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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会彬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55(2):52-58
突破理论思辨的研究范式,将犯罪论体系的研究置于刑事诉讼实务中考察就会发现,由于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各诉讼阶段特点和任务的不同,具体的定罪思路也会存在较大差异。而无论是阶层式犯罪论体系还是四要件犯罪论体系,均只设定了一种较为固定的定罪思路,因此,难以完全与刑事诉讼中各个阶段的具体定罪思路相契合。相较而言,基于四要件犯罪论体系平面整合式的特点,四要件犯罪论体系与刑事诉讼中的定罪思路契合度更高。因此,从诉讼实务角度来看,四要件犯罪论体系更具合理性。 相似文献
2.
3.
环建芬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35(5):148-152
按现有立法,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均是登记。但立法上却有不登记的例外,实践中也有这种需要。如果法律上能够明确,在一定条件下,不动产的物权变动可以以登记外的公示方式存在,它对于保障交易安全、提高交易效率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为了减少负面效应——实施这种公示方式可能出现的问题,如二重买卖、重复抵押等,可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4.
彭丹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报》2006,(4)
虚假广告不但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更是一种典型的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但是,我国法律对于虚假广告的行政责任立法却存在许多漏洞。为完善虚假广告的行政责任立法,必须解决虚假广告行政责任法律冲突、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及行政处罚方式等问题。 相似文献
5.
房书君 《白城师范学院学报》2005,(2)
善意取得制度意在对特定类型的非正常的利益变动,做出价值判断,进行利益衡平。那么,善意取得制度对何种类型非正常的利益变动进行衡平?又是如何进行衡平的呢?这就引出了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及其效力问题。笔者正是从这两方面着手对善意取得制度基础理论和实践应用提供一孔之见。 相似文献
6.
物权公示效力之国际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公示的效力,是物权公示制度的一个基本内容。以物权公示兼具物权权利公示和变动公示的性质为基础,国际上对物权公示效力的立法形式主要有成立要件主义和成立对抗主义,但有关物权公示效力的立法原则并不绝对,即便兼采成立要件主义和成立对抗主义的立法原则,也有所偏重。完善的物权公示制度应是维护交易的同时维持交易安全。国际上的有关立法对我国正在构建的物权公示制度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7.
论股权质押的设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敏 《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报》2005,(3):82-86
股权质押的设立是股权质押制度的关键内容。在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基础上,结合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定,分析了可质押的股权范围,探讨了股权质押的设立条件,特别就股权质押的设定和股权质押合同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学理分析,并提出了较新观点。 相似文献
8.
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探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丁道勤 《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3,22(1):87-92
本文分析了侵害债权制度的产生、历史发展、制度价值及其在立法上的法理依据;研讨了侵害债权的构成要件;剖析了侵害债权的民事责任及其种种免责事由,并结合我国司法实践探讨了在引进该制度时应注意和完善的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9.
论保障措施的实施要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莉娜 《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5(2):43-46,60
中国按照WTO协议要求公布的《保障措施条例》与WTO的《保障措施协议》比较而言 ,该条例在保障措施实施要件的规定上与协议基本一致 ,但由于协议自身对实施要件的规定有待进一步具体化 ,因此 ,仅仅在立法层面与协议保持一致是不够的 ,有必要结合WTO的有关案例对保障措施的实施要件做深入研究 ,使中国对于这项法律制度能够充分认识、正确运用 ,从而达到在国际贸易中维护自身权益的目的 相似文献
10.
论物权变动与物权公示的分离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赵守江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0(2):39-45
物权公示的对象是物权,而不是物权变动。物权公示只是在物权已经发生变动以后,将新的静态的物权归属状况表征出来,与物权变动是否发生效力没有关系。物权变动和物权公示不是一个层面的问题,两者所实现的制度目标、追求的制度价值、考量的相关因素是不一样的。物权变动和物权公示可以分离,并且应当分离,这一点在动产和不动产上都得到了明显的体现。而物权变动模式不过是在当事人没有作出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为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物权变动确定一个科学而又合理的时间基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