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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农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三权分置"是对以往集体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二权分离"的农地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农地"三权分置"是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新一轮改革的努力方向,也是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然而,由于农地的产权制度内在的缺陷导致了土地资源的低效配置,也致使农民切身权益得不到应有保障,土地权益严重受损,既影响了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进程,也延缓了农业现代化步伐.因此,需要从保护农民承包权、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构建农民突出补偿机制等方面入手,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从而推进农地制度改革的有序推进.  相似文献   
162.
吴兴国 《江淮论坛》2014,(5):123-126
农村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是适应农业经营体制和农村土地制度创新形势的需要。经营权与承包权有着各自的内涵及特点。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对破解农地经营权抵押困局、保护经营权人权益、形成多元化经营主体、实现规模化经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着特殊价值。债权性流转经营权人(1)除享有一般意义上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外,还享有登记申请权、抵押权、补贴获取权及补偿申请权。  相似文献   
163.
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期限和继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受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土地承包经营制的影响,家庭承包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在权利主体、期限、继承等三方面具有一些独特规定:家庭承包只是一种农业经营方式,与权利主体无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而不是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旨在制止频繁调整土地,其期限属于最低期限。《物权法》第126条第2款可解释为确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动续期制度。《物权法》摈弃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的继承作出特别规定的做法,此举在解释论上意味着:《物权法》事实上承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像其他物权一样是一种可以继承的私权,无必要再为其设立特别规则。  相似文献   
164.
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困境与出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改革既关系到农民的核心利益,也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农村改革的成败。面对当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中的种种问题,改革是应有的、必然的回应,而改革方案的选择则必须十分慎重。通过深入梳理、分析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现状与困境,不难发现建构宅基地使用权自由流转制度具有坚实理论依据与现实基础。本文将从一般原则、具体建议、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与完善等三个层面阐述宅基地使用权自由流转制度的建构。  相似文献   
165.
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政策是我国未来农村土地制度建设的基本方向,该政策的实施势必会对征地补偿产生深远影响,因此,构建相配套的征地补偿标准测算及收益分配新规则显得十分必要。研究认为,征地补偿标准应包含农地农用状态下的权利价值和农地转用下的发展权价值两部分,国家通过税收参与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剩余土地增值收益在集体经济组织、失地农民之间根据既定规则进行有序合理分配,同时应兼顾无地农民、农村妇女、农村大学生、农地转入方等特殊群体的利益。最后,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下征地补偿制度改革应与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财政制度改革关联互动,实现相关政策制度改革的同步推进与有机衔接。  相似文献   
166.
夏柱智 《贵州社会科学》2021,381(9):162-168
从政策梳理来看,宅基地政策保持稳健,宅基地改革重点是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目的是为宅基地流转提供产权合法性,激活宅基地的市场价值.可从地方经验中概括出两种宅基地"三权分置"模式:"象山模式"和"义乌模式",这两种模式试图为不同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提供产权合法性,从而突破现行法律.同时必须注意到当前的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实践困境,宅基地价值的实现缺乏普遍的市场前提及宅基地"资格权"尚缺乏经验的坚实基础.由此可见,放活产权的宅基地改革构成了乡村振兴的必要条件,然而并不是充分条件.新一轮宅基地改革要厘清地方经验及其局限性,防止和现行宅基地政策的基本原则冲突.  相似文献   
167.
集体建设用地隐性流转已经成为一种客观存在。我国独特的城乡"二元"建设用地所有权制度和相应的土地管理法律制度所导致的地方政府对建设用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制度的不完善,以及集体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存在的缺陷,都是催生集体建设用地隐性流转的制度根源。通过对集体建设用地隐性流转的博弈分析发现:中央政府的集体建设用地政策目标与政策效果之间出现明显偏差——"激励的悖论",即中央政府加重对集体进入集体建设用地隐性市场的处罚,会促使地方政府放松监管,而加重对地方政府监管不力的问责,却能降低集体进行集体建设用地隐性流转的概率。鉴于此,中央政府应加强对地方集体土地制度改革的监管,由地方政府主导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采取分类处置集体建设用地隐性流转、完善集体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等措施,以解决集体建设用地隐性流转问题。  相似文献   
168.
以理性行为理论为指导,客观分析农户农地流转行为内部结构和产生发展过程,是规范农户流转行为、建立和完善农地流转市场的内在需要。准确把握农户流转行为动机和意向、客观分析流转行为过程和特点、全面探究流转行为规律和要求,有利于选择和安排农地流转制度、促进农地流转市场健康发展。而引导农户流转意向、完善农地产权结构、强化农地利益保障、健全流转信息平台、转变政府职能则是保障和促进农地流转行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相似文献   
169.
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顶层设计,在基本法层面,并没有明确禁止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但各地法院的司法指导意见和审判实践却推衍出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效力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的处理规则。这种隐性制度安排,实际造成宅基地使用权“产权”制度不明晰,使宅基地使用权无法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流转。因此,有必要理清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标准和尺度,回归兼顾效率和保障的价值理念,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效力的判定,应当主要考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是否违反了宅基地规划或用途管制。国家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治理,可以从仅管地、不管人的角度切入,对符合土地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房屋的流转,法律承认其转让的效力,反之,则应当认定无效。  相似文献   
170.
耕地流转还不是东北黑土区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种普遍行为,只有两成左右的农户参与到这一市场之中,远远没有达到优化配置耕地资源的要求.东北黑土区作为粮食主产区,耕地流转水平低下,这对于该地区农业产业化的推进以及农村经济的长远发展都十分不利.耕地流转问题实质是耕地使用权的重新配置问题,在耕地要素没有完全参与流转之前,应放弃耕地供给弹性为零这一假设,从供给与需求这两个角度全面地分析耕地流转行为,并应考虑农业系统外的非农产业收益对耕地流转行为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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