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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诗经》和汉代动物寓言诗贯穿反伤害的生命意识,寻求安全保障.这些作品以多种方式显现生命所遭受的伤害,这些伤害有的来自动物的天敌,有的来自恶劣的气候;受伤害者既有幼禽,又有成年的鸟,这些寓言诗采用拟人化的手法,通过气氛渲染、细节描写和鲜明的对比,产生强烈的艺术感染力,震撼着人们的心灵,同时也引起人们对现实的反思. 相似文献
52.
东汉对夫余国的重视,最突出的表现是夫余王葬用玉匣.玉匣即玉衣,东汉赐予夫余王葬用玉匣的时间断限开始于安帝永宁元年(120)至顺帝永和元年(136)之间,原因之一是夫余与东汉往来密切,具备了东汉皇帝赐予夫余王葬于玉匣的条件与可能性;原因之二是面对东北诸夷混乱局面,夫余王夫台遣子尉傀台为东汉平乱做出了贡献,东汉对夫余王的亲自到访“作黄门鼓吹、角抵戏”,这是赐予夫余王葬用玉匣的最佳和合理时机.而赐予葬用玉匣的结束时间为延康元年(220).从形制上看,夫余王葬用玉匣符合“银缕”的可能性.已使用玉匣的是夫台和尉仇台,文献中最后的玉匣主人是简位居.夫余王葬用玉匣的出现,一方面可见其葬制规格之高;另一方面,可以看出夫余国在汉魏时期曾强大一时,堪称东北边疆最重要的少数民族政权之一,在东汉的政治版图中居于特殊位置. 相似文献
53.
54.
董连祥 《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2013,(12):148-153
两汉时期的文化传承与创新,与一些重要历史人物息息相关。汉武帝、董仲舒的某些事迹说明:文化传承与创新,是以人才荟萃为基础的;国家的文化政策,与之直接或间接地发生联系。司马迁的生平,处处闪耀着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光泽;他的《史记》创作证实:文化传承与创新,是“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活动。司马相如的创作实践宣告:文化传承与创新,必须紧扣时代主题,领一代风骚。东汉四圣的科学成果验明:文化传承与创新,自有其内部发展规律。 相似文献
55.
刘振华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1):221-223
傩,是一种产生于史前的,具有宗教性与艺术性的古老、奇异而又神秘的社会文化现象.“傩”起源于原始的狩猎活动,而后逐渐演变为一种驱鬼逐疫的巫术活动.周时,傩成为国家礼制,周傩也就成为古傩的样板.随着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傩礼在秦汉时期出现了一些变化,开始逐渐向世俗化方向演变.这种变化经魏晋南北朝至隋唐时期而渐成主流,并最终促成了傩戏的产生.从傩礼到傩戏的演变,也验证了中国戏剧的起源同宗教祭祀仪式之间的密切关系. 相似文献
56.
两汉尚书曹的发展可分为五曹五尚书、四曹四尚书、六曹六尚书和五曹六尚书几个阶段,反映着作为单纯文书收发和保管者的尚书逐步参与到政务裁决的过程,并由此开启了尚书省在隋唐之际成为全国日常政务的总汇和最高裁决机构的演变。其开始演变的标志就是发生于东汉初的尚书分曹标准由文书外生的身份(上书者)属性向内生的职能(政务)属性的转折,推动这一转折的却是西汉晚期昙花一现的"主断狱事"的三公曹。此外,东汉初尚书三公曹之所以由二千石曹分出,是因为西汉末三公曹被废置时,断狱事被合并入了二千石曹。而根据蔡质《汉仪》的记载,东汉尚书吏曹在很长时期内都是以从属三公曹的形式存在的。这是前人尚未注意到的一个现象。 相似文献
57.
纵观两汉400余年历史,女子再嫁现象层出不穷、屡见不鲜,在这些再嫁的女子中,既有身份高贵的社会上层,亦有出身卑微的百姓平民,可见此时的女子再嫁是一个极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就这些再嫁女子当时所属的婚姻状态而言,可将其分为离婚再嫁、夫死再嫁以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再嫁等三类。汉代已婚女子能够相对自由地选择再嫁固然离不开当时女子在经济生活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及其所拥有的较高社会地位,然而,家长态度、国家政策乃至当时的社会风气等因素亦不可小觑。同时也应看到,虽然汉代女子在再嫁问题上拥有较大的自主权,但"一醮不改"的观念正逐渐成为束缚已婚女子的精神枷锁,而宽松的社会环境亦渐趋为"三从四德"的社会思潮所吞噬。 相似文献
58.
赵争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4)
通过对阜阳汉简《诗经》的整治及抄写情形的研究,可以推断阜阳汉简《诗经》当为抄写本,其篇次也很可能与今传本有异;结合阜阳汉简《诗经》及其他涉《诗》材料,可以断定汉初有完整的《诗》本存世,其时应当并不存在一种在字形上具有定本意义的《诗经》文本;从字形上看,汉代《诗经》流传呈现出一种民间与官方、分化与统一并行的双轨制状态. 相似文献
59.
曹艳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5):160-161
张松辉先生是近十年来在道家文化研究领域取得丰硕成果的学者之一。围绕道家道教文化课题,张先生出版有《汉魏六朝道教与文学》、《庄子考辨》、《唐宋道家道教与文学》、《元明清道教与文学》、《儒释道与文人》、《先秦两汉道家与文学》、《庄子疑义考辩》、《庄子研究》等多部学术专著,同时还出版了《老子译注》、《新译冲虚至德真经 相似文献
60.
朱圣明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51(3)
汉代"保塞"一词具有多种含义,保塞的方式各有不同.其中,居于塞内保塞是最基本的含义与方式."保塞蛮夷"与"蛮夷保塞"不能等同,具有保塞举措的"蛮夷"并不能均被视为"保塞蛮夷"."保塞蛮夷"是一个专称,特别指代那些居于塞内自保或为汉朝保塞的族群.在汉代藩属体系中,保塞蛮夷属于"内臣",一方面受所居边郡或设于边郡的政府特设机构的管辖,另一方面其原有部落组织、首领权力得到保留并依旧发挥着作用.在通常情况下,"保塞蛮夷"的政治认同与族群认同是分开的,对不同认同的选择往往决定着该族群的现实举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