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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面临国际竞争的压力和知识经济时代的挑战,人力资本在企业的经营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经理作为企业核心人力资本的所有者,其与股东的关系已从传统的委托代理关系演变为双向的委托代理关系,并在公司中担任着三元角色。本文在人力资本视角下分析了公司经理在公司中的法律角色定位,揭示出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本出资已成为企业中的一种新型出资方式,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经理人力资本出资的具体制度建构。 相似文献
62.
周龙杰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2(1):15-17
人文主义公司制度的典型表现形式是,人力资本成为股东的出资,参与公司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分配。人力资本出资的可行性取决于人力资本具备适格性,人力资本具有出资的有益性、可支配性、债权人保护可能性,符合股东出资的适格条件,具有出资的现实可行性。 相似文献
63.
公司作为现代企业的典型形式,其主要优势在于它在资本筹集上的"过人之处".故而,研究公司制度对社会经济的促进作用,不可回避公司资本制度.而这其中首当其冲的,是要深入分析公司资本的构成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相似文献
64.
江苏省泰兴市的江苏河海集团两年前出资控股,在华东师范大学校园内建起了“江苏华泰纳米磁敏器件研究所”和“特种野生植物资源研究所”,12名教授博士足不出校承担着“河海”的多项研究课题。目前,“纳米巨磁阻效应”小试成功,并被列为国家级新产品。“河海”的这一做法即是人们所谓的“柔性引才”策略。 相似文献
65.
论德国公司法中禁止隐性实物出资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高旭军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2):88-96
隐性实物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资时 ,先将股金交给公司 ,然后向公司出售货物 ,并以收回货款的方式收回其缴纳的股金。隐性实物出资的目的是逃避注册法院对实物出资的法定审查 ,其结果是资本真实原则不能切实实施 ,公司本身的利益、小股东的利益尤其是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可能会受到损害。因此这种出资安排为德国的司法实践所禁止。类似的问题在我国公司的出资实践中也同样存在 ,德国禁止隐性实物出资的做法可供我们借鉴 相似文献
66.
67.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应当向公司承担出资违约责任.其他守信股东并非失信股东的债权人,无权请求失信股东向其承担出资违约责任.资本充实责任是法定资本制度逻辑演绎的结果,与公司资本信用理念一脉相承.我国2013年修订的公司法已经废除了法定资本制,改采认缴制,基于资本充实责任而产生的发起人出资连带补足责任也应当废除.发起人股东对公司设立时的出资仅负担监督和检查的义务,只有发起人违反此项义务,导致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发起人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68.
近几年在发展社会工作的过程中出现了多种模式,其中购买岗位和购买项目是两种典型的方式。购买岗位是政府出资请社会服务机构派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进入政府系统的某些具体岗位开展工作;购买项目则是政府出资,委托民办服务机构开展某些社会服务。根据某些试点地区的想法,购买岗位可以使专业社会工作者直接进入政府部门,总结实际工作部门的经验,并通过这种“进夕?来创新政府的公共服务;而购买项目则是通过项目承包的方式使社会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发挥自己的专长,自主地开展服务。 相似文献
69.
70.
无形资产在社会生活中已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无形资产的一种,商誉的内含是什么,以及商誉能否成为股东入股的出资方式,也成为法学界争论的焦点。现在,支持商誉出资的观点已经占据着主导地位,但是,由于这种理论还存在着一些尚未解决的疑难问题,我国的公司立法在现阶段还不宜将商誉作为股东的出资方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