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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现行“双轮治理”模式在面对日趋复杂的个人信息侵权时存在明显的规制错位,主要表现为:“私益救济”客观不能和效果欠佳致使救济乏力,“公法保护”疲态尽显致使保护不力,二者适用场景割裂衍生出制度空白,“公益诉讼”由此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司法实践中个人信息公益诉讼呈现稳步上升、类型集中和责任多样等特点,同时也具备一定的非规范性,如规则适用缺位、程序适用混乱和结果适用矛盾。为提升公益诉讼实效,需优化制度设计,克服适用障碍:在功能定位上,确立执法权力的优先地位和公益诉讼的补充地位,确定公益保护顺位“行政执法→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在主体定位上,根据不同诉讼类型对参与主体开展差异化设计,努力扩大主体范围,拓宽参与渠道;在责任定位上,突出公益责任的威慑功能,通过内部化负外部成本提高违法成本,维护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42.
43.
44.
李鹏飞 《社会科学家》2022,(12):134-139
公益诉讼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使命,教育关乎民族的未来,涉及社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与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消费安全等领域相比,教育公益诉讼还缺乏系统的制度规范和成熟的实践规则。从诉讼目的上看,教育公益诉讼维护的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公民受教育权,三者都具有明显的公共利益属性,都是推进教育现代化的价值所在。从诉讼程序上看,教育问题本身具有利益多元、规范繁杂的特征,个人的私力救济在其中的作用十分有限。因此,由法律监督机关、社会团体提起公益诉讼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教育公益诉讼就是为了“中国的明天”在起诉,有着自身独特功能定位的同时又符合教育本身具有的公共利益属性。长期以来,我国公益诉讼的法律条款虽然有模糊之处,但并没有构成教育公益诉讼的实质障碍,而丰富的案件来源为教育公益诉讼提供了实践基础。教育公益诉讼进路的完善主要有受案范围的有序展开、将公民纳入起诉主体和诉前、诉中、诉后均贯彻“诉行合作”的原则。  相似文献   
45.
传统上检察机关的公诉权是指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的权力。但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当国家和公共利益受到不法侵害 ,且侵害人又不触犯刑法时 ,没有“适格原告”的问题 ,为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笔者认为 ,应该重新构建检察机关的公诉制度。检察机关的公诉权应当包括刑事公诉权、行政公诉权、民事公诉权和经济公诉权。  相似文献   
46.
徽商与明清时期的社会公益事业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卞利 《中州学刊》2004,(4):82-85
明清时期异军突起的徽商在商业上获得巨大成功后,积极支持和捐助社会公益事业和灾荒救济等社会慈善事业.这种行为不仅体现了徽商乐善好施的良好美德,而且为徽商的进一步发展拓展了获利的空间,形成了徽商与社会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47.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之前需要经过诉前程序,实践中诉前程序作用明显,大多数案件经由诉前程序解决.诉前程序体现检察权的谦抑性,在保护公共利益的同时,避免过度干预公众诉权,但目前诉前程序的规定不完善,存在调查机制不健全,适用对象缺失和诉前程序的履行方式单一等问题.因此,完善诉前程序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调查权保障机制以及扩大诉前...  相似文献   
48.
49.
50.
对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涉及的技改抵扣,法院作出了支持与不支持两种回应,学界对其法律性质提出了责任履行方式、判决执行方式、损失赔偿方式三种观点。对技改抵扣的法律性质不能笼统界定而应拆分理解:技改是责任履行方式,抵扣是责任减免方式。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适用技改抵扣的根本误区在于用技改来抵扣责任,将技改作为责任减免事由。这不利于防止司法裁判中的擅断,也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保护,还不利于提高产污、排污主体的技改主动性。对作为预防性诉讼请求之具体内容的技改,不应通过抵扣予以责任减免;对作为非预防性诉讼请求之具体内容的技改,可通过行政奖励、税收减免等措施予以激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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