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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淼 《世界知识画报(艺术视界)》2015,(1):36-41
有这样的四个人,他们有着或高贵或卑贱的出身,或光鲜或坎坷的生活,却在那动荡的年代,因为或这或那的原因出家为僧,又由于擅画,后人将他们称为"四僧"。独余残渖写钟山四僧之中,出家后与红尘脱离得最远的要属弘仁。出家后的他每日蓑衣竹杖,芒鞋羁旅,或静坐幽潭,或对月孤啸,俨然一位不食人间烟火的世外高人。然而曾经的他,可不是这样。弘仁本是世家大族出身,聪慧好学,饱读诗书,也曾进入学府,考取秀才。但是由于中落的家道,弘仁不得不扛起生活的重担,加之生活的动 相似文献
2.
髡钳城旦舂是汉律中的重要刑名。文章依据文献记载和出土简牍,就"髡钳四"的含义、髡钳城旦舂的刑期及与笞刑的关系进行了分析。认为其对研究汉代法律具有一定意义。 相似文献
3.
张志勇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1(3):276-279
根据有限的文献资料、考古资料,以契丹族文化习俗为主线(包括辽朝建立前的契丹族、辽代契丹族、辽亡以后的契丹族),比照与契丹民族有内在联系的北方民族,如匈奴、鲜卑、奚、室韦、靺鞨、女真等,就契丹族早期文化与习俗及其特点进行考证分析。早在辽朝建国前契丹人就有自己的文化与习俗,主要表现在经济文化与习俗,军事文化与习俗,社会组织文化与习俗,法律文化与习惯,交易文化与习俗,婚姻丧葬习俗,宗教、道德、信仰与礼仪,衣食住行文化与习俗。契丹早期文化与习俗具有原始性、流动性、粗犷性、融摄性、学习性、创造性的特点。 相似文献
4.
张全民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25(5):130-135
髡、耐、完是中国古代法制史上的重要刑罚.关于完与髡、耐二刑的关系,前人虽有多种说法,但都不能对有关材料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其实,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完的涵义并不一样先秦至汉初,完相当于髡;而汉文帝以后,完又相当于耐.汉文帝的刑制改革以及汉代儒家“孝”观念的影响是导致这种转变的原因. 相似文献
5.
张志勇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1(4):372-375
根据有限的文献资料、考古资料,以契丹族文化习俗为主线(包括辽朝建立前的契丹族、辽代契丹族、辽亡以后的契丹族),比照与契丹民族有内在联系的北方民族,如匈奴、鲜卑、奚、室韦、靺鞨、女真等,就契丹族早期文化与习俗及其特点进行考证分析。早在辽朝建国前契丹人就有自己的文化与习俗,主要表现在经济文化与习俗,军事文化与习俗,社会组织文化与习俗,法律文化与习惯,交易文化与习俗,婚姻丧葬习俗,宗教、道德、信仰与礼仪,衣食住行文化与习俗。契丹早期文化与习俗具有原始性、流动性、粗犷性、融摄性、学习性、创造性的特点。 相似文献
6.
企业管理的核心为用人,将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位置上才能发挥最好的效果。在今天企业竞争激烈的商海中,谁拥有的人才多谁拥有的市场份额就多,谁就能主导潮流。谈到企业用人之道,我们不得不承认曹操是一个极会用人的人,三国鼎立唯曹操所在的魏国强大是有原因的。假如今天曹操是一个企业的老板,那么他的择人、用人就值得我们一起学习。曹操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的用人之道,他十分清楚"争天下者,必先争人"。 相似文献
7.
山水画风格逸放不羁的“清四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清初,很多知识分子坚持民族气节,因痛恨清朝统治者削发为僧,以绘画避世山林,抒发愤慨和忧愁。作品不但有“元四家”那样的气韵超逸,抒发性灵,更有一股逸放不羁的个人风格,这类画家尤以“清四僧”为代表。 相似文献
8.
清初"四僧"之一的髡残,曾经游历黄山,并在其绘画中多有所表现,但这段画史却少有人深入研究.文章通过新近查证的史料,揭示出这段隐而未彰的画史,辨别了前人对髡残黄山之旅研究中的错漏之处,并探讨了黄山之旅对髡残绘画艺术的影响. 相似文献
9.
吴宇虹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6):5-13
通过对古巴比伦法典和秦汉法典的分析,发现古巴比伦国家处于奴隶社会的早期阶段———家庭私有奴隶制阶段,其奴隶基本上来自外族和债务,国家对本族奴隶的数量要求不大,法律处死罪犯而不是沦为奴隶,无株连罪犯亲属为奴隶法。秦汉国家处于奴隶社会的高级阶段———国家公有奴隶制阶段:除了公民家庭使用私有奴隶外,奴隶制帝国还大量使用公有国家奴隶。国家奴隶来源部分为战俘,更多的是帝国刑法将犯有不同程度罪行的公民沦为不同级别的国家奴隶,没有像巴比伦那样大批处死罪人。为了防止奴隶逃亡,两河流域和中华文明奴隶社会都通过发型和肉刑给奴隶打上识别记号。秦汉国家的严酷的奴隶制法律加强了国家和君主的权力,获得大量的最低成本劳动力,由此可能开展大规模的国家水利工程和征服战争。 相似文献
10.
李俊强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2):151-155
髡、耐、完等毛发刑是我国古代刑法中的重要刑罚。它们何以成为刑罚,法史学界进行过不少梳理与考证;若从民俗学的角度来分析,可能更易理解其产生的原因及被赋予的涵义。它们又何时因何被废,史籍语焉不详。其实,完刑在西晋定律时即已被废,而髡刑最终被废应该是在北周时。至于决定性的原因,应是受佛教影响所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