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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在运营活动过程中,有可能被牵涉到网络交易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或直接侵犯用户或第三方的民事权利。因此,确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民事法律责任对规范和促进网络交易活动、保护平台用户及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文章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法律地位进行了分析,对其可能涉及的违约责任、侵权责任以及竞合责任进行了探讨,并对其民事法律责任制度的完善提出了相关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54.
网络交易平台的法律定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吴仙桂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0(6):47-50
网络交易平台的地位日益成为网络交易中的核心问题,它直接关系到网络交易活动的顺利开展。网络交易的主体匿名性、空间的虚拟性、完成的非及时性,使现有的法律体系在网络空间的适用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从网络交易的基本特征出发,对网络交易平台的法律性质和地位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法律责任与普通平台提供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全面比较,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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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和汽车市场的发展成熟,二手车市场必将快速成长。当前二手车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交易平台的建设。其中关于二手车的价格问题尤为重要,因此汽车的折旧计算是二手车市场的一个重要环节。 相似文献
57.
姜楠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6):58-68
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服务与监管制度的确立应当以坚持集体所有制与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的市场化导向为依据。基于依托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为未来我国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主要交易形式的预测分析,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服务与监管制度应当采取主体性立法模式,即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服务与监管制度的内容体现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的服务与监管功能,规定于未来制定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法》之中。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服务机构应当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立法应当就服务机构的类型、业务范围以及收费标准予以明确;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监督主体亦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立法应当对主体准入监管、交易对象监管、交易服务监管以及特殊情形下监管权力的行使四方面内容予以明确。 相似文献
58.
59.
陈灿平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3):121-125
网上农产品交易平台的定价策略与传统的企业定价完全不同,利用双边市场理论对网上农产品交易平台的定价进行研究,推导出双边网上农产品交易平台定价的决定因素,这对于网上农产品交易平台企业的定价具有重要意义。文章首先综述了双边市场的定义、特点和相关理论研究,然后建立网上农产品交易平台定价的新模型,根据模型推导出了具体的价格结构和组成,发现网上农产品交易平台的定价受到平台差异化和网络外部性影响较大。并以"中国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的定价为例,运用调查资料表格对定价策略进行验证,发现根据模型推导出的定价策略与"中国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实际定价策略相符,最后对网上农产品交易平台的定价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60.
汪恭政 《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20(3):18-24,32
网络交易平台刷单行为引发社会危害,应依行为类型的不同作出区别性刑法评价.在为营造交易假象自我刷单中,营造高交易量、 信誉度属于虚假宣传不构成犯罪,经营者刷单套取虚拟财物应以诈骗罪定罪;在向竞争对手恶意刷单中,以刷单发布诋毁信息给竞争者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成立损害商业信誉、 商品声誉罪,对于利用平台审查规则向竞争者刷单使其遭受损失的不能以破坏生产经营罪评价;在成立刷单机构帮助刷单中,成立刷单机构本身不构成犯罪,但违反国家规定创建提供信息网络服务的网站,并借助通讯群组为经营者提供刷单服务情节严重的,应以非法经营罪处罚.面对刷单行为法益保护位阶的认定,应从法益保护关照的对象入手;处理刷单行为行刑边界时应围绕数额、 情节因素展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