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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刘阳 《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2(3):79-82,91
潍坊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犹如一部历史书,它记载着潍坊自古至今的发展历程。文章旨在通过系统性的分析,探究当今社会发展过程中潍坊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三要素概况,并以此提出问题和相对应的建议,促进潍坊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开发。 相似文献
62.
随着生产性方式保护的开展,传承主体的保护意识和文化自觉意识有所增强,相关企业获得了较明显的经济效益,其生存条件也得到改善,传承人的保护和培养得到进一步重视,参与者的转型和创新意识不断提高,市场开拓有新进展,在生产过程中适当的机械化有利于非遗的保护;与此同时,也存在着以下问题:保护对象有待进一步厘清,现代化生产对传统工艺有明显的冲击,原材料危机开始显现,优秀人才断层严重,政府缺乏具体有效措施,支持力度不够。尽管如此,无论从传统手工技艺类"非遗"的内在属性,还是其外在所处的生存现状,生产性保护都值得提倡;但是,生产性保护并不等同于产业化,并且需要妥善处理本真性、整体性、传承与创新等问题。 相似文献
63.
简述了图书馆精神的传承人程焕文先生从首倡研讨图书馆精神,到提出图书馆精神的基本内容、丰富内涵的过程及守护图书馆精神、践行图书馆精神的历程,说明程先生是当之无愧的图书馆精神的传人。 相似文献
64.
门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研究非常必要,能够给保护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行动指导.文章对门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进行了梳理,总结了保护的成就和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保护对策:各级地方政府要进行合理引导,发挥西藏高等院校的优势,尊重门巴族传统文化,突出地方特色,保护其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努力培养门巴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相似文献
65.
66.
在世界所有的企业中,由家族所有或经营的占65~80;在世界500强企业中占40左右,如杜邦、沃尔玛、福特等就是知名家族企业的代表。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家族企业快速发展,一个个家庭式小作坊、小商铺逐渐发展壮大,有的甚至发展为上市公司、跨国企业。 相似文献
67.
数字传承人:一类遗产表述与生产的新型主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阮艳萍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32(2)
在今天轰轰烈烈的遗产运动中,各类传承和保护主体纷纷登场,除了传统的民间的传承人之外,中央和地方政府、学者、商人、新闻媒体等也都纷纷加入了这场博弈,与数字化技术同步进入这场运动的还有一类新型主体,那就是数字传承人。他们是民族文化遗产传播、生存和发展的又一类新型主体,他们的数字传承活动,使文化遗产从唯一、不可共享和不可再生的变成了无限、可共享和可再生的。 相似文献
68.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的精神文化遗产,传承人是其活态载体的重要承载与传递者。因此对传承人现状的系统调查和评估,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效保护与传承的重要内容。被国家2006年首批列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铜梁龙舞",是集民俗、歌舞、彩扎工艺为一体的民间艺术系统,其中的彩扎工艺是一种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民间艺术形式。因而基于系统方法和田野调查,探寻其保护、发展的机理,对于建设和谐文化、打造"人文重庆"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69.
声音遗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它的易逝性,对声音遗产的保护呼声日益高涨。我国的声音遗产异常丰富,而那些具有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可发展价值和原生态价值的声音则是优先需要保护的。声音遗产的记录要遵循生态性原则、整体性原则和多样性原则。声音遗产的保护有静态保护和动态保护两种,通过保护传承人,在原生态环境中实现声音遗产的动态保护,是当前保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相似文献
70.
《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3):45-52
立法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促进其传承和发展,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提升其文化软实力的法律体现。我国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应采取特殊权利模式,专有权拟以规定精神权利(维护民间文学艺术传统和习惯权、表明来源权和保护民间文学艺术表现形式完整权)为宜。以此为基础禁止未标明来源的使用行为,禁止歪曲、篡改或贬损,禁止超越传统或习惯的范围进行使用,以及其他损害行为。其专有权的行使主体,应设计传承人代表制度,由传承人代表族群行使该权利,不仅可以控制其保护成本的外溢,也可以鼓励传承人积极地传承和发展,也符合其集体性、传统性和变异性的特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