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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5)
我国《民法总则》颁行后,对刑法现实适用的影响与未来立法的导向不容忽视。一方面,刑法应当根据《民法总则》的内容对规范适用予以现实调适,具体包括:区分性质不同的虚拟财产予以具体的定性指引,秉持"扩张与收缩"并举的态度重置个人信息的保护区间,促成刑法上对财产权的平等保护等,这有助于刑法规范发挥社会保护作用的科学性与统一性;另一方面,《民法总则》所体现的最新立法理念与社会价值亦可以形成对未来刑法立法的导向指引,应当考虑适当调整刑事责任年龄,落实胎儿利益的刑法干预,继续环境本位的刑法探索,实现英雄烈士人格权益的刑法保护等,这有助于刑法规范发挥社会保护作用的时代性与前瞻性。 相似文献
42.
刑法理论的立场应当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嬗变,但是我国社会所处的发展阶段、刑法的谦抑性、与大陆法系入罪模式的差异以及草率入罪可能引发的制度危机,决定了我们需要坚守以人权保障为本位的刑法立场,风险刑法只有在极其严格的条件下才能被创设。 相似文献
43.
44.
专业社工组织是社区矫正发展的必然选择
首家区级矫正社会组织诞生背景2011年5月,《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依据社会管理规律,为更有效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政府部门在强化政府职能作用的同时,更需要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发挥“润滑剂”作用,促进社会长期稳定与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45.
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完善,人们追求平等公正也日益的强烈。公正作为刑法精神和价值目标的核心。罪刑法定和刑法解释是相互统一的,同时它们之间也存在着矛盾。罪行法定与刑法解释是相互依赖,相辅相成的,两者都是为了实现人民自由,保护人民的权益不受伤害,维护社会秩序而存在,有着共同的目标;同时罪刑法定与刑法解释在价值观念,形式与实际中也存在着矛盾。通过本文更好的了解罪刑法定和刑法解释的关系,探究罪行法定与刑法解释二者的统一性与矛盾性。 相似文献
46.
社会风险不能等同于刑法危险,但二者存在动态交叉关系,社会风险可以通过刑事政策转变为刑法中的危险。风险刑法首先是现代刑法应对风险过程中"自觉"的结果,是现代刑法体系的同质组成部分。从贝克划分社会形态的时间考虑,我国早已进入风险社会,且是全面而非局部风险社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使我国社会风险在质上表现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在量上表现为风险的相对增多,从刑法的应对上来看,似乎只能选择刑法提前介入。风险刑法理论的中国展开应该从实然和应然两个层面出发,前者旨在突出风险刑法的教义学研究,后者需要从社会风险自身的特点出发,有针对性地调整刑法体系,以期防控风险、创造安全。 相似文献
47.
向准 《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6,(2):12-17
网络犯罪是打破常规的传统犯罪形态,随着时代异化经历从无到有过程的犯罪化产物。其以独立于现实空间之外的网络空间为载体,兼具独特的虚拟性和广泛传播性,使犯罪手段和形式愈加复杂化,极大地增加了防控的难度。当下,针对网络犯罪现象的常态化发展趋势,《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及修正了关于网络犯罪的内容规定,通过扩大犯罪主体与行为方式进一步维护网络公共安全和加强公民信息保护意识。刑法运用犯罪化的方式对网络犯罪加以规制,在实现预防效用上有积极意义。但也存在规制与适用的衔接问题,仍需进行恰当的调整。 相似文献
48.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61-67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之司法判定的核心是判定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对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界定、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与正当民族宗教规范的界分以及刑法规范与民族宗教规范的对接等。判定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的依据首先是法律规范,但同时应将包括民族宗教规范在内的社会事实作为重要依据。在判定方法上,不能借助目的解释超越用语的含义范围来判定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但应当坚持客观解释的立场,采取从包括案件事实在内的社会事实到刑法规范的方法来判定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 相似文献
49.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