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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垚 《重庆交通大学学报》2023,(2):1-9
新时代美好生活作为一个复合型的法政治学概念,是党和国家对人民群众所向往的更高层次幸福生活的回应。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和制度建构,新时代美好生活样态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生态等多维度的美好生活样态之实现,必须以法律为有效保障手段。因此,在对新时代美好生活制度建构的过程中,透过习近平法治思想,可引申出新时代美好生活应当蕴含着“以人为本”“良法善治”与“公平正义”的法理意蕴。这三者在新时代美好生活样态的建构中存在着承前启后的内在逻辑关系,故厘清这三者在新时代美好生活范式建构中的逻辑地位,对人民群众所向往的新时代美好生活之实现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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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法善治的逻辑起点和根本动力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时代要求和伟大实践,两者之间的逻辑关系和内在机理,集中体现在制度、价值和能力三方面。良法善治包括丰富而深刻的内涵,其中法治有权威是良法善治的前提,良法与善治之间的同质、同步是其核心要求,具体衡量要素是其判断标准。面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历史任务,必须加快良法善治建设,即坚持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领导,构建良法之治的法治体系,完善德法共治的国家治理,发挥规划的统筹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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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应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如何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则成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不容回避且须精心应答的重要考题。秉持精细化、实用化、特色化思路引领,凸显务实管用、便于操作特性的“良法”以及建立在对其普遍遵守与执行基础上的“善治”是现代化语境下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应然图景。立法中部门利益倾向明显、精细性不足、与改革互动效果不佳、政府无限度兜底、社会普遍性违法等是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推进中的现实障碍。当前,应以秉持以人为本理念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为总体推进思路,以立法、执法以及司法理路贯通为具体推进路径,确保信用建设与信息共享保障机制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实施,全方位驱动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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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5,(2):114-121
法治是良法与善治的有机结合,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良法应当反映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反映公平、正义等价值追求,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同时,应当反映国情、社情、民情,具备科学、合理的体系。善治是法治的目标,善治包括民主治理、依法治理、贤能治理、社会共治以及礼法合治等内容。建设法治体系,必须以良法推进善治。善治本身是规则之治,需要贯彻实施良法,同时需要以良法促善治、保善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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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孔子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它不仅体现了良法之美,而且蕴含了国际法原则。全面理解“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含义,大力弘扬这条优良传统.对于构建和谐关系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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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伦理学的视角来看,<物权法>是一部旨在促进人、社会、自然和谐的法律,和谐是<物权法>的终极价值追求,也是<物权法>的伦理意蕴之体现;<物权法>面临的主要道德困境在于"拾金求偿"与传统美德是否相冲突;<物权法>的伦理启示在于,<物权法>立法过程中社会公众、专家学者、立法精英三者之间的互动,标志着我国立法开始进入自觉追求良法的时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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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通过"真正的法律"与"形式上的法律"的区分,阐明了良法必须是"真正的法律"这一意涵。就良法的实体标准而言,它必须是体现"理性"、"自由"和"实质正义"的法律;就良法的形式标准来说,法律必须"明确"而"普遍"。良法作为一种成文规则,还必须以自然法、习惯法以及法律原则作为辅助渊源。马克思的良法观对于推动当代中国的法治事业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这尤其表现在良法理念是法律进化的精神动力、实质正义相对于形式正义的优先性以及在一定范围内允许法官有造法的权利之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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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德性"内涵的三重解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仅仅从"法"的层面来解读"法治政府"是有片面性的。实际上,法治政府具有三重"德性"内涵。首先,从法治政府的理据来看,法治政府之"法"应该是"良法"之法;其次,从法治政府的展开来看,法治政府之"治"应该是"善治"之治;最后,法治政府之"政"应该是"公正"之政。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