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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近期,笔者参加许多地方政府的会议,发现中国的许多城市,从南方到北方,从深圳到大连,许多地方都在大力推动行政体制的改革;再考虑到去年以来中央领导的讲话,特别是最新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经济法律制度"则被赫然列入内容的第十一大条,应大致可预见到:中国各地将掀起一轮政府改革的浪潮. 相似文献
52.
在日常行政活动中,无论是办文还是办事,领导意图决定着承办者的工作任务、目标、方向和活动方式.及时、准确、全面地把握领导意图,对于提高承办质量和工作效率、保证领导决策贯彻落实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53.
王升平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1):41-46
以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为代表的古希腊思想家及以孔子、孟子等为代表的先秦儒家,都对德性与治理之间的关系进行过深入的考察,其思想中都蕴含着丰富的行政哲学思想资源。在德性与规范的关系问题上,中西方的德性都具有事实上的行政权力规范功能,其都将“好人”作为善治的基础,从而区别于现代的规范伦理学。在德性的结构与治理的关联性上,中西方都认为德性存在着主体分化性和稳定性,而对德性的主体分化性和稳定性的理解,又影响着其对行政模式的具体设计。在德与位的关系问题上,中西方思想家对二者的对应性都表现出一定的犹疑,在理想逻辑中期待德与位的统一,而现实中德位分离的状态又使其不得不寻求德位统一的新的解释逻辑。 相似文献
54.
游志能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2):130
亲属为人杀私和罪初见于《唐律疏议》,其后的《宋刑统》《大明律》《大清律例》中都有相应的规定。私和的本质是通过经济赔偿代替血亲复仇的纠纷解决机制,它是人类法制发展史上的重大进步,却与中国古代封建王朝所尊奉的儒家伦理道德要求完全无法共存。私和罪的确立就是统治者为加强国家的司法管辖权结合儒家伦理道德的要求,对私和现象做出的制度回应。该罪名确立后,其适用范围不断扩大;《大明律》减轻了其法定刑;《大清律例》在加重常人私和、卑幼私和的法定刑的同时减轻尊长私和、卑幼行求的法定刑。在《后唐书》《刑案汇览》中有私和罪相关案例,明清小说中也有相关故事可以反映该罪名在中国古代的司法实践情况及人们对它的认识观念。 相似文献
55.
与普通裁判相比,司法确认裁定的既判力范围具有诸多特殊性,但立法对该问题的规定确尚未明晰。司法确认裁定的既判力在主观范围层面,应对当事人、法院和调解组织等相关主体均产生拘束力;在客观范围层面,裁定的主文和理由均应具有既判力效力;在时间范围层面,既判力基准时应为裁定作出时,既判力确定时应为裁定送达时;在效力范围层面,应包括再诉禁止效力和遮断效力,但不包括预决效力。基于以上认识,立法应对司法确认裁定既判力损害的主体设置相应的程序保障措施。 相似文献
56.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战略目标,需要加强法治应对。司法是法治的关键手段,有效司法将推动法治建设的深入开展。司法所蕴含的政治、法律与社会功能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理论与现实意义。面向碳达峰、碳中和,现行司法规范与司法诉讼制度虽能提供一定基础性支持,却也存在规范内容空缺、诉讼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总体上,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司法应对面临三个层面的问题:一则,现行司法运作存在理念与价值缺陷,具体表现为能动理念与预防性价值不足;二则,司法适用的法律依据缺失,具体表现为面向碳达峰、碳中和的专门立法空白及既有立法的规范依据缺陷;三则,碳达峰、碳中和所牵涉问题的整体性与系统性分别与司法的地方化、治理手段的割裂化存在矛盾,需要司法协同,但司法协同存在明显的力度不够问题。应通过落实司法的能动理念、健全司法的预防价值、夯实司法适用的法律保障、建构司法协同体系,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57.
18世纪中国经济变迁背景下基层司法体制考察——以土地产权纠纷审理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十八世纪中国经济发展的变迁过程中,产生了许多土地产权纠纷,甚至由此导致流血冲突.州县衙门以法典为准绳并以习俗为参照,基本上禀持公平原则审理此类案件.然而法律的变更滞后于经济变迁的步伐,致使基层司法体制结构性缺陷恶化,不利于纠纷的解决. 相似文献
58.
季晨溦 《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2,(4):53-67
区域行政协助作为一项区域协调发展的制度创新,具有遏制地方保护主义、提高整体行政效率、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功能。由于我国区域行政协助尚未完全制度化,不同地方的行政机关之间的执法合作往往因缺乏保障而流于松散、临时或不稳定,区域行政协助实践在规范依据、费用负担规则、法律责任归属、争议救济机制等方面仍面临法治困境,使其制度功能难以得到充分发挥。为此,需要多措并举解决区域行政协助规范依据不充分的问题,确立契合实际、易于操作的费用负担规则,合理清晰地界定法律责任的归属,健全多元化的争议救济机制,来消解区域行政协助的法治困境,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该项制度的功能。 相似文献
59.
金融司法实践正在积极回应金融创新带来的挑战。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从专业化和协同化的方向推动了金融司法结构的变迁,契合了合理配置有限司法资源和提升地方政府竞争力的社会需求,彰显了金融司法功能扩张化的趋势。金融司法机关通过类案同判和参与立法的方式弥补金融立法的不足,实现规则创设的功能。建立金融司法协同的长效机制才能强化地方治理现代化的司法保障。推动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民商事、行政、刑事案件管辖的一体化,提高金融司法审判的专业水平,制定地方性法规形成有效协同的保障机制和约束机制,是实现金融司法协同制度化的法治路径。 相似文献
60.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提到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利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非遗建设与之契合,而海洋非遗转化利用亟需相应司法执法的体系化保障。以海洋非遗大省福建为例,应当直面海洋非遗分类、主体认定难等相关司法执法问题,检视海外与产业融合的保障激励制度,依法实施对再创新权益认定的司法保护和转化利用权益分享的执法保障,以体系化的整体保护理念推进海洋非遗转化利用的“海洋非遗+数字文旅”深度融合。其中,对本土海洋非遗技艺转化利用载体的私权利保护是司法执法建设的关键。 相似文献