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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文对我国刑法典第180条的规定进行了解读,从而得出:该条的罪名应概括为证券、期货内幕交易罪,其罪的主体只能是特殊主体即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在主观认定上应当采用严格责任,在刑罚配置上应增设资格刑.  相似文献   
32.
本文提出审查起诉有两个主要方面,着重对证据审查中有代表性的典型错误进行了研究,并揭示了造成错误的原因和解决方法。  相似文献   
33.
我国刑法总则关于犯罪构成主观方面的条款有三个,即第16条、第17条和第18条。传统的犯罪构成理论认为,第16、第17和第18条规定的主观因素情况,是犯罪构成必须具备的主观条件,即犯罪主体和主观方面。本文分析指出,刑法总则第17、18条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是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前提条件,不是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刑法总则只规定主观方面是犯罪构成的主观必要条件(即第16条关于“不是犯罪”的规定)。  相似文献   
34.
传统的犯罪构成理论以对构成犯罪的各要件分析见长,但综合不够,动态研究欠缺.从动态角度研究犯罪构成非常重要,从理论角度看,它对统摄诸如形态论、转化犯等问题有意义;在实践方面,对准确地定罪量刑也有重大作用.这可从方法论、总论、分论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35.
在刑法研究领域,共同犯罪永远是个经久不衰的话题。文章对胁从犯、共犯过限、聚众犯罪,涉及共同犯罪诉讼时效的中断、二次修正的犯罪构成等值得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全新的审视与思考。  相似文献   
36.
刑讯逼供的产生原因很复杂 ,究其根本原因是在于 :刑事立法所确立的犯罪构成理论使得自白必要主义成为可能 ;现有的犯罪研究理论对刑事司法的导引功能较为不足 ;刑事诉讼立法价值取向只注重当事人权利的存在 ,而忽略了权利的保障和实现 ;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强调客观真实使保障人权的程序价值衰退。从现实的期待可能性出发 ,对刑讯逼供的控制只能采取临时性的改良措施  相似文献   
37.
犯罪构成体系在结构表现上“仪态万千”,在达致犯罪认定的结果上“殊途同归”,其体系内涵均强调犯罪认定主观方面的总领地位,凸显客观方面对主观方面的印证作用,侧重犯罪人格的预防功能,体现思维的渐进性,囊括举证责任的合理分配。世界三大犯罪构成体系的中核将主观认定贯穿始终,并恪守客观方面印证主观方面之原则,正确厘清刑事诉讼法和刑事实体法在犯罪认定中的各自作用,具有贴近民意,契合实情之功效,予以合理把握均能在犯罪认定中发挥积极作用。犯罪构成体系仅是犯罪认定的方法和工具,无优劣之分,有适正把握之别。  相似文献   
38.
我国《刑法》在第六章第六节中规定“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以惩治环境犯罪。现有环境犯罪立法体系在司法实践中体现出立法体系不完善、环境犯罪立法保护范围过窄、犯罪构成要件界定模糊、刑事责任实现不足等问题。环境犯罪立法在惩治犯罪的同时应注重环境保护,实现惩治犯罪同环境保护的有机统一,以重构出符合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的环境犯罪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39.
论环境犯罪的构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环境犯罪是刑法学和刑事司法领域的新型犯罪 ,环境犯罪构成由环境犯罪主体、环境犯罪主观方面、环境犯罪客体、环境犯罪客观方面四个要件构成。从总体上把握环境犯罪的构成 ,对于准确地确认和追究环境刑事责任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0.
犯罪客体是犯罪论体系中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现在学界不少反对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的学者对犯罪客体抨击甚重,认为应当将犯罪客体排除在犯罪构成之外.犯罪客体作为一个独立的犯罪构成要件,没有违反罪刑法定原则,而且具有独立的功能,应坚持其在犯罪构成中作为独立要件的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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