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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刑事诉讼中口供规则体系论纲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在刑事诉讼中,完整的口供规则体系与口供的范围、口供的真实性、相关性等理论密切相关,而建立在这些基本理论之上的口供规则应当围绕取证规则、质证规则、排除规则和补强规则这四个方面构建。这四个方面的规则应当是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只有构建一个完整的口供规则体系,才能保证单个规则的作用发挥到极至。  相似文献   
32.
再论口供中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刑事诉讼中,口供的特殊证明作用是任何其他证据形式无法取代的,决定其永远将是证据的中心之一.为了克服口供的缺陷,随着人类科学技术的发展,构建 证据多元中心势在必行.构建 证据多元中心 需要司法人员观念上的转变和技术上的支持,因此从口供一元中心到证据多元中心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故通过法律手段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如实供述,注重口供补强的同时建立鼓励供述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33.
刑事司法证明方法转向是一种符合时代精神的国际趋势,在我国实现这种转向还面临一些现实的困难。被告人自白具有两面性,自白的证据能力不能否定。在确认任意性自白具有证据能力的前提下,确立任何人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和直接言词原则,进一步完善非法自白排除规则和自白补强规则,通过这些原则、规则和制度的配合与互动,促使刑事司法证明方式逐步由偏重被告人自白转向自白之外的物证和其他证据。  相似文献   
34.
我国目前关于口供补强证据的规定十分笼统,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可操作性降低,不利于实现该规则所预设的价值内涵。本文在研讨国内外的立法和学术成果的基础上,从公正和效率相结合的角度出发,对口供补强证据的范围、证明程度以及资格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以期有助于我国口供补强证据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35.
补强证据规则是证据制度中的一项重要规则,而共犯被告人供述的证据价值与补强则是补强证据规则中的重要内容。如何看待共犯被告人供述的证据价值,是关系到司法公正的重大问题。故本文就此问题进行探讨,认为无论是同案或是异案审理的共同故意犯罪的被告人的供述均不具有完全的证据价值,不能相互补强据以定案。并进而提出了我国完善被告人供述补强证据规则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36.
口供补强规则解决的是口供的证明力问题,在不同的法系,对口供补强的态度基本一致,对于只有被告人口供,没有其他证明补强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支持口供补强规则的理论基础在于保障正确认定事实,防止误判。口供补强规则适用于全案中的每一个犯罪事实;同时,口供补强规则也适用于初查阶段的初查对象的口供和提起公诉前犯罪嫌疑人的口供。  相似文献   
37.
砼构件由于受外部条件变化的影响,或设计、施工、原材料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运行中会出现裂缝,这些裂缝是砼构件安全运行的隐患。采用高强复合纤维进行补强加固,能有效提高砼构件的承载力。且施工方法简便。  相似文献   
38.
析有罪答辩机制下的口供证据规则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高认罪率的现实,从存在合理性的角度说明了我国"口供中心主义"的司法现状。"批判不如改造",确立有罪答辩机制下的口供证据规则,特别是基于证据规则的基础性规则、排除性规则、补强规则进行具体规则设计与建构,对于口供证据资格及证明力加以规范与完善,显然是一种更务实、可行的法治之路。  相似文献   
39.
环氧砂浆和柱外包钢补强柱头质量缺陷的方法可以作为一种首选的补强方法,该方法具有补强后混凝土强度高、黏结性好、不收缩且工序简单、技术成熟,适用范围广,成本低等优点。  相似文献   
40.
程度排除与证据补强规则是为弥补法官自由心证之缺陷而创设。在治安案件办理中,许多个案反映出公安机关对两大规则有时存在不当运用,导致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产生异议,从而引发复议和诉讼,其根源在于立法上对两大证据规则规定的缺失。借鉴三大诉讼法中的证据规定,确立了治安案件办理中适用程度排除与证据补强的条件及七种具体情形,并结合个案说明了正确适用两大规则对案件办理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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