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4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2.
朱良好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24(1):16-21
乡土社会中的法律职业者是刑名师爷和讼师,他们的社会地位十分低下,处在法律和道德上被双重拒绝的困境,这恰与发轫于西方的现代法治理念和现实形成鲜明的对比。当下法治建设无法完全摆脱传统诉讼文化的影响,因此以制度化的方式提升法律职业者的地位,仍然是法律工作者们努力的方向。 相似文献
3.
魏晋法律体例的变化与学术风气之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韩树峰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7,(4)
魏晋法律在形式即体例方面具有浓重的名理学化、玄学化色彩。当时舍具体、重抽象的学术风气,名理学“循名责实”的特点,玄学重视理论辨析、抽象思维的风格,对法律制定产生了深刻影响。具有刑法总则性质的《刑名律》、《法例律》的出现,以及对律目篇章的调整和析分,更是当时学术风气的直接产物。因此,名理学和玄学是推动魏晋法律新体例确立的主要动力。 相似文献
4.
赵小雷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37(2):10-15
为了辨析刑名之学与名家之关系的基础上法家对刑名之学的批判继承的不同方面,采用考古资料与文献资料相结合、社会史与思想史相结合以及分析对比的方法给以论证。名家分为实用名学和理论名学两部分,对法家发生影响的是前者,而后者则正是法家所坚决排斥的。实用名学中的名实关系、刑名之学对法律条文的规定及其经验教训和孔子的正名学说,都给法家提供了构建社会和制定政治制度的理论基础和方法论。 相似文献
5.
清初,进入中原的满族八旗子弟虽会骑马打仗,却不懂怎样做官和治理国家。这种现象引起了最高统治阶层的重视和警觉。皇太极提出,要改“排汉”为“溶汉”,在朝廷中枢和各级衙门起用汉族文人协助统治,以发展生产、安定社会。这一政策立即遭到满族贵胄的反对,皇太极告诫他们:“譬诸行道(就好像走路),吾等皆瞽(盲人)。今获一导者,吾安得不乐?”(见《清史稿》卷二百三十七列传二十四)由此,以范文程、沈文奎等为代表的汉族文人纷纷进入各级政府衙门,参预清延政事。 相似文献
6.
《黄帝四经》的出土,使我们对于在战国百家争鸣中取得思想界主导地位的黄老学派的发展线索,有一个重新的认识与评估。可以说,它的问世,不仅丰富了中国古代思想史,也使得我们对先秦各学派之间的流脉关系需要做一番重新的省察与探索。 相似文献
7.
绍兴师爷在明清时期的封建统治机构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他们辅佐官员办理政事,大多地位高、待遇好、手握大权,其中不乏仗势欺人、狡猾奸诈之徒,像汪辉祖那样光明磊落、厚道仁慈的师爷实在为数不多。汪辉祖为人行事光明磊落、仁厚正直,佐幕如此,为官亦如此。汪辉祖在宁远任知县 相似文献
8.
9.
20世纪初,随着社会潮流的激烈涤荡,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绍兴,其传统的人文型知识分子群体迅速地取代了绍兴师爷幕僚型知识分子群体,并且随着如火如荼的五四运动的深入发展,这个阵容整齐、门类齐全又很有人文特色的群体主流,很快登上中国历史舞台,成为推动中国现代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之一。 相似文献
10.
陈蘅瑾 《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10,30(4)
鲁迅的文章思深力遒、酣畅淋漓、纵横千古、形式活泼,而其好立异说与"善骂"在不同程度上体现了以"尖锐锋利之目光"和"精密深刻的头脑"著称的"师爷气".鲁迅在魏晋士人特别是嵇康身上汲取文化素养,这一主动性选择激活了其与生俱来的地域文化基因中的"师爷气",最终形成以冷峻、缜密、犀利、深遂著称的文风.鲁迅"师爷气"的形成是其与当时黑暗现实抗争的外在表现,更是其内心世界中对独立精神追求的体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