认定,也事关刑罚。理论界站在犯罪认定的立场,对数额犯进行了关注与研究;实务界则从刑法公平实施的层面,就数额犯的立法改进提出了看法。然而,他们都忽略了数额对于刑罚的重大意义。在坚持从量的角度理解数额对于犯罪构成价值的同时,还要看到数额尚影响着财产性刑罚手段的实现程度及效果等。刑法应进行必要的修改,不仅在事涉犯罪构成的数额上摒弃绝对主义立法模式,而且在有关刑事责任的规定上,也要变绝对确定的财产刑罚为相对确定的刑罚方法。建立统一的既能确保刑法稳定性、又能保证灵活性的数额相对确定立法模式,能够避免经常性修法对于刑法尊严与权威的损害。 相似文献
102.
赵晓光 《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24(3):89-92
单位犯罪对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更大的危害性。从犯罪构成的角度看 ,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比较 ,在犯罪的主体 ,犯罪的主观方面 ,犯罪的客体方面等三个要件上均有其显著的特殊性。揭示这些特殊性 ,对丰富有关犯罪构成理论 ,严厉惩处单位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03.
我国犯罪构成的逻辑问题及出罪机制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来主张重构我国传统犯罪构成理论转而全面移植德日刑法学犯罪论体系的"移植论"者认为,我国犯罪构成存在逻辑问题及缺乏出罪机制。我国耦合的犯罪构成理论,四个要件之间逻辑关系紧密,符合人们认识犯罪的一般规律;四要件既是积极的入罪要件,也是消极的出罪要件,具有出罪机制。"移植论"者对该问题的批判缺乏务实性和科学性。 相似文献
104.
美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被概括为一种双层次的模式,包括犯罪本体要件和责任充足要件两个层次,它具有平等对抗性、实用性、动态过程性、公正与民主性以及人权保障性等显著特点。由此反观我国的犯罪构成模式,可以看出,它存在着形式上强调社会保护而忽视人权保障,静态的平面结构,出罪机制不健全,可操作性不强等缺陷和不足,因此,我们应该适当借鉴美国犯罪构成模式的优点对其予以完善和优化。 相似文献
105.
我国现行刑法下的洗钱罪存在缺陷,应该重新界定洗钱犯罪的概念。具体讲,洗钱犯罪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行为必须体现实行行为的特征;其主体是包括上游犯罪行为人在内的自然人和法人;主观要件既包括故意又包括过失。 相似文献
106.
交易型受贿是近年来司法实践中频发的一种新型受贿犯罪."两高"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并没有消除该罪在适用上的争议.司法实践中准确适用该类型受贿犯罪的相关规定,必须厘清交易型受贿的类型、"交易"的性质、受贿数额的认定以及罪与非罪的界限.交易型受贿的类型可分为低价买进型、高价卖出型和其他型三种;"交易"的性质是以民事行为的形式掩盖刑事犯罪的实质;受贿数额认定的关键是确定参照基准价;判断该类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时应主要考虑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 相似文献
107.
刑法的目的要求刑事立法必须有效回应社会关切。频发的药品安全事故与药品监管渎职有密切关联,但相对药品渎职行为之重大危害,现有的处罚偏轻,对其刑事责任的认定存在困难。基于民意基础、司法适用以及刑法谦抑性的考量,应当设立药品监管渎职罪,并明确其构成要件,以通过独立规制的形式实现刑法对药品监管渎职行为规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108.
对于新中国犯罪构成理论发展的历史,学界主要有四种观点:两阶段说,三阶段说。四阶段说以及五阶段说。为了反映最近的理论发展,而且从较长时间内反映犯罪构成发展的阶段性规律,笔者主张新的三阶段犯罪构成理论发展史:即第一阶段、奠基阶段(1949--1982);第二阶段、改良阶段(1983--1997);第三阶段、改革阶段(1998-)。 相似文献
109.
王瑞丽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7(2):28-33
英美法系犯罪构成是双层次犯罪构成模式.是一个不科学的论断。英美法系犯罪构成的价值取向乃实质正义与程序正义.因此实体要件处于辅助地位.程序要件处于核心地位。英美法系犯罪构成的司法基础是抗辩式审判模式.逻辑基础是独特的诉讼推理模式。 相似文献
110.
社会危害性是我国刑法理论的核心范畴。根据我国刑法第13条关于犯罪概念的规定以及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社会危害性有其存在的必要性。我国目前的犯罪构成理论具有形式和实质同一的特点,应当根据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在体系上区分形式判断和实质判断,将社会危害性判断从犯罪构成中独立出来,作为独立的实质判断和消极判断阶层,并进一步阐明社会危害性的规范性内涵,从而使社会危害性获得体系上的正当性和合理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