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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2.
近年来我国家事纠纷数量逐年递增,传统的家事诉讼解决机制已经不能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家事纠纷的非诉讼解决机制因其独特的功能作用,已成为学术界探讨的热点问题。考察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成熟经验可以发现,对家事诉讼特殊程序机制的构建和对非诉讼解决机制的培育利用是同步进行、协同发展的。结合我国国情,应当立足于家事纠纷的固有特质,一方面通过专门立法解决家事诉讼程序理念不适应实践发展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借鉴域外经验合理培育若干种家事非诉讼解决机制,并做好二者之间的有机协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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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损害案件呈现出公益与私益相互交织的复合性特征,在此情形下同时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将不可避免,厘清二者之间的关系尤为必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在诉讼请求、事实认定、证据证明等方面存在共通性,这一共通性可在避免矛盾裁判、提升诉讼效率、实现攻防平衡等方面发挥重要程序功能。我国现行相关司法解释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共通性方面存在缺陷,有必要在今后的修正与完善中对该缺陷予以修复,以有效实现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二者间的制度衔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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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益诉讼作为一种维护环境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已然成为当下环境法治领域的研究热点。基于文献计量分析方法,以中国知网中的北大核心和CSSCI数据库收录的环境公益诉讼学术论文为分析样本,运用CiteSpace可视化工具绘制知识图谱,系统考察环境公益诉讼研究的文献特征、热点主题及演进脉络。结果显示:文献特征上,发文量受到立法实践的牵引作用明显,研究力量间的“学术共同体”尚未形成,学科领域的“小众性”特质显著。热点主题上,已有研究主要集中在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基础、关系模式、原告资格、程序规则、域外引介等方面。演进脉络上,环境公益诉讼研究热点与前沿变迁经历“学理探索—制度构建—实践推进”三个阶段,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关系等议题有望延续成为前沿问题。未来环境公益诉讼研究需要构建“学术共同体”协同合作长效机制,拓展研究视野;应用多元化研究方法,注重不同方法的功能集成;立足前沿问题,开展持续性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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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云香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8(6):559-562
我国当前民事诉讼立法对适格原告的要求过于严格,无法契合反垄断私人诉讼的特殊需求,导致此类纠纷中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得不到有效的司法救济。借鉴域外经验,结合自身国情,构建我国反垄断私人诉讼原告资格制度至关重要。私人提起反垄断诉讼因其利益指向的不同有着反垄断私人诉讼之“公益诉讼”和“私益诉讼”的分化。在起诉者利益指向分化下,二者面临着截然不同的困境和需求,由此在原告资格的确立上也应有所差异,即反垄断私人诉讼适格原告二元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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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视角下环保NGO公益诉讼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14年新修订的环保法赋予了环保NGO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可以说是环境公益诉讼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本文通过对近年来环保NGO参与环境公益诉讼面临问题及原因的分析,提出:由于新环保法相关条款的限制性规定、公益诉讼原告诉求保障不足、我国环保NGO自身能力较弱等原因,环保NGO在新环保法颁布后参与环境公益诉讼仍可能面临一定的阻力。应该完善新环保法相关公益诉讼条款、出台激励环保NGO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具体措施、加强环保NGO的能力建设,以促进新环保法的有效施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