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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1.
张永强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28(1):283-294
《刑法修正案(十一)》的一大亮点,是在《刑法》第277条第5款增设了袭警罪。袭警罪的增设,不仅及时回应了近年来袭警犯罪案件不断攀升的现实和严惩袭警犯罪的呼声,而且为依法惩治暴力袭警行为提供了充分的规范依据,有助于保障人民警察执法时的执法权威和人身权益。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之前,暴力袭警行为主要通过妨害公务罪进行规制,而《刑法修正案(十一)》在《刑法》第277条第5款为暴力袭警行为配置独立的法定刑后,意味着暴力袭警行为的规制正式从依照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的模式调整为袭警罪独立规制的模式。在此背景下,如何在司法实践中正确理解适用袭警罪,让规范背后的立法目的在实践中得以真正实现,是当前最为紧迫、重要的研究课题。立足袭警罪的构成要件,在具体理解适用袭警罪时需要注意的是,其行为方式"暴力袭击",应突出人身要素,应将其解释为针对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人身施加的有形强制力,既包括直接针对警察人身施加的暴力,也包括通过其他物体间接作用于警察人身的暴力,但不包括不针对警察人身施加的暴力和"软暴力";其行为对象"人民警察",不能脱离立法目的单纯进行文意解释或者机械地追求法秩序统一,应当立足当前警察执法实践从职务而非身份的视角进行认定,除有正式编制的人民警察外,正在依法行使职权的警务辅助人员也应当属于"人民警察"的范畴;其限制条件"正在依法执行职务",应当从更加有利于保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和人身安全的角度进行适当的扩张解释,将依法处于与执行职务行为密切关联的状态也认定为"正在依法执行职务";其加重处罚条件,需要按同类解释原理认定兜底性手段,并从是否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角度进行实质限缩。袭警罪从妨害公务罪中剥离后如何正确理解二者的关系,对暴力袭警案件的正确处理也十分关键。从立法目的和构成要件看,新增的袭警罪与妨害公务罪之间属于法条竞合关系,应按照特别条款(《刑法》第277条第5款)优于一般条款(《刑法》第277条第1款)的规则处理。此外,暴力袭警过程中抢劫、抢夺人民警察佩带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导致人民警察出现伤亡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还有可能会触犯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与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等罪名,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处断等规则进行处理。 相似文献
792.
丁进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5):28-35
《周礼》“大宰八法”有“官职法”,学术界从东汉郑司农之后,对“官职法”的研究几乎没有新进展。“官职法”主要包括定职能、定职名、定职称、定职掌四项内容。定职能以辨邦治,定职名以获名份,定职称以别职权,定职掌以明职责。“官职法”对应于《周礼》二十字大纲中的“分职”,与“官属法”一起,是“设官分职”的具体落实。 相似文献
793.
戴龙辉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1)
清代台湾职官选任制度的创制与发展,是清朝统一疆域形成与海疆治理深化的表现。清廷收复台湾后,为解决“缺官”问题创制台湾例;清中期,海疆治理深化,台湾例逐渐与沿海缺融合形成海疆缺,并不断对海疆缺进行调整完善,更加注重治理成效。台湾例的不断发展,对沿海各省职官制度产生了影响,并最终融合成为适应海疆治理整体性的职官制度体系。清末,海疆危机突显,台湾海疆缺虽积极因应,但终因台湾的丧失而被撤销。有清一代,台湾职官选任制度针对其夐于远海的特殊自然环境与番民共处的复杂社会情形,确定了“人地相宜”的制度宗旨,通过“拣选题补”“俸满优升”的制度原则,在台湾建立起一套完备的职官治理体系,大大提升了清政府在台湾的治理能力,推动了国家治理一体化的进程。 相似文献
794.
周六英 《盐城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4(3):95-98
高校微信公众号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争夺网络话语权工作提供了一个有效载体。介绍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网络话语权和高校微信公众号的基本内涵,通过对江苏省两所高校的官方微信公众号2020年9月-2021年1月期间所发的推文进行统计分析,得出了国内高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存在“与思想政治教育有关的推文数量相对较少,内容缺乏一定的思辨性,缺乏一定的交流和互动”三个影响高校微信公众号思想政治教育网络话语权提升的问题。通过在提高认识、敢于批判、积极对话等方面提出改进策略,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网络话语权。 相似文献
795.
明代是汉、藏交通史上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明中后期,朝廷在内地与西藏的交通问题上发生了一次重大的政策转向,改变了朝廷使臣和藏族朝贡者以往主要由甘青故道进出青藏高原的传统,开始以途经康区的川藏道作为正驿。明中后期的川藏官道,大致路线应为:出碉门,过打箭炉,然后往北行经今天的道孚、炉霍、甘孜、德格,至昌都,最后抵达拉萨。明代汉藏交通重心南移,是明王朝根据当时政治、经济、民族关系等各方面形势的变化而作出的选择。相较西北甘青地区的动乱以及所面临的蒙古部族的威胁,川藏道途经茶叶产地,方便食茶的赏给,同时也有利于保护朝廷在西北的茶马贸易。十五世纪中叶以来,明王朝在汉藏交通问题上的政策转向,不仅改变了内地与西藏之间交通的格局,导致了汉、藏交通重心的南移,而且对青藏高原政治格局的变化,以及后世治藏政策的演变都有着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