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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黄伟明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0(5):25-28
荀子之"学"是礼义之"学"。礼义之道既是学的内容又是学的标准,合之则是,不合则非。"虚壹而静"是在"虚静"的状态中领会世界的总原理("道"或"统类")。"以道观尽"是按礼义的"统类"来看待万物。"学"的内容、方式、目的都是外在地确定了的,因此学习者没有多少主体性。礼法之治是荀子劝"学"的最终目的,其"学"是工具性的。 相似文献
22.
《湛江师范学院学报》2017,(1):157-163
中华民族素有"礼义之邦"之称,讲"礼"重"义"是中华民族世代相传的优秀传统。礼义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不言而喻,它是一个个体、一个组织乃至一个国家和民族内在的精神文化素养的显示,是中华民族内化的文化基因,是安身立命之本,治国理政之据,它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重要的精神资源。 相似文献
23.
正"不吊昊天"语出《诗经·小雅·节南山》,历来对此句诗中"不吊"的解释有所不同。毛传曰:"吊,至。"郑玄笺曰:"至,犹善也。"此后,有沿袭毛郑之说者,如王引之《经义述闻》等;亦有作"悯恤"之解者,如朱熹《诗集传》等。今之注者多从朱熹之说。本文认为"不吊昊天"作"昊天不善"之解于理颇通。理由有四:首先,《节南山》时昊天已经成为可批判的对象。幽厉时期"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 相似文献
25.
26.
中国古典诗歌,自“诗言志”理论提出以后,主要是朝着儒化的方向发展,其自身抒情的因素亦在这过程中一度受到了掩盖。但随着春秋“礼乐”的解体,其自身本具之“情”很快就得到了复活,并通过对“人性”的演绎,与“志”融合,发展成为“发乎情,止乎礼义”,这一能与中国古代社会特点相和谐的理论。 相似文献
27.
“徐积作为宋代理学之一员,站在性善论的立场对苟子人性论展开阐释与批评。徐积驳斥苟子人性论的论证依据,否定苟子以人有欲善心理来论证性恶的做法。针对苟子将性、情同质化的思想倾向,徐积力辩性、情之别;此外,徐积也力斥苟子将耳目之官视为性的做法。对于苟子的礼伪论,徐积指责其“伪”为“虚伪”,这种指责并非徐积对苟子的无理攻击,而是其基于不同的学术立场对苟子思想作出的必然评价。徐积对苟子人性论的诸多辨正,其中确有切中苟学关键之处,但也存在着以己度人、误解苟子之处。 相似文献
28.
29.
王季烈是中国近代史上不可或缺的人物。他的一生与清王朝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以末代皇帝溥仪逊位为时间界限,他前半生主要致力于西方科学技术的传播,后半生主要从事昆曲艺术的研究。这种令人意想不到的转型可以从他复杂的思想历程中找到根源。 相似文献
30.
中国古代有关盗贼犯罪的法律规定非常多,而且从唐朝以后,量刑有逐渐加重的趋势。从《法经》的《盗律》、《贼律》到宋代的《盗贼重法》,以及明清对盗贼犯罪的“重罪加重”,体现了立法者“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的指导思想和对盗贼立法的重视。但是重法之下也有例外:那就是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基于对侠义或道义的认同,一些行侠仗义的违法行为常常会得到理解,而一些盗贼的善行义举也会得到赞赏。即在某种程度上,侠义行为与盗贼的犯罪行为相重合,具有双重性质。对这种带有侠义性质的盗贼犯罪的例外宽免,体现了传统礼义和侠义的交叉与共通,这是中国古代法中的一个特殊现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