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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数字技术使信息传播渠道从单一向“网络立体化”转变,信息传播主体从“中心化”向“分散化”转变,信息传播环境从“真实化”向“拟态化”转变,信息传播出现了“混沌”与“失序”现象。“坚持人本理念”是网络信息传播秩序重构的基本逻辑,“信息资源与要素的再整合”是网络信息传播秩序重构的基础条件,“智能化信息平台决策机制”是网络信息传播秩序重构的保障。在信息传播秩序重构的过程中,需要强化技术体系与网络体系的链接,搭建多层次信息流动与传播的网络空间;需要加强对社会生活空间与产业的数字化改造,促使现实世界向虚拟世界迁移;需要催生全新的元宇宙信息场域,构建与现实世界映射与交互的虚拟世界。  相似文献   
22.
在网络化时代引发的诸多变迁中,社会空间的生产变革具有独特的意义。区别于工业社会的社会空间,网络空间呈现出独有的空间特征:缺场空间的“脱域”特质,蕴含网络权力逻辑的流动性,兼为民主政治领域和私人交往领域的赛博空间。微信朋友圈从空间的视角维系和重塑了网络社会的社会关系,并在其发展中不断生产着社会性的空间,塑造了个体化趋势和圈子文化并存、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属性兼备、虚拟空间和现实空间融合与再生产的社会空间。微信朋友圈以中国化的方式生产出本土性的互联网公共空间,彰显了网民的能动性,创造了别样的空间生产逻辑和公共价值。  相似文献   
23.
互联网的诞生与迅速成长,为真正公共领域的形成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平台,中国的网络空间亦已具备公共领域的雏形和基本功能。但现实的网络空间仍处于自然状态,存在诸多不足,受网民素质、行政监管、经济利益等因素的掣肘,尚未形成真正的公共领域。在避免治疗比疾病本身更糟的原则下,多措并举,网络的革命性功能将得到放大,从而有助于打造一个和谐的公民社会。  相似文献   
24.
25.
白云 《北方论丛》2020,(2):39-46
网络空间个人信息权利保护日益受到重视,个人信息保护的义务及民事法律责任在学界却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由于网络空间个人信息保护的特殊性,从本质上看是个人信息利用中的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的义务主体应进行类型化的研究,并赋予主体积极的义务。根据网络空间个人信息收集与利用情况的不同,网络空间个人信息保护的民事法律责任应当包括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网络空间个人信息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一个多元化的体系,便于信息主体的权利救济。结合我国法治建设的具体情况和信息产业的发展,网络空间个人信息保护宜采用综合立法的模式。  相似文献   
26.
新时代网络空间意识形态话语权呈现出话语主体多元化、话语载体多样化、话语内容复杂化的新特点,也面临着国内网络空间意识形态话语权争夺日益激烈、国际网络领域西方意识形态话语权渗透交锋不断、我国网络空间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应对乏力等新挑战。要掌控新时代网络空间意识形态话语权,就必须提高话语主体素养以引导网络意见领袖发挥正能量,拓展话语载体多样性以提升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影响力,坚持话语议题守正创新以打造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优势话语,推进话语表达方式转换以实现中国话语标准的“国际化”。  相似文献   
27.
吴茜 《创新》2019,13(3):57-65
后真相时代的认同主要发生于网络空间,是社会结构性转型的冲突表征。个体脱离整体性社会,如陌生人、异乡客般游荡在互联网空间中,表面上个体通过网络事件以情绪宣泄对结构性权力宰制的不满,实则是为个体身份的存在、个体的主体性意义寻找合理的空间。后真相时代的网络空间认同生产机制主要以观点、事件的象征叙事与符号表征传递情感,并通过在场网络空间与缺场网络空间中集体组织的权力制度、互动规则、惩罚机制等内化认同。后真相时代的认同往往以抵抗性认同为主,以情感性而非制度性群体组织为认同的主要内化路径。由于身份的多元性,个体认同具有流动性、情绪性、多元性等特点,解构了现实社会的制度性认同,使得个体间、个体与群体间疏离且不信任,从而引起认同的异化。面对后真相时代社会认同的异化,需要社会整合与社会规制的双重路径,为个体寻找多元认同的制度出口及精神的情感归宿。  相似文献   
28.
习近平在世界互联网大会上的主旨讲话中指出,互联网把世界变成了“鸡犬相闻”的地球村,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有力推动了社会发展;同时,他又指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并明确提出了加强网络空间治理、规范网络空间行为等要求.网络的虚拟性、开放性和交互性,既给人们提供了自由的空间和舞台,又对人们的道德要求和责任担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为主体网络信息的自由表达有其必要的边界和限度,网络行为中的责任担当对规范网络空间和现实社会的有序发展存在着积极的应然价值,自由与责任构建了网络空间最基本的伦理诉求.  相似文献   
29.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人们通过网络浏览新闻、传递邮件、互动聊天、网上购物、网上评论等,企业组织通过网络进行订货结算、财务管理、网上报税、网上报关等,政府通过网络进行政策宣传、新闻发布等。社会政治、经济、生活各方面都越来越依赖、借重互联网,网络空间己经成为一个现实的虚拟社会。另一方面,互联网详细记录着各阶层人员、组织机构网上活动的痕迹,互联网准确反映着世界各国政治、经济、科技、军事等方面的现实情况,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的的背景资料和动态信息,一记录着社会活动、现实事件、舆情社情的发生、发展和趋势。日益丰富的网络信息和日益复杂的社会主体的网络行为,使互联网正在准确反映和记录着现实社会的各种舆情动态。  相似文献   
30.
《江西社会科学》2016,(7):191-197
国家主权包含国家信息主权,国家信息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必然延伸。网络空间被视为一个"新疆域",但是网络空间中的信息规制并不应当是"法外之地"。网络主权原则是我国维护国家主权利益、参与网络国际治理与合作所坚持的重要原则之一。网络事件造成的不安全因素严重侵害了国家信息主权安全和政权运行,大数据时代网络信息的传播给传统国家主权提出了更加严峻的挑战。每个国家在其信息领域的主权利益都应当受到保护,信息领域内不应当有双重标准。国家应当排除外来信息干涉,独立自主地行使本国信息主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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