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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郭永辉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4):119-122
以探究处分行为的独立性为开端,论证我国存在处分行为。虽然登记和交付从形式上看是债的后续履行行为,但登记和交付实质就是处分行为;在处分行为的独立性方面,处分行为和负担行为的概念、是否受处分权影响、生效要件各有不同;在处分行为的无因性方面,有权处分行为和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直接或间接影响物权的变动和债权的效力。《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无权处分合同效力理解为合同的"转移效力"待定才能解决法律条文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我国民法典在法律行为这一章节应对处分行为的事实性和独立性给予相应的法律地位,对于复杂玄妙的处分行为的无因性问题,我们仍需在理论上继续探讨,在立法上谨慎行事。 相似文献
42.
《事实与规范之间》是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在民主法治国中应用的结果。从法哲学的视角来看,"合法之法何以可能"是本书的核心命题。正是围绕这个命题,从事实性与规范性的双重层面,从内在与外在的双重视角,从法律的双重功能,从理论与经验领域重建合法性,展现了交往行为理论在民主法治国的实现过程。 相似文献
43.
事实的规范力量——论事实性民间规范及其法律方法意义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魏治勋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3)
事实性民间规范作为民间法中仅以行为作为存在载体的规范类型,具有"默会知识"的属性,这就使得它不仅与实在法相区分,而且也与可言述的其他民间规范明显不同.它在实在法不可僭越的社会生活领域拥有规范力量,一旦实在法闯入这一领域而导致"调整不能"的后果,则事实性民间规范就可能在司法过程中被动出场并展示独特的法律方法意义,此时扬弃"实在法帝国主义"并恢复事实性民间规范的本有功用,就是唯具妥当性的裁判选择.知识属性的独特性和法律方法上的独特价值,也由此构成了事实性民间规范存在合理性的强固根据. 相似文献
44.
鲁品越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0(4):5-15
现行价值哲学将"价值"理解为物对人的直接关系(包括需要、效用等等),这是作为物与人直接关系的"事实性价值",但最重要的价值不是这种价值,而是"映射性价值",它由人的主体将其所持有的社会关系的价值赋予客体对象而生成,由此形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价值纽带。社会历史实践过程就是价值世界的生产过程。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将其社会化的生命投射并凝结于产品中,以产品为媒介而生成作为生产关系的劳动价值。生产关系决定社会意识,从而形成各种价值观念,其投射到客观对象中生成了各类价值:投射于社会利益关系行为而形成伦理价值,投射于与其相应的感性形象而创造美学价值,投射于人类认知活动而创造关于真理性的价值。这种"赋价过程"并非随意的主观过程,它遵循价值世界规律,将被赋价的客体的规律纳入到社会历史发展规律之中,从而形成了价值哲学为基础的历史唯物主义新境界。 相似文献
45.
陆玉胜 《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7(2):1-4,16
哈贝马斯把公共领域描绘为与政治系统、生活世界和市民社会依次对应的"共振板"、"交往网络"和"围墙内空间"。公共领域发生作用的基本方式是察觉和影响。在一定的宪法和法律框架下,公共领域与政治系统处于静止的(相对的)平衡状态;相反,当宪法和法律出现危机时,公共领域中的权威性结构便被激发、震荡起来,于是事实性与规范性之间的张力的平衡被打破,它在同政治系统的斗争中捍卫、扩张自己的权益,并且开始对平时习焉不察的宪法体系进行重新诠释和重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